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孕周开始口服替诺福韦阻断HBV母婴传播的效果、安全性及对母婴结局的影响▲
2020-10-21朱云霞庞秋梅
冉 冉 王 明 张 华 刘 青 朱云霞 庞秋梅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妇产科,北京市 100069,电子邮箱:yinghualei_ran@126.com)
HBV的母婴传播是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chronic hepatitis B,CHB)的主要发病原因,而HBV的母婴传播也与肝硬化和肝细胞癌的高发生率有关[1-2]。虽然采用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联合免疫可使HBV母婴传播率从90%降低至5%~10%,但血清HBV-DNA高载量仍是导致HBV母婴垂直传播的巨大威胁[3-4]。既往研究表明,在联合免疫的基础上使用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或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TDF)抑制HBV复制可进一步降低HBV母婴传播的风险[5-7]。目前使用TDF阻断HBV母婴传播的策略已被各大指南推荐,但国内指南[8]与国外相关指南[9-11]推荐的抗病毒起始孕周并不相同,分别为24~28周、28~32周。目前国内未见针对抗病毒治疗起始时间的相关研究。因此,本研究探讨不同孕周开始口服TDF阻断HBV母婴传播的效果、安全性及对母婴结局的影响,旨在为阻断HBV母婴传播的干预时间的选择提供依据。
1 资料和方法
1.1 临床资料 纳入2016年2月至2018年12月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建档并产检的孕妇。纳入标准:(1)20~45岁,单胎妊娠,妊娠期妇女血清HBsAg阳性,且HBV-DNA载量>106IU/mL,ALT正常或仅轻度异常[ALT<正常值上限2倍(正常值上限为40 U/L)];(2)无肝硬化病史;(3)在本院产科进行围产医学检查、分娩及随访的孕妇;(4)依从性好,能按要求配合治疗和随访;(5)知情同意且自愿参加本研究,且均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合并HCV、戊肝病毒、HIV、EB病毒、巨细胞病毒、梅毒螺旋体、疱疹病毒、风疹病毒、弓形虫等感染者;(2)确诊或疑似肝细胞癌者或合并恶性肿瘤者;(3)长期使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者;(4)酗酒或吸毒者;(5)有对核苷类似物或其成分的过敏史;(6)存在心脑血管、呼吸、泌尿、神经、血液、内分泌与代谢等系统性疾病或合并其他重要器官的严重疾病者。最终纳入253例孕妇,依据起始抗病毒孕周将孕妇分为A组(112例)和B组(141例),A组孕妇起始抗病毒孕周为妊娠23~26+6(24.88±1.05)周,B组孕妇起始抗病毒孕周为妊娠27~34(28.29±1.47)周。本研究经过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伦理号:京右科伦字[2016]15号)。
1.2 治疗方法 两组孕妇均口服TDF[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53090,300 mg/片],300 mg/次,1 次/d;从计划服药孕周开始服用直至产后4周。
1.3 孕期监测及产后干预 (1)妊娠期监测检查内容、时间及方法均参照中国《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第1版)》[12]进行。(2)围生期监测处理、分娩时机及分娩方式的评估均参照相关标准[13-15]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