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共性:理解村级治理行政化的一个新视角
2020-09-21仇叶
探索 2020年5期
关键词:体系
仇 叶
(武汉大学 社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1 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背景下,不少地方政府将村级组织的行政化作为重要的制度创新,以提高基层的公共服务能力。然而,实践中耗费大量公共资源建设的村级行政体系却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反而引发诸多治理困境,尤其是大多数中西部地区,村治行政化带来不少负面影响,村级治理的公共性有不断弱化的趋势[1]。由此,解释行政化改革引发的乡村治理困境成为当前需要开展学理讨论的重要问题,对于这一悖论的揭示将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我国村级治理体制的制度选择,也将为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提供重要的制度启示。归结来看,既有研究中比较有解释力的思路主要从“行政-自治”的二分视角展开分析,突出行政体系与村民自治制度之间的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大多数中西部地区建立的村级行政体系实际上是一种缺乏公共性的行政体系。基于此,本文引入行政公共性的分析视角,试图廓清当前村级治理行政化改革的基本性质,为理解村级治理行政化的实践困境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1.1 “行政-自治”的二分视角
村级治理行政化是指原本以村民自治作为基本制度架构的村级组织,因行政权力的下沉在组织运行与乡村治理中出现行政化的特征[2]。为解释行政化改革引发的基层治理困境,现有文献往往突出行政体系与村民自治制度之间的冲突,将“行政-自治”的二分视角作为重要的分析框架,并从以下两方面展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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