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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河南农业经济融合发展的优势和现状分析

2020-10-21王媛媛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20年9期
关键词:融合发展互联网

王媛媛

【摘 要】互联网与农业经济融合发展作为一种新型产业模式,对我国农业经济转型产生重要影响,可以加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投入方式,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文章分析了农业大省河南互联网与农业经济融合发展的优势,以及近年来互联网与当地农业经济融合发展的现状,翔实、客观的数据为创新发展河南农业经济提供了重要依据。

【关键词】互联网;河南农业;融合发展;优势现状

【中图分类号】F3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20)09-0118-02

1 互联网与河南农业经济融合发展的优势

1.1 地理优势

河南地理位置优越,一直以来都是国家重要的交通枢纽。河南省拥有亚洲最大的列车编组站和我国最大的零担货物转运站,是新亚欧大陆桥上的重要经济中心,郑州作为“米”字形高铁交汇点,未来还将成为全国普通铁路和高速铁路网中唯一的“双十字”中心。国务院2016年8月印发的《“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首次从国家的高度明确提出,河南省郑州市为全国12个最高等级的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之一。河南省内高速公路也已建成“十”字交叉状,以郑州为中心的一个半小时中原城市群经济圈的全省高速公路已基本形成,109个县(市)中有99个通高速,通达率为92%,其中有45个县有两条高速通过。除了铁路、高速公路外,河南的航运、水运等也在快速发展,河南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正在形成。

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是河南发展“互联网+农业”的重要保障,尤其对解决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物流问题具有重要利好,它有助于河南农产品快速便捷地走出河南、走向世界,使河南能够充分借助互联网实现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1.2 资源优势

河南省是我国多种农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据统计,目前河南省共有23个农产品品牌被评为“中国名牌”,有59家农业企业属于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河南省多年来的农产品网上交易额排名全国前列。虽然河南农产品资源丰富,但是在互联网出现并普及之前,由于信息发布渠道匮乏,河南丰富的农产品难以推广,无法销售到更多、更远的地方,因此,农民收入较低,农业发展受到影响。当前,借助互联网与农业融合发展机遇,将拓宽河南农副产品销售渠道,有助于河南更多种类的农副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对河南整体的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3 财政、政策优势

2018年以来,河南省不断加大对地方农业农村的财政资金投入,切实起到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且效果显著。河南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据显示,有964.26亿元用于农林水领域的支出,同比增长5.2%;农林牧渔业投资增长15.9%,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31.3%,分别比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7.8%和23.2%,不断增加的涉农财政支出和民间投资为河南省农业农村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国家关于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支持政策始于2015年,河南省紧跟国家步伐于同年10月出台了鼓励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要求由商务厅为主导,立足全省,对河南农村电商发展进行顶层设计,统一对省内与农业农村相关网站和涉农职能部门进行整合,提升网上推广和销售农副产品的能力和力度,大力支持各地各企业面向“三农”建立电商平台,帮助其不断做强做大。

1.4 人口优势

截至2015年11月1日,河南省人口总数为10 722万,占全国13.7亿总人口的7.8%,排名全国第一。但由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因此河南的常住人口数量排名全国第三,位于广东省和山东省之后。目前,河南省共有108个县,47 000多个村,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60%,河南省的GDP有七成左右来自县域的贡献,是名副其实的县域经济大省。因此,河南省具备发展农业经济、壮大农村电商的人口优势,未来在发展县域农村电商方面潜力巨大。河南省应该出台更多有针对性的农副产品生产经营优惠政策、农村电商扶持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吸引和鼓励河南籍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使农民借助互联网在家门口就能够实现增收。

2 互联网与河南农业经济融合发展的现状

2.1 农民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截至2017年12月底,河南省全年新增网民161万人,网民总数量达到8 121万人,常住城市的网民占比为68.7%,常住农村的网民占比为31.3%。互联网普及率为85.2%,较2016年提升了2.4%。截至2016年末,平均每百户农户拥有电脑和手机的数量分别是37.5台和242.7部;农户中用电脑上过互联网和用手机上过互联网的比例分别是30.1%和64.7%,通过互联网进行购物的农户比例达到33.2%,农民的信息化发展水平在近十年大幅度提升。

2.2 农产品电商发展规模令人瞩目

2018年,河南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5万亿元,同比增长20%。据阿里巴巴发布的《2018年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显示,河南商品在阿里的销售总额位居全国第10位,较上年同比增幅25.3%。2018年1~11月,前4批国家级和前两批省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的电商交易额达到1 436.5亿元,网络零售额为709亿元。

2.3 “淘宝村”蓬勃发展,成为乡村振兴先行者

2018年,全国“淘宝镇”(363个)和“淘宝村”(3 202个)发展迅猛(见表1),河南“淘宝村”数量有50个,位居中西部地区之首。其中,从“淘宝村”数量看,郑州、洛阳、南阳和许昌市是河南省“淘宝村”前四(见表2)。

河南省以“淘宝村”为代表的农村电商从单打独斗逐渐发展成为产业集群,带动了周边村镇的繁荣,经济、社会综合价值日益显著,成为乡村振兴先行者。

2.4 涉农电商、物流企业不断壮大

近几年,河南通过完善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顶层设计和促进体系,县级服务中心、村级站点和知名电商带动本土电商等发展迅猛。例如,利用阿里的“村淘”模式,帮扶农户开淘宝店铺;引入苏宁、京东、一亩田、乐村淘等知名电商企业的同时大力发展本土涉农电商企业,如泌阳县马谷田镇罗桥村自建立“盘古农商网”电商服务平台后,网上销售果蔬达到1 000多万元,全县有169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网络项目,同时推广铜山湖、盘古山等旅游景点,推进了该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成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金桥”。物流体系不断完善,2018年河南省完成15亿件快递业务,增长39.7%,业务收入完成153亿元,增长32%。全省建成2 156个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9 399个农村快递公共取送点,1 802个乡镇快递网点保持100%全覆盖。

2.5 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增加

2018年,河南省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总量达到123.40万人。据统计,2005—2017年,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数量从3 139万缩减到2 494万,减少了645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数量从1 251万增加到2 104万,增加了853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数量从1 272万增加到2 168万,增加了896万人,这有利于将“就地”和“进城”结合起来,把知识技能与经验融合创新,建立全新的互联网思维模式,促进“互联网+农业”在河南的发展,加快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与促进。

3 结语

河南作为全国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加之地理位置和资源优势,互联网与农业融合发展利好因素较多。近几年,各地政府都加大了对“互联网+农业”的政策、财政支持,但总体而言,互联网与河南农业经济融合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虽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在其创新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我们必须因时、因地制宜,合理分析,提出解决对策,才能保证创新发展稳步前行。

参 考 文 献

[1]王沛栋.“互联网+农业”的重点任务与路径选择[J].北方经济,2016(4):46-49.

[2]劉党社.河南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SWOT分析与对策[J].理论观察,2015(6):69-70.

[3]国家统计局.河南统计年鉴2018[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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