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发起人连带制度
2020-10-21周娟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32期
摘 要:公司的发起人制度是整个公司制度的重要基石之一,发起人从公司开始设立程序就一直担任着重要角色,而发起人连带责任制度则关乎公司的性质,以及公司发起人、股东、债权人等各方面的利益平衡。所以,明确发起人的之间的关系,明晰发起人的定位,并充分认识连带责任,是公司制度设置的重要理论基础,也是当前深化公司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关键词:发起人;连带责任;债权人利益;发起人股份
1.前言
我国现行公司法没有界定公司发起人的概念,只是在立法中使用了这个概念,并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数量限制和义务。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第一条界定了公司发起人的概念,规定公司发起人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并在后面对公司发起人连带责任的承担也没有区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由此可知,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并没有对发起人的概念作具体的界定,也没有严格区分发起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定位,但是却规定了发起人需要承担在私法意义上要求严格的连带责任,这其中的法理基础、理论依据是什么?发起人连带制度的定位与偏向是什么?发起人概念在制度设置上的不周严,会使人们在对发起人的概念有不同理解,这样又引发哪些问题?完善整个公司法制度就要先理清作为其重要基石的发起人制度,而发起人制度中的连带制度又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因此,从完善公司法制度体系的角度出发,需要重新思考发起人连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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