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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视角下农村公共品供给效率研究

2020-09-02王群

大经贸 2020年6期

【摘 要】 文章主要是通过对税改以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如何变迁、为什么会这样变迁进行分析,从中总结出提高农村公共品供给效率的方法。最后通过比较分析表明具有制度内民主式供给特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供给效率最高。

【关键词】 农村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供给效率

一、引言

农村经济发展是我国重点关注的问题,而农村公共品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在现实生活中,供需衔接机制的不畅是造成公共品供给过度或者是供给不足两个现象并存的直接原因,此时要从供给机制和需求机制如何更好对接的层面来寻找原因,并找到解决的办法来提高供给效率。为此,本文通过税改以来不同农村经营环境下的供给制度及其供给效率进行分析,从历史的角度总结出能够使供需机制更好衔接的方法。

二、税费改革后至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1)从集中式决策到民主式决策。税费改革后,村组织没有了集体收入来源,也不能再组织两工,此时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工作完全落到农民自己身上。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逐渐取代了原先的供给制度,形成了制度外民主式供给制度。此时的供给制度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决策不再是由基层组织自上而下做出,而是变成了由农民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商议;二是,资源的筹资也不再是由基层组织统一、固定向农民收缴,而是在国家明确规定了筹资上限标准和筹劳上限标准的前提下,由农民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民主协商。

(2)从制度外投入到制度内投入。为破解农村公共品供给不足的难题,2008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要“探索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支持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中发[2008]1号)。自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正式开始运用于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一定的财政奖补资金,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兴办村内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以组织、支持和引导农民筹资投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一种新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制度。

(3)集中式决策逐渐替代民主式决策。2013年以来,国家对农业农村领域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甚至超过了农民一事一议获得的资金,使农村公共品的资源投入结构发生了显著的改变,从“农民筹资筹劳和国家奖补并重“向”国家财政奖补为主、农民筹资筹劳为辅“的结构转变,有些基层单位认为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过程极其繁琐,成本价高,逐渐放弃了农民民主决策,筹资筹劳环节,转而直接以国家财政奖补资金作为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主要资金来源。长久以来,一事一议制度中的民主决策的环节被绕开或者虚化了,农民也就逐渐失去了决策的权力,也就没有渠道表达出自己的偏好和需求,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制度又变成了制度内集中式供给。

三、税费改革后至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分析

(1)“一事一议”制度时期农村公共品供给效率分析。“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确立的初衷是为了改善20实际90年代后期出现的严重“供给不足”和“供给过度”的悖论,解决公共品的供给和农民需求偏好之间有效衔接的问题。但是,农村公共品供给完全依靠村民自己,政府对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完全放权,尽可能减少财政资金的投入,使得这一制度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这样做的缺点也逐步显现出来,“一事一议“制度实施成本较高,“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十分突出,“搭便车”的现象也十分的严重。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时期农村公共品供给效率分析。财政奖补制度的不仅减轻了村民在公共品供给方面的负担,还通过这种方式点燃了村民参与公共品供给的热情,很好的解决了公共品供给资源问题,除此之外传承了一事一议制度的优点,村级公共品的决策方式是民主式决策,能够让村民充分表达自己的偏好,减少了村民隐藏自己偏好的可能性。另外,由于政府的参与,国家的政策和号召力使村级公共品的供给更具有合法性,大大增强了村民参与公共品供给的动力。这一时期的农村公共品供给数量大幅度增加,并且由于决策是农民自下而上做出的,使公共品的供给与农民的需求偏好得到了有效的衔接。由此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供给使有效率的。

(3)项目制度时期农村公共品供给效率分析。项目制度有效避免公共财政在科层体系内部自上而下层层传递的过程中经常出现被克扣、截留、挪用等现象,确保财政资金真正的落实到农村民生工程中,使村民的生活和生产活动得到有效的保障。但是与此同时也降低了农村公共品的供给效率,在项目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行政链条过长带来信息不对称,中央部委对下级部门的能力和动机无法把握。另外乡镇没有机会介入项目招标、监督等流程,更不用说政府能否准确获得村民实际需求与偏好等信息。公共品的供给效率与需求者的偏好息息相关,没有把握好需求者的偏好公共品供给效率低下便再所难免。

四、总结与启示

分配好政府和农民各自分担的角色是决定农村公共品效率的关键。最好的组合是政府充当部分资源的供给者,农民充当决策者和部分资源的供给者,这样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来决定公共品供给,并且政府的适当加入提高了农民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积极性。总之,保障村级公共品供给效率的前提是要处理好政府与村民之间的关系,要加强“政府主导、村民自治“建设。

【参考文献】

[1] 彭正波,王凡凡.农村制度变迁、公共产品供给演变与农村社会组织发展[J].农业经济,2018(02):12-14.

[2] 陈定洋.农村公共產品供给制度变迁的实质与逻辑[J].商业研究,2010(11):183-187.

[3] 张晓亮.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困境与创新[J].农村经济,2009(12):13-16.

[4] 孙殿明,韩金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制度创新[J].财会研究,2008(23):11-14.

[5] 李燕凌.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历史考察[J].农业经济问题,2008(08):40-45.

作者简介:王群(1996年7月),女,回族,安徽省滁州市,研究生在读,财政学,安徽大学,安徽省合肥市,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