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问题的相关研究浅议
2020-09-02郝宇
时代人物 2020年8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
郝宇
关键词:法治道路;党的全面领导;依法治国
法治道路是全乎全局、全乎根本的大问题,是一个必须首先明确的问题,容不得半点含糊。习近平同志鲜明地指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是法治道路。是法治的道路,就不是人治的道路。这两者是對立的,必须从中选择其一;二是中国道路。中国的道路,就要立足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立足于回答和解决中国问题;三是社会主义道路。所谓社会主义道路,本质特征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关键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全面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本质特征。必须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落实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就是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领导立法并不是封建家长制式的搞一言堂,是履行严格的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并在民主的基础上进行的;保证执法、支持司法也不是简单粗暴的干涉执法和司法,干涉具体案件的办理和审判,而是把握大原则、大方向上的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带头守法,指的是法律一旦制定出来,任何政党都必须在这个框架下活动,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