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对单位犯罪处罚制度的改进
2020-10-21张蓓蓓
神州·上旬刊 2020年7期
张蓓蓓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单位在市场经济中早已拥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经济实力的与日俱增,单位作为主体在犯罪领域也日趋活跃。因此,对单位犯罪的研究也逐步变成刑法理论和刑事立法研究的主流。理论界对单位犯罪相关问题的争论从未停歇。特别是对于单位犯罪处罚制度方面的争议更是层出不穷。本文通过对完善单位犯罪处罚制度必要性加以分析,进而提出具体的完善办法,以期能为改进刑罚制度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
关键词:单位犯罪;处罚;刑罚
我国现行刑法对单位犯罪采取的单罚制和双罚制结合的处罚措施,就是要么单独对单位采取罚金的处罚,要么对主要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而对单位采取罚金的惩罚方式。但是从实践来看,这样的处罚方式并不合理,导致刑罚体系以及刑种的设置并没能够结合单位犯罪的具体情况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没有真正起到预防和打击单位犯罪的作用。因此,应该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制度进行反思和改进。
一、完善单位犯罪处罚制度的必要性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和双罚制相结合的原则,也就是说无论怎样对单位最多只能处以罚金刑。罚金刑是一种财产刑,针对单位罚没一些经济利益,这种处罚方式一是如果过少的话不能对单位其他人员产生很强的震慑效果。二是如果过多则有些单位本身难以承受。三是有些单位犯罪除了直接责任人员其他单位成员并不知晓,如若罚没单位的钱财不免对其他完全无责任人员显得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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