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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税法在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学中的深度契合

2020-10-12朱小娟

现代商贸工业 2020年31期
关键词:税法会计高职院校

朱小娟

摘 要:会计与税法深度融合的改革思路是站在税法角度讲会计,把税收法规和会计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在会计专业的学习当中始终贯穿税收法规的内容,培养学生在会计中使用、运用税收法规的能力。

关键词:会计;税法;高职院校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31.067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经济的掌控能力不断加强,这种掌控力很多时候来源于税收,而税收可行的方案就是靠企业的账簿管控税源,其必备条件之一是会计能够准确地记录、确认和计量涉税经济事项,以正确计算各种流转税和所得税等,会计并不完全服务于税,而税收总会影响着会计,制约着会计。现阶段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全社会在推行金税三期工程、将国地税管理机构合并等各项改革,而企业会计行业也在飞速发展,随着企业培育新动能、新产业和深化供给侧改革,企业会计准则在不断修订以期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随着德勤、普华永道、安永、毕马威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相继推出财务智能机器人,企业对于财会职业的人才专业要求越来越高。这些税收和会计的不变与不断的融合交叉意味着会计教育也必须相应地做出调整,以适应宏观环境的要求,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经过调研,我国未来十年急需的专业人才中,首当其冲的有精通税务的会计师,高职院校以培养社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为办学宗旨,依照以需求定培养的原则,进行税务会计的教学十分必要,税务会计、纳税会计、税收会计等专业教育名词也跟随时代发展的需要应运而生。

1 高职院校会计与税法课程的现状与问题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和财务管理等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与会计和税法相关最密切的是《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和《税法》《纳税实务》等课程,在会计专业教學当中,往往把财务会计作为“主板市场”,以“会计准则”学习理解作为基本要求,以“会计循环”作为基本教学过程,以“会计分录”为基本教学内容,以“票证账表税”为基本技能训练过程,而这些教学内容现在实务工作中已经逐渐被财务机器人所替代!很多高职院校中的税法则作为一门单独的税收法律法规开设在《纳税实务》当中,授课内容主要是各税种的计算和纳税申报。两者基本各行其道,没有真正的联系。有的学校设立《税务会计》课程,但在教学中总将其与财务会计、税法等课程相混淆,课程内容重复,教师无法将日常经济活动与税收法律制度很好地融合等。

2 会计与税法深度融合的改革思路

会计与税法深度融合的改革思路是站在税法角度讲会计,把税收法规和会计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在会计专业的学习当中始终贯穿税收法规的内容,培养学生在会计中使用、运用税收法规的能力。

2.1 重塑人才培养目标

会计和税法是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首要的专业核心内容,在会计岗位群工作领域中,涉税核算能力是基础能力和核心能力,是会计核算、成本计算、财务管理、数据分析等其他职业能力的基石,锻炼培养学生会计核算、纳税核算、纳税申报等职业分析、判断、处理的能力,体会会计工作、税务数据的连续性、关联性、逻辑性,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业务水平。基于工作过程中的纳税核算、税收申报、会计处理三大核心内容,以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日常税收核算与申报为主线,区别各具体税种差异的教学内容,不仅考虑税收核算,而且兼顾工作过程中岗位的税务处理、会计核算等职业特性。另外针对学生通过1+X证书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通过财务数字化平台应用能力、职业理解分析判断能力和日常业务数字化处理能力等业务处理能力形成和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养成。培养学生三大能力:一是专业能力:给学生与科学素养、技术进步、商业环境、业务发展同步的、同一语境的会计教育,各种税费计算与申报缴纳能力;二是社会能力:与税务机关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三是方法能力:税负的测预分析能力、纳税筹划能力。

2.2 制定科学的专业标准

结合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涵盖人才规格的知识、能力和素养要求,充分考虑高职会计专业学生的学习能力、接受能力,因材施教、因材选取课程教学内容,将中小企业的出纳、会计、税务等岗位群的工作领域、工作任务,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中级)标准以及会计初级职称考试大纲内容三者碎片式融合,使职业能力与课程教学内容相衔接融通,做学结合理实一体化;使学、训、考融为一体,学生通过学习和训练能够获取会计核算知识和操作能力,为毕业生后续的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课程选择树立“会计中的税收”这一核心工作理念要素来剖析税务计核算工作,以企业经济活中产生的具体税收和相应的会计处理为主线重构课程内容,分解、细化税收的计算和会计核算的职业能力。学生通过专业学习,能够完成中小型企业报税岗位的相关工作:税款计算、纳税申报以及相应的会计核算等。

2.3 课程体系重构

社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具有特定的行业性,我们在系列专业主干课程中,不同课程选用不同的行业工作任务为载体,设计理实一体、项目化课程、渐进式学习,逐步提升职业技能。在打破了传统的以理论知识为主的内容结构后,在课程项目中设计学习性的工作任务,不仅让学生掌握完成任务所需的理论知识而且知道相应的操作知识并获取工作经验,“教、学、做”融为一体,改变了传统的先学理论知识后操作,实践课自成体系的传统教学模式。在第一学期的职业入门课程中,学生通过商品流通业、传统服务业业务,初步了解税务知识与会计工作内容,知道会计做什么,初步认知税收与会计岗位;在第二至四学期,通过较复杂的制造业,让学生系统学习会计核算、成本核算、纳税核算、纳税申报、税收审核等会计通用核心职业技能,成为税务会计从业人员,在教学中企业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真实情境,模拟真实的涉税工作来实施教学,教师以涉税主体企业的经济业务和背景资料,与1+X财务数字化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考试、会计职称考试相衔接,碎片化融入理论知识及实践操作,及时更新;在第五至六学期通过分行业选修、跟岗学习、实习,将会计通用职业能力再次提升,迁移到不同行业,获取职业延展能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实践学习与理论学习的统一。

2.4 会计与税法教学内容重构

税务会计主要依据税法和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以税收计算和会计核算为重点,结合会计处理的实务经验对现行税制下各税种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总结归纳,根据企业经营活动中实际遇到的税收处理、会计核算处理、纳税申报的工作程序和税收、会计两大基本会计岗位三个维度选择和组织授课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以企业日常经济业务为基础,按照办税岗位的工作要求,结合企业纳税工作流程进行授课。在专业课程应始终贯串税务思維,以“由谁纳税——对什么征税——征多少税——如何缴税”为主线学习会计专业课程。总之不是简单的把会计专业课开在其他专业,而是重构教学内容,把与学生生活与就业相关的知识点从学科体系里摘出来,以碎片化的形式进行讲解,以典型涉税业务为依据;税务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以税种为单位,以知识点为单位来安排教学资源,采用工作任务引领专业知识,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在教学实践中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融“教、学、做”为一体,并采取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对学生进行评价,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

2.5 教学方法重构

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中心,结合课程特色,按照税务会计实际工作流程,使用纳税业务平台,进行合作学习、案例教学、情境教学、项目教学、案例分析、任务驱动、行动导向、EV录课视频教学等多种形式的“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模式。同时,利用信息时代的特点,充分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即线上泛化式学习,包括预习、测试、观看、讨论、互动、作业、反馈;线下针对性学习,包括收集整理、讨论实践、问题解决等。根据专业教学的需要,在不同的时间段安排学生开展专业课程工学结合教学组织形式,进行认知实习、专业实习、实训及顶岗实习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在知识总结、回顾环节,将税务会计业务的账务处理需考虑的事项均以思维导图图解的方式展示,训练并培养学生会计思维方式,从本质上提高教、学效果。

在教学中充分利用职教云、网上纳税申报平台、财务数字化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完成课前、课中、课后的教学实施,开展备课、学习、实训等教学活动。在职教云平台建立并及时更新课程教学资源库,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课件、音视频文件、动画库、习题与试题库等。课前在职教云布置预习任务,学生自主学习,回答问题;课中采用职教云签到、互动、提问等使学生参与学习,调动学习积极性;课后完成职教云练习和考核,通过学生登录提交情况查看学生课堂掌握情况,对错误较多的题目下次上课进行重点讲解和答疑。对重难点案例还可进行EV录课,录课视频上传平台,学生可反复观看学习。使用纳税申报完成实操部分的单项实训和综合实训,包括发票开具、认证、抄税,税款计算、申报表的填写、税款缴纳等。

3 结论

高职院校增养的是培养社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以需求定培养,为了培养出税务与会计深度融合的人才,税法与会计的课程也应贯穿在整个会计专业教学的过程,税法与会计深度融合、融税收法规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会计课堂的重构将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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