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2020-08-29朱宁宁
百姓生活 2020年4期
朱宁宁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聚焦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在相关法律修改之前,及时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确立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业内专家指出,《决定》不但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有力的立法保障,还是一次巨大的历史突破和文明进步。
全面是最大亮点
“《决定》最大的亮点,就是‘全面二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高利红说。
高利红指出,这种“全面”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和全面打击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野生动物的行为,将会促使食用“野味”这一陋习的彻底革除;二是对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规定更加全面,将禁止食用范围扩展至国家保护的“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三是多环节全面发力。不单从立法上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同时还加大执法力度,包括对非食用野生动物进行更加严厉的审批和检疫检验;各级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加大执法管理的力度和加强民众引导;从经济政策上调整产业结构,并给予养殖户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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