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税制研究

2020-09-21柳东梅

财会月刊·下半月 2020年9期

柳东梅

【摘要】在梳理并解读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税收法规的基础上, 分析全球数字经济改革背景下中国跨境电商服务进口税制所面临的挑战, 对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规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 并从跨境电商进口领域与跨境电商出口领域两个层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数字服务税;税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0)18-0140-5

一、引言

艾媒网(Iimedia)2019年4月4日发布的《2019全球跨境电商市场与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全球跨境电商交易规模预计突破8000亿美元, 网购普及率达到51.2%, 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预计达到10.8万亿元。 跨境电子商务(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是指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 在线上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 在线上完成支付结算, 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有形商品、通过线上交付无形服务的国际商务活动。 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和提升未来经济全球化水平的新动力, 跨境电子商务能更好地满足进口国消费者需求, 促进出口国产业结构升级, 提升出口竞争力和经济开放度。

近年来, 我国政府不断出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举措, 并取得了快速发展:自2012年中国在5城进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E贸区)以来, 截至2020年1月, 已有86个城市和海南全岛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 继2015年3月杭州获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后, 截至2019年12月, 我国共设立了4批共59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跨境电子商务税制改革作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利于促进中国经贸发展。……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