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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研究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大要求及实施路径思考

2020-09-27张洁

关键词:实施路径乡村振兴

张洁

摘 要: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将其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基本方略。乡村振兴战略五大总体要求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要求”分别对应“产业、生态、文化、组织和人才”等多方面的振兴,是紧密衔接、缺一不可的整体布局和实施路径。鉴于此,深刻分析乡村振兴五大总体要求的内在意蕴及联系,这对于理解作为国家宏观顶层设计的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研究表明,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大要求为:产业兴旺是基础、生态宜居是条件、乡风文明是灵魂、治理有效是保障、生活富裕是目标。落实五大要求,践行实施路径,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新时代中国乡村向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乡村振兴;五大要求;实施路径;衔接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20)05-0061-12

Abstract:The report of the 19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put forward for the first time the important decision of implementing the strategy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as the basic strategy of implementing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 and building a modern economic system in the new era. The five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are “industrial prosperity, ecological livability, rural civilization, effective governance and rich life”. The “five requirements” respectively correspond to the revitalization of “industry, ecology, culture, organization and talents”.They are closely connected and indispensable to overall layout and implementation path. In view of this, it is of grea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deeply analyze the internal implication and connection of the five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which is of grea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or understanding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as a national macro top-level design. Studies have shows that the five major requirements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are: industrial prosperity is the foundation, ecological livability is the condition, rural civilization is the soul, effective governance is the guarantee and living well-off is the goal. It is an inevitable choice for China's rural modernization in the new era to implement the five requirements, practice the implementation path and promote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Key words:rural revitalization; five requirements; implementation path; cohesion mechanism

一、引 言

黨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基本方略。乡村振兴战略可以细化为五大总体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1]。这20字的总要求意蕴深刻,值得仔细分析、推敲、研究。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等多方面的振兴。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对乡村振兴五大总体要求20个字的深层含义做出梳理、分析和阐释,这将有利于深刻理解乡村振兴的国家宏观顶层设计的总体要求,有助于将乡村基层社会的经验研究和国家政策宏观顶层设计理论进行有效衔接,对于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乡村振兴总体要求意义分析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这需要建立在深入理解乡村振兴五大要求的基础上规划实施,系统科学的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大总体要求,并仔细研读、分析局部和整体的关系,厘清每五分之一总体要求的内在意义。

(一)产业兴旺:产业振兴是基础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和基础。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必须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1]。《意见》对“产业兴旺”的总体任务和目标做出分解,指出“乡村产业振兴”的具体内容是“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以及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1] 。 “产业兴旺”有三层内蕴:基础地位、“三产融合”与小农户发展。

1.产业兴旺是物质基础

乡村振兴,产业为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五大要求的物质基础,发展现代乡村,就是要实现农业现代化,采用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提升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水平。乡村振兴的“兴”首先是达到“产业兴旺”,产业兴旺是物质基础,然后乡风文明、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才能随之加快推进。

2.“三产融合”是实施策略

“产业”包括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即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要求农村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如何达到“三产”融合则是“乡村产业兴旺”具体的实施手段和策略选择。《意见》指出“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 [1]。朱启臻认为“产业兴旺”的三产融合就是超越了单一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在坚持“大产业”系统思维的基础上以深化产业链的方式促进乡村的全面繁荣[2]。贺雪峰认为让农村“产业兴旺”的基本思路就是“延长产业链,使得农业向加工业延伸,通过进行农产品深加工来提供更多农业就业及获利机会”[3];孔祥智认为产业发展就是要以农业为中心拓展多种产业,产业作为乡村重要的经济基础,必须得到极高的重视[4]。因此,“产业兴旺”是产业融合的结果,产业融合是产业兴旺的路径。

可见,产业兴旺的关键机制在于“拓展产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因而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农民通过农业劳动生产将生产原料转化为农产品进入市场,通过贸易交换,实现“产业兴旺”。乡村农产品的延伸产业包含乡村工业和乡村手工业,手工业产品如非遗苗绣、非遗蜡染工艺品、非遗陶器、手工鸟笼工艺品、古法手工造纸工艺品等进入市场可为乡民拓展市场渠道,促进乡民脱贫、增收、盈利。因此,产业兴旺的“三产”融合机制必然与市场不可分离,走出产品的市场销路才能走出乡村产业化道路,这是一种“融合发展型”市场运行的衔接机制,是农业生产、加工及农业以外的“延伸产品”的市场行為,这是环环相扣、衔接有序的“产业链”。乡村产业可以以农业为中心大力发展工业、手工业、工商业、制造业和旅游业……乡村可以“多面开花,多元产业”同步经营,一二三产业之间互为支撑、互相带动、互为羽翼,可以发展生态旅游,可以举办农家乐、农业采摘园、发展茶旅融合、体验旅游……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使乡村“产业兴旺”,促进乡民增收。以贵州省黔东南州丹寨县龙泉镇卡拉村为例,卡拉村是“中国鸟笼第一乡”,卡拉鸟笼编织工艺在2009年9月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卡拉村发展多元手工业但又不局限于鸟笼手工业生产这一单一产业模式,村庄有手工业和旅游业两大支柱产业,卡拉村大力发展多元产业,以鸟笼编织带动旅游业发展,以旅游业产业带动农业种植采摘业,近年来又拓宽发展新业态产业,建立吊瓜基地、蓝莓基地,广泛种植蔬菜、大棚西瓜、鼓励林下养鸡、农家乐经营、开办农家旅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民族文化等产业,多元发展模式不仅吸引游客到卡拉村体验制作鸟笼,也能品尝苗寨特色农家乐餐饮——斗鸡肉,还能体验田间捉鱼、蓝莓采摘,形成多元产业融合发展,一二三产业互为支撑,相互带动,在多元产业融合发展模式下,卡拉村2016年底率先实现小康,成为全县第一个小康村。卡拉村从原来的“被嫌弃的地方” “卡拉”苗语也叫“噶咧”(galia),意思是“被人嫌弃的地方”“落后的地方”,当地人认为“卡拉”就是落后的、贫困的地方,是依靠救济才能维持生活的地方。变成了一个生态美、生活富、生产兴的“富裕村”。对于农业和工业这两种产业的区别的理解,费孝通认为,在乡村基层社会里面,手工业不过是农业生产的补充和延续,工业和农业没有严格的界限,是一个生产活动的两个阶段,表现为“农业依靠土地的生产力提供植物原料,工业把原料制成可以消费的物品” [5]。“产业融合”能以农带工,以工促农,以农业带动手工业,以手工业带动旅游业,以旅游业反哺农业,以农业、手工业、旅游业带动服务业和制造业,其最终目的是使一切劳动产品、服务、资源走向“市场”,使其转化为经济盈利,促进农民增收。

3.促进“小农户”发展是衔接途径

“产业兴旺”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小农户”要将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现代农业发展方式有机衔接起来,促进“小农户”的产业发展。在我国,“农户”一般指中国乡村农业生产的主体,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单位,一般是以农业生产和农业经营为主的农民家庭,以家庭为单位,是最小的农业生产和经济单位[6]。“小农户”是指小规模农户(small-scale farmer),往往土地生产规模较小、种植农作物单一,农业劳动力主要是自给自足的家庭成员,他们生产的目的是满足家庭基本生活需要。“小农户”还体现在农户生产规模小和经济收入少,他们往往拥有一小片土地(土地规模小于10亩),是从事农业耕作的农民,当务农无法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之时,他们会选择不同的生计方式获得收益、补贴家用,比如手工业和小商品经营,或者辗转村外,进城务工,这部分群体也属于小农户。产业兴旺的主体就是“小农户”。朱启臻认为产业兴旺的基本主体职能是农户,因为农户有丰富的生产经验、高度的责任感、自觉性和灵活性,而且家庭范围内的经营能够降低成本,减少风险并获得高效益,他们是适合农业生产的有效组织形式[2]。

农户可以是“纯农户”,也可以是“兼业农户”,兼业农户一般是从事农业,也从事农业以外的非农业经营的农户[7]。小农户可以兼业农业、工业和手工业,兼业农户是“半工半农”户或是半生产半经营户。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兼业农户日益增多,他们身兼多职,身份经常转换,他们不仅在乡村务农,也往返于城乡二元结构之间进行非农经营,是“半生产半经营”户。此外,“产业兴旺”就是要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衔接”是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的“并接”和“并置”,也是“三农”的现代化衔接,这种衔接离不开三种力量——国家、市场和社会[4]。推进“小农户” “小农户”包括“兼业农户”包括村民、单纯务农户、半工半农户、手工业作坊户、自主或半自主经营户。把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衔接必然离不开国家的外嵌政策力量、市场化渠道的拓展以及农村内生环境的共同作用,只有将“国家、市场和社会”三者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发挥乡村农业、手工业、工商业的资源优势,实现“产业兴旺”。

“产业融合”和“工业化道路”有必然联系。工业化道路与“小农户”在城乡之间、小城镇的乡镇企业之间的多种经营方式有关。充分挖掘城乡发展之间的可能路径有利于拓宽乡村产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乡村富裕。在城乡二元结构下的今天,实现产业兴旺离不开城乡融合,产业兴旺可以通过在“乡镇企业”实现。费孝通一生的夙愿就是希望能够通过城乡发展,实现脱贫致富,所以他以乡镇企业为主要焦点回溯了自己一生在乡村研究的历程。在《中国城乡发展的道路——我一生的研究课题》一文中,费孝通发现,光发展工业还不够,还要发展副业,发展小型工业。因为仅凭农业生产的收入不足以维持生计,必须通过副业和手工业填补家计,这也是后来他提出了发展“乡村工业”的缘由之一。他又去了江村重访,发现江村人均收入增加了,这是因为费孝通姐姐开办的“蚕丝业合作社”作为副业和手工业将成为提升当地收入的主要来源。费孝通得出结论,“从农村经济新结构中农、副、工三方面来看,发展前途最大的是工业”[8]49。后来,通过观察中国经济的发展特点和趋势,费孝通意识到,工业对乡镇的经济增速发展作用最大,而人口和劳动力不应该仅仅在城市,而是分散到乡村,所以他提出了“工业下乡” [8]49-51。“工业下乡”的另一种理解路径应该是乡村“农业、工业进城”、城乡之间工业、农业结合发展,这与在当今我国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中倡导“三产融合”是一致的思路,是最初费孝通所认为的“产业融合”促进产业兴旺,促进农民增收的“工业化发展道路”[8]51-52 。费孝通强调,“农工副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工业化道路不是自己的创造,而是历史的事实”[8]52。小城镇“乡镇企业”的发育是一个生动的过程,从自给自足、日中为市的赶集式小农经济到有了广阔市场的商品经济,从而使“乡镇”转变成为“小城市”,这也为后来费孝通研究“小城镇”做出了铺垫。“小城镇”是小农户的主要聚集和往来地点,乡村产业振兴就要关注在“小城镇”中从事多种副业的兼业经营者——“小農户”。“回不去的乡村,到不了的城市”,农民逃离城市退守的“家乡”实际上并非从前“生于斯,长于斯”的乡村,而是退守到了自己出生地附近的“小城镇”,小城镇是他们进行市场交易的聚集地,也是乡村工业化道路的“必经之地”,是市场聚集地。基于此,从乡村产业兴旺的主体来看,“小农户”是促进产业兴旺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小农户也是在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中最为多见的群体,也是城乡二元结构中最普遍存在的群体,是带动乡村产业兴旺的“中坚力量”。

综上,“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三产融合”是产业兴旺的实施路径,促进“小农户”发展是使农民进入“市场”,促使产业兴旺的有效途径。产业兴旺的内涵就在于如何通过乡村“三产”融合使得小农户能够将“农产品延伸产品”推向市场,使农民收益、获利,这是“兴旺”的真正内涵和寓意。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则可使乡村焕发活力、激活乡民生产的内生动力,促进乡民增收,实现“生活富裕”。

(二)生态宜居:生态振兴是条件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之二。《意见》指出,“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的优势和宝贵的财富。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1]。这一政策可以解读为三层含义:其一,生态宜居体现人类尊重自然的“天人合一”观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其二,乡村生态系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生态条件;其三,以乡村美景带动乡村生态价值增值,实现百姓富。

1.乡村生态共同体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讲话说,“生态系统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9]。在建设乡村的同时必须重视和保护乡村的生态系统、尊重和保护自然环境,使乡村生态资源转换为实现农民富裕的生态价值资源。将生态资源合理利用并使其转化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潜力和后劲;使乡村生态资源发挥社会经济效应,促进乡村富裕和经济发展。

2.人在系统中:天人合一的自然观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讲话说,“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林和草” [9]。“三农”问题主要的两个核心问题是农民和农村的问题,二者是天然融合的“生态共同体”,关系是“人在系统中”。“生态宜居”体现了人类尊重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在我国农村,乡民以“居住”的生活方式与乡村有机融合,不可分割,人与环境世代相依,农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说明了人和环境彼此不可分割的融合关系。乡村生态系统包括山川、河流、植被、树木、农业灌溉系统、耕地、森林、农田,也包括村落人文景观,这些生态资源是大自然对乡民的天然馈赠,乡民可以在此生活居住、繁衍生息、建造家园。只有建立“宜居”的乡村环境,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共生,乡民才能持续、稳定、怡然、宁静、安逸地在乡村内生产、生活、居住、劳动、创造价值;反之,乱拆乱建、滥砍滥伐、毁林开荒等行为破坏乡村秩序、污染乡村环境、造成生态失衡,不利乡民“宜居”,没有良好的家园环境,乡民的心灵无法安顿、生产积极性锐减,经济收入无法提升,不利于乡村的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影响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

3.生态宜居是生活富裕的自然基础

“生态宜居”的目的是实现“百姓富、生态美”,这是一种人与自然生态之间的理想关系。“生态美”是“宜居”的吸引力所在,“宜居”是“生态美”的结果,“宜居”促进乡民们形成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社会积极心态,只有自己的“家园美”才能使乡民感受到乡村的宁静、安逸、美丽、祥和、休闲、惬意和宜居,这种惬意的乡村生活图景天然的散发乡村魅力,吸引“城市人”来到乡村旅游。人们来到乡村可以居住体验、品尝乡村特色美味,体验农业采摘,乡村通过“合作社+扶贫+旅游+生态”等模式发展乡村旅游,创造生态价值,这是乡村将生态资源和乡民生活富裕进行有效衔接的路径,于人是乡民富裕,于环境是生态优美,生态宜居最终实现了人和环境的“双赢”。

乡村的“生态宜居”能够刺激消费,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因此,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生态基础,也为乡村农业、手工业、工业的产业融合提供前提条件和资源优势,通过与生态资源结合的方式带动乡村社会经济发展,为促进乡村生态文化发展提供了资源,乡村生态宜居与产业兴旺紧密相连、不可分割。

(三)乡风文明:文化振兴是灵魂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三是实现“乡风文明”。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1]。徐平认为,“乡风文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连接点,其核心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在乡风文明”[10]15。“乡风文明”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文件中被提及,乡风文明是新农村建设的“文化之魂”。徐越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建设农村的文化,乡村文化是乡村的灵魂和根脉,“乡村建设,根在铸魂与强魂”[11]。之后,乡风文明又被纳入国家一系列宏观政策战略层面,从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将“乡风文明”建设纳入国家战略层面,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培育良好家风、乡风、校风、行风,营造现代文明风尚”,这些政策规划无一例外地强调了“乡风文明”在我国乡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可见,乡村文化在文化建设和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和“根脉”。乡风文明有以下几层深层含义。

1.传承优秀乡村文化是灵魂

首先,乡风文明和我国乡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息息相关,乡风文明的核心就是传承优秀的乡村文化。“村落是人类的摇篮,是人类文明的根脉,是田园生活的守望地”[12] 。要实现乡村振兴需要从体与用、传与承、创与造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我国农村文化多样性,传承、创新与保护我国传统农村优秀的文化,使其在现实社会中获得新的生长动力和文化魄力。“乡风”指特定乡村内人们的信仰、观念、操守、爱好、礼节、风俗、习惯、传统和行为方式的总和,具有凝聚、整合、同化、规范农村社会群体行为的功能 [13]。乡风的本质就是具有深厚历史底蕴和人文情怀的乡土文化。乡风文明则指因乡村居民的思想、道德、文化水平提高,逐渐形成的良好社会风气,这个风气既是社会的,也是人文的,更是乡村优秀文化和乡村精神文明的体现。乡风文明的本质就是弘扬乡村优秀的传统文化,将其传承下去,延绵乡村文化,塑造乡土文明。

乡村文化建设对于我国乡村建设或者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梁簌溟认为“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的,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14],农村社会的乡村文化对于乡村建设和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传统的乡村文化是从“乡土”社会中滋长起来的,费孝通认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15]6,人和土地的关系始终是乡村社会中最为关键的一种关系,在乡村社会,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费孝通认为,“中国社会的基层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在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15]7。在此意义上,乡风文明的基础就是体现并尊重在泥土中滋长出来的乡土文化,乡风文明体现在尊重乡民的乡土情结,传承乡土文化。

2.传承保护乡村文化资源是关键

促进实现“乡风文明”关键在保护承载优秀的乡村文化的载体和资源,对其进行挖掘、搜集、整理、保护、利用。“倡导乡村振兴,其实质就是要抢救、挖掘、传承和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文化中注入新时代的元素,使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适应”[16]。从遗产学角度来看,我国传统乡村文化以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载体而存续至今,承载了我国农村劳动人民在漫长而悠久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理想追求、精神观念、生活方式和审美观念,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所在。乡村文化不仅是乡土文化,也是乡民文化、民间文化、民俗文化和民族文化。费孝通曾经赴广西瑶族地区进行对民族文化考察,著有《花籃瑶社会组织》,注重广西瑶族村落文化资源的搜集、整理、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就深藏在乡村社会、民间社会和民族村寨之中,体现在民俗生活之中,农业生产工具、手工业技术工具、农业灌溉工具、农业景观和地标,这些都是承载我国农村文化资源的重要物质或者非物质载体。

乡村是中国农村文化资源的孕育土壤。我国是个农业国家,中国传统文化更多的从农村而来。我国人类学家、民俗学家、社会学家都在不同程度上对于我国的农村文化资源进行搜集、挖掘、保护和整理,研究如何进行农村文化资源的传承保护。“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是充分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的思想内核。对我国农村文化资源进行传承创新及落地实践的探索是必要的、切实可行的。我国农村的民间文化资源主要以口头资源、表演艺术、手工技艺、农业工具、民间知识等文化、自然、农业文化遗产作为载体和形式体现出来,对其进行搜集、保护、挖掘整理,创造性转化、创新型发展有助于助推我国乡村文化振兴,从而实现将中国的文化主体从文化自觉到文化自信的转型。

3.组织乡村文化活动是精神风貌

乡风文明不仅要传承乡村优秀的传统文化,保护乡村文化资源,也要在乡村社区的组织方面,积极组织开展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乡民喜闻乐见的、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通过“文化搭台”实现“经济唱戏”,促进乡风文明。丰富和提升农民的文化艺术生活,有利于增强农民的文化自觉意识和家园主人翁意识,推进乡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涵养乡风。“实现乡风文明,必须抓好三个层次的载体和活动,家庭作为社会载体发挥社会功能的作用,从家庭上升到社区活动,减少冲突矛盾,实现互助和谐,让文化在乡村中发挥社会整合作用,再次是推动乡镇文化建设,乡镇作为城乡链接点促进加快乡村文化设施建设”[10]20-22。乡风文明的意义是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发挥乡村文化在乡村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从而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乡风文明就是对乡村精神文明的再次阐释,呈现着乡村精神文明生态的理想样态,就是“农业、农民、农村”和谐一致的精神文明样貌,既是个体文明,也是社区组织文明,更是乡风文明。文明的乡村社区就是要乡邻关系和谐、农民积极乐观、彼此协作生产、乡村治安良好、社区秩序稳定、乡村价值观念没有被腐蚀、公共组织活动有序开展、乡民脸上洋溢着笑容、双脚踏实踩着大地、内心满载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于自己的家园有着深深的依恋感和归属感,农民在组织生活中是引导者和主体力量,乡民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实践和创造智慧获得幸福感、满意感和获得感,这样的理想状态就是乡风文明所希望达到的状态。

4.发挥乡民主体作用是中坚力量

乡民在乡村文化中发挥文化主体作用。乡民在乡风文明中发挥支持与保护、传承和创造、组织和建设作用,乡民是乡风文明的主要中坚力量。我国乡村的优秀传统文化颇为丰富,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其进行切实可行的工作和努力,展开对我国农村文化资源的传承与保护工作。为此,如何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努力挖掘、搜集、整理我国农村地区的文化,传承与创新乡村优秀文化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方针是非常重要的。传承乡村文化,不仅仅是国家、政府的事情,也应该发挥乡村文化主体——乡民的作用,乡村是他们“生于斯、长于斯”的家园,乡村文化存续并记录着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民众的集体共同记忆,“这些共同的记忆是一条连接着祖先和后辈的精神纽带,是整合村落社会的精神力量”[17]。

农民是乡村文化的创造主体,农民和生活在乡村中的普通乡民对传承乡村文化资源,对其挖掘、传承、保护具有“传帮带”的作用。乡民自己传承自己本民族、本村落的乡村文化,能够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的文化认同感,乡村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仰赖作为传承主体的乡民和传承人。他们对自己的家园文化有深刻的依恋和依赖,而这这种依恋和依赖正是乡民的文化传承驱动力。乡民以及乡村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地方官员等都是农村文化的传承主体。不仅要传承乡村文化,还要发展、创新乡村文明。随着新媒体技术和传播媒介的多样化,民间民族文化在广泛传承的机制上不断被创造出新型的乡村文化,即“乡村文化再生产”,赵旭东认为“乡村文化再生产并不是死亡后的重生,而是在新的社会土壤中培育出来的新的观念。实现文化的再生,需要在继承的同时培养民众对乡村文化的自信,使乡村文化能够按照自身的发展方式,在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与其他文化碰撞、融合、衍生出新的文化类型”[18]。在此意义上,传承乡村文化不仅仅在于传承传统的文化,还要有批判地继承和再造新型的乡村文化。传承主体具有乡村文化自觉意识,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力以及为乡村文化注入新的文化生长元素包括新技术、新媒介、新信息、新资源等并通过文化碰撞、文化重构、文化创造使其不断“再生产”出来,形成新型农村文化,涵养乡风文明。

(四)治理有效:组织振兴是保障

“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之一,是乡村组织振兴的主要体现。 2018年 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建设法治乡村、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1]。从国家宏观层面来看,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基石,只有实现乡村的有效治理,才能真正实现中国社会的有效治理。目前我国乡村在实现有效治理的进程中依然存在问题,包括乡村治理的成效慢、效率低、成本高,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乡村治理的主要问题包括乡村空心村、发展能力失衡、人文生态环境恶化、人居环境没有得到全面改善、人口流失严重等。“治理有效”有两层意义:一是“治理”的含义,一个是“有效”的标准。“治理”的含义就包括治理主体,即“由谁治理”的问题,还包括如何治理,即治理策略和实施措施问题;“有效”包括“有效”的标准和治理目标问题,包括解决乡村哪些问题,破解了哪些矛盾,解决了何种困境。因此,这两个问题是相辅相成、衔接有序、缺一不可的有机整体。“治理”是策略,“有效”是目标。

1.“治理”的内涵意蕴

乡村治理是互动发展的过程。首先,“治理”的含义包括概念阐释、治理主体和治理实施三方面。 “治理”本身包括治理的手段、方法、主体等方面。“治理”与“管理”不同但有交集,乡村治理经历了从“民主管理”到“乡村治理”,这是一个由一元单向模式转向多方交互共治的过程。胡红霞 、包雯娟认为“治理是一个过程”“治理的基础是协调”“治理涉及的领域有公共部分和私人部门”“治理是一项持续地互动”[19]。在这个意义上,乡村治理是一个动态发展变迁的过程,是包含治理主体和治理客体互动、联合、综合实施、全面协调、互相监督的过程。

乡村治理主体是多元共治。从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和方式来看,治理的主体是多元主体,治理方式是全面治理、互动治理和协商治理方式。王春光认为“社会治理的主体是平等的、多元的,包括政府、社区(村庄)、社会组织、企业、家庭、个人等,而不是单一的,也不存在隶属、上下级的不平等关系,在方式上,社会治理采用的是协商、合作、透明和妥协” [20]。“乡村治理”和“管理民主”在治理主体和方式上有所不同,胡红霞 、包雯娟认为“管理民主”的关键是中国乡村社会的主导力量——国家基層公权力量,而治理的主体则是扩大到政府以外的社会、个人和群众,“管理民主”是自上而下的“条条关系”,有效治理是政府同级的“块块关系”[19]。从整体论角度来看,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治理的前提和保障,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组成部分,二者是局部和整体的关系。从互动论方面来看,乡村治理不仅仅是抽象、平面的概念化阐释,它是一个包含多主体、多角度、全方位的、平等协商、多元共治的过程和阶段、是包括治理主体和治理对象之间平等包容、相互协商的动态行动过程,乡村治理是行动主体(村干部、村民委员会、乡贤)之间彼此协作、发挥优势、共同努力、彼此监督、合力参与的结果,是一个理想的“多元参与合作”过程,二者是互为治理“对象和主体”的关系。

2.有效治理是治理目标

“治理有效”中“有效”的深层含义是乡村治理的标准以及最终目标问题。乡村治理要实现“有效”治理,不仅仅是理论上的,而且要落实行动,使得乡村治理发挥成效。有效的乡村治理不仅是国家治理的前提和实施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更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21]。

有效治理是以解决乡村“问题”为目标的治理。胡红霞 、包雯娟认为乡村治理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有“村民在乡村治理进程中‘缺席、传统价值解体、旧有基层模式日益成为乡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和瓶颈”[19]。基于此,治理“有效”的标准应该以能否解决现阶段乡村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空心化、土地闲置、人才流失、城乡二元结构差异扩大、村民治理失灵等),进而真正实现乡村在治理目标上的整体性的提升。此外,乡村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解决了人的问题才能解决乡村的问题。解决方法应该是注重发挥“人才”治理的作用,对新型乡村精英的培育,发挥新乡贤的治理主体作用,进而促进治理有效。李金哲认为应该营造新乡贤文化、培育新乡贤群体,让乡贤成为新村治理主体,更好地发挥作用 [22]。可见,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真正“有效治理”包括发挥人的作用,使人尽其才。要使乡村能人、精英、乡贤发挥作用和角色,发挥人才资源优势,使其在乡村治理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传帮带”作用。

有效治理是“三治融合”的全面治理。“有效”治理还应是一种全面“治理”,即使“德治、法治、自治”结合起来,将乡村的道德文化、礼俗传统规约和村民自治结合起来,同时把现代法治观念融入基层乡村社区,能够有效地解决基层乡村内部价值改变、传统道德约束失灵、村民主体失灵、文化缺失、价值错位、社会力量难以嵌入等等问题。左停、李卓认为,乡村治理就是构建“三治融合”作为可供选择的治理框架,具体为尊重各地乡村的客观实际与农民的真实诉求,充分挖掘各地特色的乡土文化资源,以伦理道德为准则来规范村民的日常行为,实现社会舆论与自我修养相结合的“软治理”……构建起自治、法治与德治相融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23]。可见,治理有效需要在村民和社会之间、乡规民约和传统道德之间、村民个体生活和村庄治理之间,在文、德、法相结合、自治和他治、“硬治理”和“软治理”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三治”结合是几种治理的有机衔接,是真正发挥文化约束、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力作用的有效治理手段。程瑞山、任明明认为在现代乡村治理实践中,要注意积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同时赋予德治以新时代要求的 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德润人心的作用 [24]。张会萍、周靖方、赵保海认为乡村治理的出路之一就是要注重加强德治建设、提升德治水平,发挥德润人心、以文化人的作用,以德治推动法治和自治,助力乡村治理[21]。由此,实现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是必须尊重乡村传统道德、乡规民约、人文价值,用乡村固有的乡土文化去涵养乡风、教化乡民、用传统文化和道德约束感化人、以文化人,同时要推进“送法下乡”,加强乡村基层法治观念、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将德治、法治、自治结合起来,促进乡村有效治理。

有效治理是资源协调、分配平衡的治理。乡村的“有效治理”不仅要人尽其才,还要物尽其用。资源合理配置方可发挥“效力”。“有效”还应是一种“资源协调”的治理,是“投入”和“产出”平衡的治理,就是将乡村的人、物、资金、技术、设备、土地等一系列资源进行“整合”治理,资源是治理的保障,治理是在资源平衡、协调、整合基础上的治理。光有投入,没有产出或者投入过大产出过小的治理不是有效地治理,至少是不够平衡的符合客观实际的治理。“空心村、留守老人”现象是目前我国乡村常见的现象,“城愁”和“乡愁”也是目前经常出现的一种社会话语,折射着城乡二元结构差异日益加大的情境下乡民的矛盾心态。如何能够真正让该留的人留下来,该散的愁绪散去,该引进的技术和资金引进来,充分发挥资源效力是目前乡村治理有效的检验标准之一。同时,乡村有效的治理不仅仅是“留”下本来属于乡村的,还应该“引进来”原本没在乡村的资源,保持资源“引”和“留”的平衡是使乡村资源不流失,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主要策略之一,这也是“有效”治理的另一层意蕴所在。

由此,“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之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条件和保证。是乡村治理是否有效是衡量国家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准和前提,对于“治理有效”这四个字的理解要放置在乡村和社会、资源和配置、策略与手段、过程与结果、整体和局部等二元关系的语境中加以理解和阐释。“治理有效”一要在治理方式、治理主体、治理策略上理解和阐释;二要在治理目标上始终与国家治理的总体标准相适应,保持一致,注重乡村治理和国家治理的关联,局部和整体的关系;三要从能否真正解决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切实困难和问题来作为衡量是否“有效”治理的标准之一,即以“乡村问题”为导向的基层治理;四是乡村治理的意义在于多元治理、协商治理、发挥资源优势治理以及平衡、全面、整体治理,真正发挥村民、村委会(村两委)、个体和社会力量作用的“综合”治理,实现多元共治治理,将德治、法治、自治结合起来“三治融合”治理,是将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资源进行综合利用,保持资源不被流失的“平衡”治理,是发挥“蓄水池”蓄能作用的治理。结合平衡治理、多元主体治理、全面综合治理、资源协调治理、解决乡村困难的治理,视为“有效治理”。

(五)生活富裕:经济振兴是目标

“生活富裕”是鄉村振兴的五大总体要求的最终目标。“生活富裕”的主体就是乡民,就是要村民富裕、村民生活美好,村民增加收入,农民增加“就业”“创业”“营业”机会,使农民将生产、经营融合为一体,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使村民口袋里有钱,能够满足村民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物质需求,村民精神思想丰富、生活绚烂多姿、乡村整体脱贫、人民生活有获得感、满意感和成就感,最终实现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最终目标,村民实现程度和实现途径是“生活富裕”这四个字具体的意蕴所在。“生活富裕”这四个字有几层意义:首先,“生活富裕”以人们对“美好生活”实现程度作为衡量标准之一;其次,“生活富裕”的实现途径是乡民实现“富裕”和“美好”的方式;再次,生活富裕归根结底是农民增收、乡村脱贫,经济富裕。

1.美好生活作为实现标准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1]。乡村振兴战略是在为了解决当前我国的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现实情况下所提出的。

“美好生活需要”实际是一个多层次、多系统、多类别的需要,按照马斯洛需求理论,人的需要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这五类需要是先后实现的关系,人只有先满足基本的生理需要,才能满足更高层次的需要。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建立在人们“基础温饱”“衣食住行”安全感、社会交往基础之上的需要,是一种高层次的需要,这里的“高层次”既包括精神满足,也包括经济富裕。李建华认为美好生活既是一种价值判断,也是个体主观感受,作为指标和标准,是个人、社会、国家需要和期待的统一,是否达到美好生活,是“公民”说了算 [25]。“美好生活”一为“美好”,二是“生活”,从“生活富裕”和“美好生活”的关系上,“生活富裕”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基本衡量标准之一,“生活”是否“美好”主要看是否“富裕”,生活富裕才能算“美好生活”,没有富裕的生活不能算“美好生活”。二者并行不悖、衔接统一,目标一致,互为因果。

“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是否真正达到“生活富裕”是村民说了算。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进程,村民在城乡之间过着“两栖”式生活,聚散、游离、往返于城乡之间,村民的身份也随着发生转变,从作为生产者的农民、小农户变化为作为經营者的小商户,这种身份交替的背后是村民是否真正得到经济收入、现实需求是否得到满足,生活状况是处于保底还是处于有盈余,这些都是衡量“生活富裕”与否的重要参考指标。因此,乡村振兴最后看村民是否富裕就要看村民的多种生活方式和生计方式的生产行动背后的行动逻辑,多元生产、经营模式背后归根结底就是一个目标——用村民的话说就是“找钱”,促进自己家庭经济增收。因此,村民是否“生活富裕”,是否达到“富裕”,村民收支是否平衡,家庭经济是盈余还是亏本,村民自己心里有个“账本”,“富裕”还是“保底”还是“持平”,只有村民自己最清楚。

2.农民就业作为增收途径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2018—2022年)的文件中,强调“要加强扶持引导服务,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1],这一战略部署为农民创业指明方向,明确了要为农民的创新创业提供条件,通过各种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为乡村开辟多种产业化渠道(合作社生产、农场、养殖场、采摘园、农产品加工市场、旅游扶贫、手工艺体验、旅游小镇、茶旅融合等)和市场化渠道促进就业或者创业,帮助农民经济增收。在国家惠民政策和脱贫政策的扶持下,农民通过自主创业或者进城务工、自主经营或者自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无疑是通过自主的行动打开增收渠道、促进增收的一种方式和途径。

国家的力量是一方面,农民的行动是另一重要方面。只有国家的扶持没有农民的行动,农民生活没法改善,距离富裕仍然有距离,只有农民的努力行动,没有国家政策的扶持力量和市场的调节作用,农民增收无法实现。在国家力量和农民主体力量之间,农民自主的行动是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就是要充分发挥乡民创造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民增收。高启杰认为,农民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主体,农民就业和增收是农村发展的核心问题 [26]。可见,农民自主地创业、就业和创新行动是实现“生活富裕”、促进增收的有效途径和主要力量。王春光认为“只有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才能实现村庄的内源性和可持续发展”[27]。所以,乡村振兴要实现的最终目标是国家的力量、市场的调节和农民的行动三种力量相互嵌合、相互作用的结果。农民行动就是实现乡村生活富裕、农民脱贫致富、农村产业兴旺、农民经济增收的主导力量——主要途径就是农民创业、就业。

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是实现“生活富裕”,通向“生活富裕”的途径是作为乡村振兴主体的农民,农民自主的行动才是真正能够实现“生活富裕”的有效策略,促进农民自主行动实践,激活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挖掘农民经济致富的潜力,激发内生动力,使农民通过自主的行动促进经济增收,这是通向生活富裕的基本途径,也是行之有效的策略。

3.生活富裕作为最终目标

“富裕”不仅是经济富裕,还是精神富裕。“振兴乡村,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15]。“富裕”的标准是经济和精神的双重“富裕”,单独是经济富裕、经济脱贫而精神贫困或者单独精神富裕、精神脱贫而经济贫困不能是真正的“生活富裕”。除了通过营造乡风文明实现精神“脱贫”以外,经济扶贫是关键点、落脚点和核心点。生活富裕首先是消除贫困,然后是增加收入,留有储蓄、追求精神富裕和生活品质,具体表现为家家户户无欠债,有存款、生活品质有提升,生活衣食无忧,这样一种状态才能算是“富裕”,不仅满足温饱需求和安全需求,自我价值实现的追求都可以得到满足,此为生活“富裕”。经济“脱贫”重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村民如果仅仅是保底或者刚刚过了“贫困底线”而不能有多余的经济储蓄,这不是“富裕”,只是停在“温饱线”上;这就需要产业和市场协调发挥作用,促进村民通过创业、就业和多种产业化经营增加收入,促进经济富裕。因此,脱贫是手段,致富是目的,脱贫才能致富,实现乡村“生活富裕”。

三、结 语:迈向新时代的乡村新布局

乡村振兴国家战略从宏观顶层设计上通过聚焦“三农”问题、解决乡村发展问题、引领农民迈向新生活,构建了中国美丽乡村的新景观、新面貌、新蓝图。乡村“五位一体”总体要求既是高屋建瓴的宏观理论,也是落地可行的实施策略。五位一体的总体要求是紧密衔接、互为一体、缺一不可的整体布局。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搭建起乡村振兴的‘四梁八柱,全面阐述乡村振兴的新理念、新目标、新举措、新要求” [28]。如果说产业兴旺是乡村的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生态宜居是乡村的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环境条件,乡风文明是乡村的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灵魂,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支撑,生活富裕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最终目标,是乡村振兴的人才振兴。总体而言,乡村振兴战略一定能够打造出集自然与山水、田园与科技、传统与现代、理想与现实、生态与人文融为一体的理想“中国美丽乡村”水墨画卷。乡村振兴五位一体布局是面向未来的、促进“乡村生态共同体”全面发展的、整体性的宏观战略和实施路径。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原则,以产业振兴为基础、生态振兴为保障、文化振兴为灵魂、组织振兴为支撑、生活富裕为目标,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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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勤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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