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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文学与中国音乐之间关系

2020-09-02邓霁玮

神州·下旬刊 2020年8期
关键词:中国文学

邓霁玮

摘要: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文学和音乐这两大艺术类别在中国文化发展历程中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中国文学与中国音乐两者之间的关系也是相辅相成、共同发展。通过文字来描述的中国文学与通过乐音来表达的中国音乐之间,具体是如何相互渗透、相互体现,二者之间的表述关系则在本篇文章中相连结,浅谈阐述二者之间的相互表现关系。

关键词:中国音乐;中国文学;音乐表述形式

一.文学与音乐的概述

文学是指通过可视化的语言文字来体现客观现实、或者反映人们情感以及想法的一种艺术类别。它的形式包括了小说、散文、诗歌、剧本、民间传说等。音乐是反映人类生活情感的一种艺术类别,一般可以将其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类型;在音乐作品上又可以粗略的分为古典音乐、民间音乐、原生态音乐、现代音乐等形式。

同为艺术类别之一,文学是语言文字的艺术,借由文字来描绘悲欢离合,是相对具体化的表现方式;而音乐是声音的艺术,通常使用乐音来阐述作品,通过人类对不同声音的感受来传递情感,是相对抽象以及主观的。文学与音乐作品在许多方面都有着共性,只不过是通过不同的姿态来让欣赏者产生共情。文曲不分家,中国文学与音乐的发展历程有着高度的重合度,二者在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里,对于历史的记载与传承也发挥着极大作用,极强、极为和谐的音韵以及流畅的语言就是文学与音乐在中国历史上共同发展的产物。

二.中国文学中的音乐表现

中国文学的发展与音乐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齐头并进的,而中国文学中对于中国音乐体现,也能在整个文学以及音乐的发展历程之中都有迹可循。

第一,中国文学当中的文字常具有稳定的乐感,仅凭诵读文字,便具有和谐的韵律以及丰富的结构。比如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也是中国古代音乐史的第一部音乐著作《诗经》便是诗与乐的完美结合,其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的311篇诗歌,所谓诗歌,既是当时的民间文学作品,也是当时的音乐作品,均入乐演唱。虽然流传至今的只有文字,但是我们可以从文字中分析出当时音乐的许多特点。

第二,在中国文学作品当中有大量直接用于模仿音色的词语,包括拟声词、语气词等。比如描绘白居易琵琶声的“嘈嘈切切”、苏轼描绘洞箫的“其声呜呜然”等,使得音色通过当场听众大脑的主观感受,经过语言系统的转换,从一个转瞬即逝的声音变成了得以流传记录的文字。

第三,中国文学作品中含有对于中国音乐当中内容的直接描述。比如“羌笛何须怨杨柳”、“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等文学作品中,作者通过将文字的表述作为一种明确的意象放置于文学作品当中,借以表达常见的感情。

第四,在中国文学作品中,通过修辞手法,以文字描绘出作者对于声音的主观感受,使未能亲耳听闻的读者通过文学作品也可以感受到音乐作品的临场感。如“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这一类对声音的描写,都通过将抽象的声音本体,运用修辞手法,形成一个实际中的常见的喻体,通过读者对于喻体声音在生活常识中获得的印象,加以联系想象去感受作者听到的声音,這可以更加生动形象且明确的使得读者可以通过文字来感受作者确切想要表达的音乐效果。但是依附在历史深度与地域广度中的中国音乐,其情感的内涵有时也很难通过单词性的术语完全表示清楚,因此有时在文学作品当中也会使用留白的方式,给读者留下各自的通感空间。

三.中国音乐中的文学表现

声音的表现包括很多内容,比如音色、音调、旋律、节奏、和弦等,这些都是构成音乐作品中用以传递情感表述的因素。而构成文学作品的词字经过日常使用以及规范都有了特定的情感含义,当然也不排除创作的时候,作者对于一个词语有着新的体会而使用的情况。音乐虽然也有一些特定的情感表现,如跳音用于表达欢乐、震音用于表达紧张等,不过音乐给人的感受更加灵活与主观,同一个词语在不同的人眼里的含义有着大致的规定,但是同一种声音在不同的人或不同的环境下演绎,其含义可能相似也可能大相径庭,因此,要准确表述出作者意图的音乐作品,仍然是离不开文学在其中的表现。

第一,中国音乐中的文学性体现在音乐作品的歌词当中。一首能被传唱的完整的音乐作品,由词曲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所谓唐诗、宋词、元曲,都是当时所传唱的音乐作品当中的词,即使脱离它原本的曲,拿出来单独作为文学作品进行研究也是可以的。包括现在的流行音乐,从传唱的角度以及听众欣赏的角度来说,歌词都是其对于一首音乐作品最首要的感知。歌词的押韵、对于情感的表述、用词上与音乐起伏的配合等方面,共同决定了一首用于传唱的歌曲完整程度。

第二,更抽象的方面则是体现在文学作品的音乐化转述。例如将一部完整的文学作品改编成音乐剧、组曲等音乐作品形式,用乐音演绎出文学作者的意图。如古代民间四大爱情故事之一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由何占豪与陈钢改编成了经典的小提琴协奏曲等,在这种情况下音乐作品的文学形式是通过人们对于音乐的感知,利用声音的音色、旋律、节奏等变化,营造出不同的情感以及气氛。这让人们在欣赏音乐的同时,也对于文学作品有了更加全面的共情,这也是艺术类别之间共性的体现。

第三,在音乐作品当中使用文字进行明确的标注。在音乐作品的谱例中,作曲家们常常为了让演奏者能够准确地把握其隐藏在音符里的情感,会使用文字作为术语进行标记。例如作者通过曲谱中欢快的、雄壮的、激情的等形容词,将自己想要表达的情感以文字形式加以辅助,在减少转述时主观性的同时,还能在传播其作品的时候更加接近原本要表达的含义。

四.结语

中国音乐与中国文学,一个是动态的表述、一个是静态的表述。书面上静态的文字可以通过音乐的创作,赋予其声音的形态,让情感化静为动,更富有感染力;而动态的音乐也可以通过文学性的描绘,赋予其文字的形态,让声音化动为静,使得转瞬即逝的音乐可以停留在纸上,以另一种方式得以记载和传播。文学的具象意义以及音乐的抽象意义,都是艺术作品的情感反映中,不可或缺的成分。文学和音乐虽然是两种不同的艺术表达方式,但是二者相辅相成,都可以为彼此增添色彩,这不仅体现出中国文学与中国音乐两方面发展的丰富性,也更体现出中华文化与艺术的强大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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