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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中的法与道

2020-09-10史可婧

看世界·学术上半月 2020年4期
关键词:黄宾虹书法

摘要:中国传统书法的审美内容之一就是法度美,最高境界的表现往往是循法而变、执法而化,在限制中显出个性,在规约中体现自由。黄宾虹的书法用笔合乎法度,绝不会因为刻意追求艺术表现而放弃对笔的控制。同时在道家学说的影响下,黄宾虹的书法表现出一种“天然朴拙”的趣味,他在书写中践行“书肇自然”的理念,以“澄怀观象”的心态体悟自然,以“闲散怀抱”的状态书写创作,以“山水画作字”的方式指导实践,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达到了“道法兼参”的哲学高度和艺术境界。

关键词:道法兼参;黄宾虹;书法

“书法”之“法”,即含有“法度”之意于其中。中国传统书法的审美内容之一就是法度美。法是具有一定传承性的约定,是书写的共性原则。书法由古至今,无论是字体的不断演进,亦或是书体的不断发展,始终没有脱离可读性,即以保证人们辨识为前提下的变化,并沿着汉民族哲学文化背景下的审美共性发展,故在点画的表现形态及文字结构上形成了一定规则,皆是有规律可寻,有法度暗含其中。中国文字及书法之所以能成为集语言表达工具与情感表现两者高度统一的世界上独特的艺术形式,即是因为书法本体的“法”的制约与规定。回顾中国书法史上的名迹,莫不是新意与法度兼备的,我们不能因为表现自由随性的书写和情感宣泄而不受任何规则约束,否则中国书法便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艺术性质也会随之改变。因此,书法离不开法度的制约。梅墨生先生认为“被称为书法的书写,必须是遵依的传统的理法原则并有着高度的艺术化书写表现力的书写。否则,我视之为是一种一般意义的写字——以再现汉字实现阅读功能为目的;而写字至书法之成为艺术尚有距离。”

在真正的艺术家那里,最高境界的表现往往是循法而变、执法而化,在限制中显出个性,在规约中体现自由,这样才是艺术表现成熟的标志。正如苏轼所言“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这也正是对艺术创作境界的一个深层揭示。清代石涛在话语录《了法章》中说:“有是法不能了者,反为法障之也。古今法障不了,由一画之理不明。”又在《变化章》说:“凡事有经必有权,有法必有化。一知其经,即变其权;一知其法,即功于化。”在书法中,书家往往尚法度,谨毛失貌,从而使作品缺少了艺术的感染力。黄宾虹在与傅雷的书信中言:“无法不足观,而泥于法者亦不足观。夫惟先求乎法之中,终超于法之外,不为物理所拘,即无往而非理。”这种“求乎法之中,终超于法之外”正与古人思想如出一辙。黄宾虹提出“嗜古人书法如性命”,但这并不指他像一般习书者那样死守某家某帖一步一趋。他师古而不泥古,主张洗发新趣,由旧翻新。他对书法研习精深,从小就开始对经典法帖真迹的临摹,打下了坚实的基本功,他曾说“学书必先探其源流,继须洞悉古今之书法理论,然后细究用笔用墨之法。”黄宾虹对书法的理法领悟深刻,因此我们从他的作品中明显可看出严合法度的东西,但这并不代表黄宾虹的书法囿于传统,他是将古人的法理与自己的体悟相结合,“与古融汇一片,以自立异”,他的作品中更多表现的是自然之趣,无论是他的书法还是绘画作品,皆体现出一种“合乎自然美”。因此,我们赏读黄宾虹的作品,不能仅仅从一般技法上去认识,而是要把道、法、自然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黄宾虹对道家学说参悟很深,特别是老庄哲学对他影响很大。“道法自然”构成了他美学观念的核心。他言“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圣人是一種聪明的人,也得法乎自然的,自然就是法”。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天就是指自然,道就是指规律。黄宾虹在艺术探求的道路上始终将自己和大自然融为一体,在古人“师法造化”的基础上提出了“发乎自然”,他继承和发扬了古人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并且结合自己的书画实践,从中感悟书画相通与笔墨之法,他的《太极笔法图》阐释的“一波三折”之笔画是对自然中线条的高度概括,这不仅是黄宾虹融入书画实践的独创之举,更是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他在《画学散记》中提到自己“当解衣盘礴时,奇峰怪石,意境幽情,一时幻现,而荣枯消息之机,阴阳显晦之象,即挟之而出。”这种“依仁游艺”的状态正是他书画创作不拘一格、任情恣性的前提,他晚年形成的“浑厚华滋”的笔墨境界也是在这种摆脱主客体先入为主的观念,将自身完全置身于自然万物中才实现的。心与身皆与自然融为一体,而不是站在对立面去看待自然万物,是一种囊括天地、包罗万象的精神,用他的话说是“和合乾坤”之法。

我们可以从黄宾虹书法中看出,他的书法是有深厚的传统功底做支撑,即使在手札中任情恣性、不计工拙的书写,也不会流于野俗和狂怪。他的作品中没有牵强的安排与摆布,在用笔合乎法度,绝不会因为刻意追求艺术表现而放弃对笔的控制。他追求自然中“天然朴拙”的趣味,践行“书肇自然”的理念,以“澄怀观象”的心态体悟自然,以“闲散怀抱”的状态书写创作,以“山水画作字”的方式指导实践,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这正是黄宾虹有别于传统书家的地方。黄宾虹作为一个对哲学参悟深透的艺术家,他不遗余力地在其理论中阐释中国哲学的理念,处处体现“道法自然”的哲学思想和“道艺合一”的艺术规律,达到了“道法兼参”的哲学高度和艺术境界。

作者简介:

史可婧(1993-08-17),女,27岁,汉族,籍贯:山西省太原市,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学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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