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东南亚地区开展禁毒警务合作的思考
2020-09-03李拢威
科学与财富 2020年17期
关键词:毒品犯罪
李拢威


摘 要:毒品犯罪是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呈现出跨区域化、集团化、武装性等特点,我国毗邻金三角毒源地,边境地区毒品问题严重,仅凭一国之力打击毒品犯罪难免捉襟见肘,如何推动我国参与东南亚国家禁毒合作,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内容。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禁毒合作;毒品犯罪
一、我国毒品犯罪的特点
(一)枪毒同流依然猖獗
毒品犯罪的高额利益诱使毒品犯罪分子铤而走险,为了防止被 “黑吃”或者警方围捕,以枪护毒进行毒品犯罪活动,形成枪毒同流的局面。例如:金三角的一些民族地方武装力量利用武器对罂粟种植、海洛因和冰毒片的加工制造剂以及毒品的贩运进行武装护卫,肆无忌惮地生产和走私贩卖毒品。
(二)新精神活性物质种类多、管制难
近年,新精神活性物质(简称为NPS)成为毒品市场的“后起之秀”,种类也呈爆炸式增长,110个国家和地区已累计发现9大类800余种 ,仅2018年我国就新发现了31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种类繁多,吸食快感强、较易获取且列管难度大,逐渐成为吸毒人员的钟爱 ,一些毒品犯罪分子为逃避法律监管,利用近似化学性能的替代物代替毒品或修改毒品化学成分的分子结构制造毒品,给监管执法带来难度。
(三)境外毒情形势对国内影响增大
我国毗邻“金三角”毒源地(如图1),境外毒品产量直接影响国内的毒情形势发展,毒品零包售价是毒品市场供需饱和情况的“晴雨表”,毒品零包价格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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