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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性治理视角下S边检数据治理的优化研究

2020-10-20邹仕豪

商情 2020年41期
关键词:整体性治理数据治理

【摘要】在S边检数据治理模式中,业务部门是治理主体,技术部门是治理客体。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在数据治理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两种治理手段融合的优势。那么是否能从组织层面进行调整,使得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数据治理的手段和目标互相增强?本文试从整体性治理视角对S边检数据治理模式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路径优化建议。

【关键词】整体性治理  边防检查  数据治理

一、引言

边防检查是指对出入国境人员的护照、证件、签证、出入境登记卡、出入境人员携带的行李物品和财物,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运载的货物等的检查和监护,以及对出入国境上下交通运输工具的人员的管理和违反规章行为的处理等。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数据治理是边检机关行政执法的重要手段之一。数据治理不仅仅是对数据本身的管理,它是组织依靠数据的治理。数据治理强调公共组织借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搭建数据平台,通过全方位收集、整理、分析、存储和输出数据,确保政府组织在全面、及时、准确掌握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决策和高效管理。数据治理有利于边检数据资源的开放和共享;数据治理能够促进部门间的协作;数据治理能够带动边检工作向现代化管理发展。

二、整体性治理理论

整体性治理理论是在反思和弥补新公共管理导致的部门化、碎片化和裂解性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一种治理理论,其代表人物是英国学者佩里·希克斯(Perri6)和帕却克·邓利维(Patrick Dunleavy)。整体性治理理论主张通过有效的协调和整合,实现各种治理主体之间政策目标和手段的一致性和政策执行的连贯性,达到透明化、整合化的无缝隙治理行动。

作为西方公共治理的前沿理论之一,整体性治理理论是20世纪末发展而来的一种新兴的治理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提出的背景是政府在新公共管理治理过程中的机构化和功能化行为导致了部门碎片化,以及由此所造成的分散化、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复杂化和部门协调困难等问题。整体性治理的目标是达到政府内部的整体性运作,最终实现善治的目的。

三、S边检数据治理模式现状和分析

(一)S边检数据治理现状

在S边检,业务部门承担数据分析的职责,通过对多个内部数据的碰撞和挖掘,获得符合条件的结果集,应用于边检管理中。S边检技术部门负责内部数据库的管理和授权,必要时帮助业务部门进行数据检索。在S边检数据治理模式中,业务部门作为治理主体,其治理优势是丰富的业务经验,数据分析思路贴近业务需求,成果转化率高。技术部门作为数据治理的客体,优势是数据治理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对数据品类的了解和掌握。S边检数据治理中的碎片化限制了其治理能力的发挥。

(二)S边检数据治理中的局限

(1)人员角色的碎片化。S边检并未成立专门的数据治理部门,数据治理人才碎片化分散于各组织。S边检数据治理任务主要由业务部门的部分人员承担,这些人员多数为兼职进行数据治理,还要从事其他日常工作。技术部门的数据治理人员同样是兼职从事数据治理工作。另外,技术部门的数据治理人才只是整个部门的小部分人员,在承担数据治理工作时并没有对部门人员根据数据治理能力进行划分。在S边检基层查验部门,还存在一些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专业愿景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并没有参与数据治理的机会。

(2)人员培训的碎片化。S边检的培训体系仍是基于传统的两条主线:业务和技术。尽管在S边检履行出入境人员管控职能的过程中,数据治理起到了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数据治理仍被视为业务工作,而非技术工作。同时,培训内容按照组织性质进行切分,业务人员参与业务培训,技术人员参与技术培训,使得人员培训存在碎片化。技术部门通常能更多地接受数据治理技术的培训,而缺乏针对业务分析的培训,业务部门则反之。人员培训的碎片化使得既熟悉业务又掌握分析技术的数据治理人才极少。

四、S边检数据治理的路径优化

(一)建立和完善数据治理的专职机构

以抽调技术部门数据治理人才和业务部门数据治理人才为主,同时吸纳基层查验部门的潜在人才以及新招录人员中的潜在人才,组成数据治理的专职机构。数据治理专职部门需要拥有独立的预算,以保证制定数据治理的规划目标而不受其他组织干扰。在新的专职机构中,通过对人员的分组,使得原由的长期和短期数据治理目标,耦合为同一机构的不同层次任务。长期和短期目标的任务分配在同一组织中能够更灵活的切换,能够提升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消除治理目标的碎片化。

(二)优化培训体系

借助机构改革和“三定”的机会,明确数据治理部门的角色和定位。根据数据分析部门职能设计配套的培训方案。数据治理部门应以培养技术和业务复合能力的人才为培训目标,一方面需要进行大数据技术方面的培训,另一方面又需要进行基本业务分析能力的培训。前者主要以外部培训为主,后者则为内部培训。数据治理培训方案应该内外结合,并且充分考虑分析人员自身的发展意愿。对专业技术有兴趣的业务分析人员可以自主参加相关技术类培训,而专业技术分析人员则需要参加业务类培训,增加自身业务需求构建能力。此外,培训机制需要创新,参考疫情时期迅速流行的网络教学软件,开展网上培训,录制视频,将各类培训资源,汇总形成电子资源库。电子资源不易丢失,方便查找,可供有需求的学习人员进行自由选择。非内部业务培训可以放在互联网上,有学习需求的员工不再受限于被动培训的内容范围,在工作时间外也可进行自主学习。

参考文献:

[1]韓兆柱,张丹丹.整体性治理理论研究——历程、现状及发展趋势[N].燕山大学学报,2017.

[2]竺乾威.公共行政理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8.

[3]邓颜劼.南宁海关监管改革路径研究[D].广西大学,2015.

[4]王露.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政府数据开放研究——以武汉市政府公开数据服务网为例[D].华中师范大学,2017.

[5]韩兆柱,单婷婷.网络化治理、整体性治理和数字治理理论的比较研究[J].学习论坛,2015.

作者简介:邹仕豪(1986-),男,上海长宁人,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018级MPA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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