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旧方志中的女性形象
2020-10-21郭恺
西部学刊 2020年15期
摘要:考察明、清及民国时期宁夏地区所编修29部地方志,其记录的女性人物可分为烈、节(贞)、其他三种类型:“烈”突出女性刚烈不屈的品性,“烈妇”入志往往是因为丈夫去世妻子殉情,已婚妇女战乱遇害,记载详实而丰富;“节(贞)妇”多是为亡夫守节不再改嫁,是最为丰富和全面的;其他则包括祥异、驰封、孝淑等篇目中记载的女性事迹。与正史列女传对比,两者女性入志标准基本一致,方志中的记载相对全面,女性群体形象也更饱满。从所占比例上来看,列女传中“烈”人数为“节”数倍有余,而宁夏旧方志中则“节”的记载远多于“烈”,可见正史编者往往更倾向于宣扬“烈”。
关键词:宁夏;旧方志;女性;列女传
中图分类号:K291/2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916(2020)15-0111-03
方志为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中国古代自宋以后开始大量编修地方志。宁夏地区方志始修于明代,宁夏旧方志的概念是相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后各市县所修地方志而言,其体例以古代方志为准绳。之前关于宁夏旧方志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文献本身,有个别历史研究者从宗教、风物等角度进行了探析。陆宁、马建民《明代宁夏方志修纂与地方女性之旌表》一文首次针对宁夏方志中的女性群体和旌表问题进行了探讨。该文使用了6本成書于明代的宁夏方志,但成书于清代、民国时期的宁夏方志如《康熙隆德县志》《乾隆中卫县志》《乾隆宁夏府志》《民国朔方道志》中依然有对明代宁夏地区女性的补充记述,《乾隆宁夏府志》中甚至有关于元代女性的记载。……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