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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哲人史到哲学史

2020-08-31胡志刚

江汉论坛 2020年8期
关键词:比德斯坦利布鲁克

胡志刚

摘要:西方现代哲学史书写分为三个阶段和三种书写范式。第一个阶段从斯坦利开始,起点上“截断众流”,以人为中心,以志载为宗旨,是哲人史。哲人史模式的形成和流行,与人文主义兴起、现代大学成为贵族子弟的学习中心和博雅教育理念兴起有关。第二个阶段从布鲁克开始,以“学”为中心,并逐渐形成了“整个哲学史”的观念,哲学史的研究对象是“整个哲学史”。整体式哲学史的形成,与西方普世史观念、比德统一纪年等因素息息相关。第三个阶段是专业化和学术型哲学史,是个别哲学家学说加和的哲学史,因为悬置了整体的联系,本质上等同于某种编年史。学术型哲学史的形成,与实证史学观念、哲学学科化和专业化的完成等因素关系密切。

关键词:哲学史学史;哲学史哲学;斯坦利;布鲁克;比德;统一纪年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谢幼伟孝道思想及相关文化论争研究”(18YJA720002)

中图分类号:K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0)08-0078-08

如同中国哲学史的书写是个问题,对于西方人来说,哲学史书写同样是个问题。西方历来都不缺乏对于哲学史学史的讨论,但主要是哲学史写作中的一些零散的回顾。到上个世纪,才有真正系统专门的哲学史学史的研究。其中桑蒂内洛(Giovanni Santinello)等人主编的《哲学史模式》,可以作为其中的代表。该书介绍了很多国人所罕知的各种哲学史书写。长期以来,中国学者的西方哲学史知识都由黑格尔、文德尔班、罗素、梯利等人的哲学史写作来奠定基本规模,少有能想象其他的哲学史写作模式。但事实上,他们的哲学史书写只是西方学者哲学史书写某些阶段的代表作而已。本文将结合西方世界哲学史书写的代表性文本,尤其是国内很少重视的早期文本,来讨论西方世界哲学史书写的流变和总体上的阶段分期。

一、现代哲学史书写的开端:哲学家的历史

虽然许多人把哲学史研究与书写追溯至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但一般来说,现代哲学史书写与古代的“哲学史”是有比较大差异的。具有现代性质、并且明确命名为“哲学史”的第一本书是英国人斯坦利(Thomas Stanley)于1655年出版的《哲学史》(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虽然很多人认为斯坦利可以作为现代哲学史书写的开端①,但是如文德尔班等人很不以斯坦利《哲学史》为然,认为该书不过是拉尔修《名哲言行录》的复制品②。

为了厘清斯坦利《哲学史》的地位,需要首先做出一些界定:这里所研究的“哲学史写作”主要对象是指“一般哲学史”(general history of philosophy),有时候可以译为“哲学通史”。所谓“通史”,不一定是从古到今的“全通”,也包括一些大时间跨度的断代性的“通”史,但主要指从古到今的通史,因为这是最为基础的一种写作类型。

斯坦利《哲学史》是一部典型的通史,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古希腊哲学通史”。该书大抵分为两个部分(这里以第三版为范本)。第一个部分是主体部分,介绍古希腊哲学,分为若干派别,从泰勒斯一直介绍到怀疑主义、快乐主义。第二个部分介绍东方哲学,其实是研究古希腊哲学的“前史”,包括迦勒底人的哲学、波斯人的哲学、赛巴人的哲学等三个部分。正是第二个部分被单独出版,为斯坦利赢得了欧陆世界的学术声誉(因为文艺复兴时期对于迦勒底人、波斯人的思想颇有兴趣)。

“通”可以体现于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与今天相比,斯坦利《哲学史》似乎少了后来的教会哲学以及斯坦利较近时代的哲学,但这样的处理其实是很自然的,因为对于斯坦利来说,哲学最重要的进展就在于古希腊哲学,因而古希腊哲学通史,其实大体上就等于哲学通史。空间上的东方哲学,涵盖了最重要的关于哲学起源的那些哲学,其历史构成了古希腊哲学前史。它们与古希腊哲学一起,构成了“世界哲学”最重要的部分。之所以没有埃及哲学和希伯来哲学,除了写作技术上的考虑(因为埃及哲学与希伯来哲学比较复杂),也与斯坦利如下考虑有关:迦勒底人的哲学不是从埃及传来,相反,迦勒底人才是哲学最古老的教师,最后其哲学又融入了波斯人、阿拉伯人的哲学中③。

斯坦利的《哲学史》有两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哲学史的起点选在了泰勒斯(东方哲学不过是真正哲学史的前史)。但这有什么特别呢?前有亚里士多德和拉尔修等人的成例④,后有我们今日各种哲学史,不都是如此处理的吗?其实,斯坦利同时代兴起的哲学史写作,大多把哲学史起点定在了人类起源,或者说,哲学史起点被设定为与上帝造人、人类原罪等相关。比如同时代低地国家的沃西乌斯(Johannes Gerardus Vossius)的哲学史著作《哲学流派》,其哲学史从寓言时代开始;海尔博德(Adriaan Heereboord)的哲学史著作《哲学研究》和霍尔纽斯(Georg Hornius)的《哲学史》,都将亚当视为第一个哲学家。如果说低地国家学术传统与英国有所差异,不足为证,那么,斯坦利《哲学史》出版十几年后英国的剑桥柏拉图主义所写作的哲学史著作,很快推翻了把哲学史起点定为从泰勒斯开始的做法,就很说明問题。例如剑桥柏拉图主义的代表人物盖尔(Theophilus Gale)与伯内特(Thomas Burnet)都认为哲学的起点应该从摩西开始,摩西是哲学史的枢纽人物。盖尔的哲学史著作《异教法庭》,其第一卷的副标题为:“论人类文学的起源,一种文献学和哲学的研究,从圣经和犹太教派开始”,其研究目的是:“1、上帝之言和教会之光的完善性;2、自然之光的不完善性,自负哲学的悲惨之处;3、正当的人类研究,尤其是深刻的哲学”。整整第一卷都是宗教、护教的议题。第二册分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讲通常所谓的东方哲学如迦勒底人、埃及人的哲学,但重点在于这些民族和文明如何从基督教圣经、从希伯来智慧发展出自己的哲学。第二部分讲希腊哲学,重点也是讲希腊哲学的犹太或基督教起源。书中讨论泰勒斯、苏格拉底、柏拉图等人,都着重指出他们思想的犹太来源。可能唯一例外的是针对怀疑论。盖尔洗练地总结了古希腊怀疑主义的思想,然后指出怀疑主义有悖于基督教信仰,会导致不信上帝⑤。所以大体上,直到18世纪上半叶,将哲学史定位于从前希腊哲学的宗教神话人物的哲学开始是非常流行的做法,亚当的哲学、摩西的哲学、大洪水之前的哲学,简言之,从上帝、神话或宗教讲起,讨论得煞有介事。但是斯坦利非常早地明确从泰勒斯开始,就如同蔡元培评价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截断众流”⑥,将没有明确史实依据的东西从哲学史中排除出去,超越宗教性哲学史,可谓是科学哲学史的开始,体现了启蒙时代人文主义、世俗主义的特点(当然也包含些许六合之外存而不论的怀疑主义)。后来这种截断众流的做法,成了现代哲学史书写的主流。正因为如此,才有《哲学史模式》认为斯坦利《哲学史》是现代哲学史书写的界碑的看法。

斯坦利《哲学史》的第二个特点,如果借用布鲁克(Johann Jakob Brucker)哲学史与哲人史的区分的话,斯坦利写的是哲人史,而非哲学史。所谓“哲人史”,以哲学家个人生平、传记为中心,当然也包括哲学家的学说。简言之,两两相对比较时,哲人史以人为中心,哲学史以学为中心——需要提醒的是,这里所谓“哲人史”是哲学史书写的一种模式,不能据后来的哲学史观念认为它不够“哲学史”。其实,即使是后来的“哲学史”,也必然有对于哲学家的生平介绍。从具体写法看,哲人史就更多奇闻轶事。我们看到,斯坦利《哲学史》中对于哲学家生平事迹的介绍的确花了很大篇幅,或者说,占据着中心地位。对于哲学家学说的介绍——即使以其中学说介绍最为详尽、学说介绍比例占比最高的两位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例,对于两人的学说介绍都是点到为止,似乎是一位教师在无动于衷地向学生介绍某位历史人物的学说纲要,这些纲要是学生将来作为上层人物所需要了解的知识点。至于对苏格拉底等人的介绍,生平事迹等更占据了绝对核心的地位。

某种意义上,哲人史类型的哲学史书写更近于传统的历史书写——历史是为了志载其人、其事。事实上,斯坦利在其《哲学史》第一部“论那些有贤人头衔的人”的第一章介绍泰勒斯的祖国与父母时,开宗明义地写道:“伟大的心智,会为他们优秀的发明裨益后人而高兴,但自身常常却没有机会得到应有的赞誉。他们的荣光常常被后来的变动和附加的歪曲所遮蔽消散。”⑦ 所以哲学史书写的首要目的,就是要使得伟大心灵和人物不被遮蔽、遗忘。在斯坦利看来,人有两种生活,一种是实践的生活,从事于具体事务;一种是沉思的生活,从公共事务中抽身出来,从事智慧、神圣与人性的研究。两类各有其名人。给从事实务的名人作传的人很多,而给沉思生活的名人(即哲学家)作传的人很少,只有拉尔修《名哲言行录》少数作品,但事实上,人们需要向哲学家,或者说,向沉思生活的人学习。这就是哲学史(哲人史式哲学史)的必要性。

斯坦利用绘画来比喻哲学史,认为二者之间有类似性。《哲学史模式》的作者认为,这表现了斯坦利认为绘画和哲学史“都意在反映过去的现实是什么”⑧。其实这种解读是不符合斯坦利《哲学史》写作的根本精神的,是用后来的哲学史观念代入了斯坦利的思想。确实,绘画和历史,包括哲学史都有一个基本的功能,即志载:以一种冷峻、客观的眼光来观察事物,然后将其绘制或记载下来。但是有两种志载形式的历史,一种是描述城邦国家的一般事务的历史,一种是描述特定个人的历史。在哲学史中,“喜欢历史中的一般事务关系而非历史中的杰出个人,就失掉了历史最重要的好处”⑨。因而,斯坦利认为哲学史最重要的事情是聚焦于历史中的“特殊”或曰哲学家个人身上(如同绘画聚焦于具象),因为越特殊的,我们越能与之亲近,也越能接受其影响。显而易见,斯坦利《哲学史》之所以是“哲人史”,是因为他一方面要志载其人,一方面要以这些哲学家作为人格典范和榜样来学习,这是后来哲学史书写很陌生的观念,但却是直到布鲁克《批判的哲学史》之前的各种哲学史的共同点。换言之,尽管与斯坦利同时和后来一段时期的各种哲学史在哲学开端上与斯坦利大相径庭,但从类型上都属于“哲人史”,都是以人物为中心,以至于后来的读者批评这些哲学史思辨性或哲学味不足,这就是文德尔班批评斯坦利是拉尔修翻版的由来。不过,这也正说明哲人史恰好是现代哲学史早期书写最为典型的特征,现代哲学史最早的范式是“哲人史”。

二、普世史传统与作为个体的哲学史

布鲁克《批判的哲学史》批评之前的哲人史不够“哲学”,断然把哲学学说作为哲学史书写的核心关切,由此揭开了从“哲人史”到“哲学史”的哲学史书写第二阶段的序幕。这种类型的哲学史发展的极致,就是只见“哲学”不见“人”,其标示性成果是黑格尔、谢林式的哲学史,它们堪为第二阶段模式的代表(虽然第二阶段有很多中间类型)。在黑格尔、谢林等人看来,哲学史就是哲学,哲学就是哲学史,整个哲学史以及历史都是自由意识的发展过程⑩。这种哲学史的要害在于,哲学史自身似乎成了一个整体,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个体”,哲学史上的不同派别、不同阶段,都是这个个体在不同阶段上的表现,正如幼儿、成年、老年是同一个人不同阶段的表现一样。也就是说,要“将哲学史认作一个有机的进展的全体”。由于哲学史单独成为独立的研究对象,成为独立的研究领域,所以才有文德尔班等人所称的真正科学的哲学史从黑格尔开始的著名评价。同时,因为哲学史本身成了“个体”,哲学家就退居幕后了,所以黑格尔等人一再强调,哲学家本人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其学说,是其学说在整个哲学史、在自由意识发展中的地位。“在哲學史里,它归给特殊个人的优点和功绩愈少,而归功于自由的思想或人之所以为人的普遍性格愈多,这种没有特异性的思想本身愈是创造的主体,则哲学史就写得愈好。” 这恰好构成了之前阶段的哲学史书写模式的巨大反动:从哲人史转为一种作为整体的哲学史,哲学史本身或者说“没有特异性的思想”的全体成为写作的主要对象。在这种书写模式中,“哲学史本身”被不言而喻地设定了。

对于这种哲学史的形态和细节,国内读者非常熟悉,无需赘述。这里所关心的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哲学史类型和“哲学史本身”的不言而喻的设定?这种转变有哪些智识上的准备?整体型哲学史的出现当然与非常多哲学的和哲学史书写的因素相关(如莱布尼茨、康德到黑格尔的哲学议题的发展),这里所考察的是之前学者们较少考察的因素,一种前提性的智识上的因素,它与西方普世史(universal history,又译“普遍史”)传统的发展有关。

哲学史,顾名思义,是居于哲学与历史两个门类之间的学问。虽然黑格尔式的哲学史将哲学史更多地居于哲学门类之下,但实际上,按照现代哲学与历史分科的眼光看,最初的哲学史书写其实更接近于我们今天所谓的历史学学科,更多的是历史,而非哲学。现代哲学史的早期代表如斯坦利的《哲学史》,在立意主旨上取法拉尔修甚多,即更多地属于“历史”而非“哲学”。这些提示我们有必要考察历史书写与哲学史书写的关系,同时要跳出现代哲学与历史之间有些僵化的区分。

历史书写的旨趣是发展变化的,并且深刻地影响着哲学史的书写。最早的历史其主旨是前文指出的“志载”,即将事迹功绩教训记载下来,志存不忘。西方历史学之父古希腊希罗多德的《历史》,开宗明义地指出其作品的意义在于“为了保存人类的功业,使之不至于由于年深日久而被人遗忘”。罗马时代史家塔西佗指出,以往的历史书写传统是“将名人的事迹和品德播传于后世”,并认为这是值得捍卫的传统。无论是荷马史诗,还是后来的各种历史著作,包括修昔底德、色诺芬、阿庇安一直到李维,或者说,古代世界的历史书写,其主流都是为了志载。布鲁克之前的哲学史书写都是为了志载,这是和之前的历史书写宗旨一致的。

既然是志载其事,那么历史作者是不重要的。如果一位作者没有完成重大主题的历史记载,惯例是其他人接着完成。所谓作者不重要,是指作者本人对事件的看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事情本身。但为了能把重要的事件挑选出来,并有条件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最好是亲历事件),对作者是有要求的——只是在这个意义上,作者是重要的。对于史学来说,身居高位或拥有事件亲历者的身份,从公共生活退出后写史或晚年写史,是一个延绵至今的传统,这在现代之前的史学书写中是占据主流地位的。古罗马史学家波里比阿等人明确地指出,由杰出人物修史,是作史的基本条件。前文所述的希罗多德、塔西佗、色诺芬、李维,以及数不清的史家都是如此。近代如克拉伦登等在写史前就是要人,伏尔泰也有一个“王室史官”的身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写作《英国史》的麦考莱被布罗称为是最后的写史的新古典史学家,即杰出人物写史的典范。因为主要目的在于志载,这些合适的史家们最合适记载的便是离自己比较近的历史(太接近有时候也不好)。所以,黑格尔说古代史家主要是“叙述自己亲眼看见的东西”,这种观察是十分准确的;但他认为这是因为精神能力发展不够,使得“历史的内容不能有十分广大的范围”,这种诊断是没有看到古代历史书写和现代史学根本性质的区别。

简单来说,古代历史书写是为了志载,而现代史学的主旨是研究,表达的是史家本人对于历史及事件的分析,尤其是因果分析。柯林伍德认为,现代史学最好的书写方式应该如同侦探小说——将因果关系展露无遗。既然历史成为了客观研究的对象,所以现代史家由政治家、高官、将军变成了主要由学者构成(即历史领域内的“科学家”)。这种做法深刻地影响了哲学史:哲学史由主要纪念、志载哲学家,变为研究哲学学说之间的逻辑关系。黑格尔式哲学史某种意义上和侦探小说是类似的:都是为了解释结果(某种学说或某个阶段的学说)是如何发生的。

但黑格尔式哲学史不仅是研究逻辑和因果关系的,而且拥有一种特别的观念:整个历史作为一个“整体”或有机体的个体。这种哲学史观念的来源,同样与历史学的发展有关,特别是与所谓普遍史或普世史有关。

一般认为,尽管有不少先驱者,但西方普世史书写最早的典范、有可靠作品以供分析的是波里比阿。波里比阿认为,罗马兴起之前的历史“可以说是由一连串不相干的事件组合而成”,但布匿战争及其之后,“所有事件发生关联,并导致单一结果……正如命运女神将世界里几乎所有的事务都引导到相同方向,强迫它们汇聚至相同的目标,所以史学家的任务是将女神完成这整体规划所历经的过程,置于一综合的观点之下,呈现给他的读者”。所谓综合的观点,即所谓“普世史”,实际上就是整体史。波里比阿认为当时所有的事件都汇聚指向一个目标:罗马的兴起,一切事件据此得到合适的解释。有了这种综合的观点——康德后来指出普世史/普遍史的前提是某种目的论,才能将大时段的历史事件化成一整段历史。

但目的论并不足以充分揭示普世史的前提,还有时间观念问题。现代的读者已经不太能想象相异的观念:“一整段历史”怎么能不是“一整段历史”呢?其实,在早期的历史书写的主流形式——编年史中,前后事件彼此不相联属,或者说,此时的历史不是整团的,而似乎是破碎的。整段、整全的历史/时间观的关键节点是公元八世纪英国史家比德采取了统一纪年(他以基督出生为统一纪年)。之前西方史学书写流行的是奥林匹亚纪年、罗马皇帝或执政官纪年。例如优西比乌的《教会史》,主要就是按照罗马皇帝或执政官纪年,有点类似于中国帝制时代按照皇帝年号纪年。这种纪年首要的问题当然是写作和时间定位上的麻烦。布罗举了一个有趣的例子,是修昔底德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的时间书写:“优卑亚再度被征服后所订的三十年休战合约继续有效了十四年。在第十五年”,“这就是在亚哥斯克赖西斯当女祭司的第四十八年,在斯巴达伊尼西阿斯当检察官的那年,也就是雅典執政官皮索多勒斯执政任期前两个月”。中译本依从华尔纳译本的处理,将“这就是在亚哥斯克赖西斯当女祭司的第四十八年……”等等放到脚注里,其实修昔底德原本是直接接在休战合约“……在第十五年”后,前后时间定位是互相说明和并列的关系。华尔纳译本这种处理,恰好反映出了古今时间观的差异。

我们再来看一下比德对于纪年的处理。关键的地方不在于他使用基督出生来纪年,而在于用基督出生来统一纪年,把之前的事件都换算成基督纪年:凯撒与不列颠人开战,“那时是主耶稣道成肉身之前的第六十年”。

在修昔底德的视野中,其实是没有一种“外在时间”的观念的。时间是依据事件的始终而始终。比德用统一的基督纪年,并将纪年延伸到古代,这样就慢慢产生出一个单一的时间之流的观念——“从古到今”,这种统一的时间之流最终能外在于事件,成为一种客观的、外在的时间,或者说,时间、历史开始具有了本体,成为了个体。而之前的时间观念,乃是一种节律性的。这一段时间是这个王朝,下一个王朝重新开始了;这一段时间是第几次奥运会,那个事件是第几次奥运会;这个事件是哪个执政官、哪个皇帝,那个事件是哪个执政官,哪个皇帝。这样,时间就变成有节律的:不断地有一个开始,有一个结束。如果所记事件跨韵律周期、跨多个文化中心,就出现了上文修昔底德“多时间记载”的“混乱”情况。而单一的时间之流,只有一个开始和一个结束(如果有开始和结束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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