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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资助机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研究

2020-08-19姜鑫

现代情报 2020年8期
关键词:类目质性资助

姜鑫

摘 要:[目的/意义]针对国外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进行政策评估分析,以期为国内资助机构制定与完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提出政策建议。[方法/过程]本研究首先从国外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中选取若干目标政策;其次,通过质性文本分析法针对目标政策构建政策文本分析类目体系;第三,针对国外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进行政策评估分析;最后,依据政策评估分析结果,针对国内资助机构的政策制定与完善提出政策建议。[结果/结论]建议国内资助机构尽快参考与借鉴国外代表性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针对数据创建、数据访问和数据归档3个数据生命阶段的相关政策内容进行补充、调整与完善。

关键词:资助机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文本;文本分析;NVivo 12

Abstract:[Purpose/Significance]This paper conducts policy assessment analysis for the opening and sharing policies of scientific data issued by foreign funding agencies,in order to make policy suggestions for the formulation and improvement of the opening and sharing policies of scientific data for domestic funding agencies.[Method/Process]This paper firstly selected some target policies from the opening and sharing policies of scientific data issued by foreign funding agencies,secondly constructed the policy text analysis coding system for the target policies through the qualitative text analysis method,then conducted policy assessment analysis for the opening and sharing policies of scientific data issued by foreign funding agencies,and finally made policy suggestions for the formulation and improvement of domestic funding agencies according to the results of above policy assessment analysis.[Result/Conclusion]It was suggested that domestic funding agencies should refer to the opening and sharing policies of scientific data issued by foreign representative funding agencies as soon as possible,and supplement,adjust and improve the relevant policy contents in the three data life stages of data creation,data access and data archiving.

Key words:funding agencies;research data;opening and sharing;policy documents;text analysis;NVivo 12

目前,国内外科研资助机构每年投入大量公共资金用于资助各类科研项目,其重要产出表现为学术出版物(期刊论文、学术著作)和科学数据,如英国医学研究理事会(Medical Research Council,MRC)每年在研究上投入约8.5亿英镑的公共资金,其主要产出是大量的、丰富的和多样的科学数据[1]。国内外科研资助机构对于公共资助产生的科学数据应实现公共获取(Public Access)已达成共识,并积极制定与完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以促进科学数据的访问、共享与重用,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公共资助科学数据获取原则与指南”中指出:促进数据访问与共享能够提高公共資助的科学研究的总体效率,从而可以有效避免数据收集工作的费用高昂和不必要的重复[2];英国癌症研究院(CRUK)在“数据共享指南”中提出:在保护知识产权、患者隐私和机密数据的同时,考虑将其资助产生的所有数据进行共享,并使之尽可能广泛和自由地访问与获取[3]。数据共享至关重要的一个实例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可能需要快速共享数据以促进对危机的有效响应,如澳大利亚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理事会(National Health and Medical Research Council,NHMRC)在“开放获取政策”中指出:作为全球传染病防控研究合作组织(GloPID-R)的成员,NHMRC认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共享数据和相关元数据的重要性[4]。

近年来,国内外科研资助机构在学术出版物与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的制定与完善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如研究资助者联盟(cOALition S)于2018年9月发布的“S计划:原则与实施指南”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所有由国家、地区和国际研究理事会和资助机构提供的公共或私人资助的研究成果的学术出版物必须在开放获取期刊(Open Access Journals)上发表,或者在开放获取平台(Open Access Platforms)上发布,也可以通过开放获取存储库(Open Access Repositories)立即发布且不可禁锢”[5]。Nature期刊将“开放获取S计划”列入“2019年十大科学事件”,并指出“订阅期刊可以改变其商业模式以适应S计划,即将学术出版物转变为完全开放获取模式”[6]。“开放获取S计划”对开放科学数据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在外部存储库中可以获得学术出版物所依据的数据、代码和其他研究成果的链接”。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对政府预算资金支持开展的科学数据生产、加工、开放和使用做出规定,明确今后此类项目产生的科学数据必须交由相应国家科学数据中心依据细则开放使用[7]。

目前,已有国内外学者针对资助机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展开了相关研究。Jones S概括了英国资助机构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政策的发展,并探讨了这些政策对实践的影响程度[8]。陈大庆从发布时间和政策内容两个方面调研了英国科研资助机构的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政策[9]。黄国彬等从共享整体规划、共享主体、共享条件、共享方式和共享期限五个方面调研了英国科研资助机构的科学数据共享政策[10]。李向阳等调研了国外主要科研资助机构发布的数据管理计划(DMP)政策[11]。崔海媛等全面调研了国内外公共资助机构开放获取政策框架体系,并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为例提出了中国资助机构开放获取政策建议[12]。张晓林探讨了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涉及的多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激励与协调机制,并提出了公共资助机构实施科研项目科学数据开放共享的政策建议[13]。可见,国内相关研究目前仍以针对国外先进政策实践进行调研分析为主,缺乏从政策量化分析的研究视角展开的政策分析与评估研究。本研究将质性文本分析方法及其软件工具NVivo 12引入资助机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分析与评估研究,以期从质性文本分析的研究视角针对国外资助机构最新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展开政策评估分析,依据国外资助机构的政策评估分析结果针对国内资助机构制定与完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提出政策建议。

1 研究设计与文本选取

1.1 研究设计

质性文本分析是一种系统化分析方法,其与传统内容分析的不同之处在于:更注重文本理解和诠释对于揭示文本潜在意义所起到的作用,而后者更侧重及局限于显见的文本内容的量化与统计特征。质性文本分析作为一种分析方法的显著特征是:研究问题在整个分析过程中都起到重要作用,既可以提高经验研究结果的可信性(Credibility),也可以帮助研究者根据数据生成和检验理论[14]。质性文本分析目前已在社会学、教育学、政治学、心理学、人类学等学科领域获得广泛应用。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质性研究方法在政策研究中的取向、定位、价值与应用。曾荣光指出量化研究取向对政策研究的贡献及成效不断受到质疑与责难;近年来质性研究取向及理论视域的兴起与确立,对其在政策研究中的主导地位提出了有力挑战;现今需要采用以至认同兼容多元理论视域与方法取向的公共政策研究[15]。沈永辉通过对国外教育政策研究方法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国外教育政策研究出现较为明显的质性研究取向;具有解释性意义的质性研究方法逐步主导国外教育政策研究[16]。

本研究利用澳大利亚QSR公司研发的NVivo 12 Plus质性分析软件,将质性文本分析的研究思路和一般过程应用于政策分析与评估研究,并将质性文本分析法对于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评估研究的适用性概括为:质性文本分析法能够有效地构建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文本分析类目体系,为从质性文本分析的研究视角进行政策评估分析提供了实证分析框架。NVivo软件能够协助研究者完成对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网页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呈现以及信度与效度检验,可以增进质性研究的严谨性、信实度和趣味性[17]。

本研究首先从国外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中选取若干目标政策;其次,通过质性文本分析法针对目标政策构建资助机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文本分析类目体系;再次,依据政策文本分析类目体系针对国外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进行政策评估分析;最后,依据政策评估分析结果针对国内资助机构制定与完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提出政策建议。本研究的研究思路图如图1所示。

1.2 文本选取

国外资助机构通常以“开放获取政策”、“数据共享政策”、“数据管理政策”等政策文件形式发布本机构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如欧洲研究理事会(ERC)的“ERC资助研究成果开放获取指南”[18]、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ARC)的“开放获取政策”[19]、英国医学研究理事会(MRC)的“数据共享政策”[1]、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研究成果的传播与共享”[20]、爱尔兰科学基金会(SFI)的“SFI开放获取政策”[21]、英国惠康基金会(WT)的“开放获取政策”[22]、英国心脏基金会(BHF)的“开放获取政策”[23]、加拿大健康服务研究基金会(CHSRF)的“研究成果开放获取政策”[24]、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NIH數据共享政策与实施指南”[25]等。从欧洲、美国、英国、瑞典和澳大利亚的研究理事会、研究基金会和研究机构以及国际组织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中,选取具有代表性、规范性和指导性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文本作为本研究的目标政策(如表1所示)。

2 类目构建与评估分析

质性文本分析构建类目主要有两种方法:归纳式类目构建(Inductive Category Construction)和推论式类目构建(Deductive Category Construction)。归纳式类目构建是指直接根据实证数据来构建类目,这些类目并不是来自于理论或假设;推论式类目构建是指采用收集实证数据之前就存在的类目系统[14]。质性文本分析的类目类型主要包括:实物类目、主题类目、评估类目、形式类目、分析类目和理论类目。本研究采用归纳式类目构建方法,针对目标政策直接构建分析类目。将表1中16个国外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文本导入到NVivo 12软件生成高频词云图(如图2所示)。在图2所示的词云图中,高频词的字体大小与该词在全部政策文本中出现的词频成比例。

2.1 构建分析类目

本研究将数据生命周期划分为数据创建、数据存储、数据发布、数据访问、数据重用和数据归档六个阶段。首先依据资助机构涉及的全部数据生命周期阶段划分为6个一级类目;然后依据资助机构在各个数据生命周期阶段的政策观测要点划分为24个二级类目。本研究遵循质性文本分析的一般过程构建分析类目并进行编码分析:阅读和诠释文本→构建类目→编码文本片段→分析→呈现结果,并利用NVivo 12软件辅助进行政策文本的类目构建及编码分析。利用NVivo 12软件构建资助机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文本分析类目体系如表2所示。

表3展示了16个国外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依据表2所示的政策文本分析类目体系进行编码的部分文本编码片段。利用NVivo 12软件针对上述16个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文本进行编码的过程中,对于每一政策文本针对表2中的每个分析类目都仅选取一个文本片段进行编码,因此表2中的“编码参考点数”在本研究中与“编码文件数”两者是完全相同的。

2.2 政策评估分析

针对上述16个国外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进行政策评估分析,将表2所示的资助机构开放共享政策文本分析类目转换为评估类目,即本研究对评估类目进行分级时作了简化处理,仅划分为“1”(有编码参考点)和“0”(无编码参考点)两个级别,从而将分析类目直接转换为评估类目,利用NVivo 12软件对16个国外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文本进行矩阵编码查询,则有上述16个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文本的矩阵编码查询结果可作为政策评估结果(如表4所示)。在表4中每一单元格中的数字代表所在行(政策文本)与所在列(分析类目)交叉对应的编码参考点的数目。其中,对于与表2所示的24个二级类目所对应的表4中的24列而言,单元格中的数字表示所在行的政策文本对所在列的二级类目的编码结果,数字“1”表示政策文本中已有体现与二级类目对应的政策内容,数字“0”表示政策文本中并未体现与二级类目对应的政策内容;对于与表2所示的6个一级类目所对应的表4中的6列而言,单元格中的数字表示所在行的政策文本对所在列的一级类目的汇总编码结果,体现为与一级类目对应的全部二级类目的编码参考点的汇总数目。从针对国外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构建的分析类目体系与评估分析结果来看(见表2、表4),国外资助机构制定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侧重于数据存储(S)、数据访问(A)和数据归档(D)3个数据生命周期阶段的相关政策内容。

2.3 归纳政策要素

依据上述针对国外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进行的政策评估分析结果,本研究将值得国内资助机构参考与借鉴的政策要素依据数据生命周期阶段概括如下:

1)数据创建阶段:数据规划(C1)。国外资助机构通常要求科研人员在申请科研项目时或科研项目启动后提交数据管理计划(Data Management Plan,DMP),如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要求“从2011年1月18日起,所有提交到NSF的项目申请书必须包括数据管理计划(DMP)”[20];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要求“必须在项目启动后的6个月内提交数据管理计划(DMP),其中应概述在科研项目期间和之后如何处理收集或产生的科学数据,说明收集或产生哪些数据,以及遵循哪些方法和标准,是否以及如何共享和/或发布这些数据,以及如何管理和保存这些数据”[37]。

2)数据存储阶段:强制存缴(S1)、数据标准(S5)、保护期限(S7)和保存期限(S8)。①强制存缴(S1):国外资助机构通常要求科研人员将资助项目产生的(或研究成果所依据的)科学数据保存或归档于可公开访问的数字存储库(强烈建议使用现有数据库或公共存储库)以进行长期保存、管理和访问。②数据标准(S5):通常要求记录和公开发布足够的相关元数据,以使数据集的使用者清楚地理解数据的含义,确保科学数据的可发现、可理解和可重用。元数据描述了数据及其格式的所有必要信息,通常能够帮助数据集的使用者了解数据是什么,在哪里可以找到数据以及如何使用这些数据。③保护期限(S7):为确保研究团队在收集和分析数据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得到适当认可,通常允许科研人员在有限期限内优先利用所收集的数据,以使研究人员有合理的时间处理数据并公布其研究发现,使为完成数据集而进行的持续研究不会因为过早或机会性共享和分析而受到损害。英国自然环境研究理事会(National Environment Research Council,NERC)规定此期限通常最多为数据收集结束后的2年时间[31]。④保存期限(S8):通常要求研究人员应确保在资助项目完成后,在规定期限内保留资助项目产生的所有数据。英国研究理事会(RCUK)规定“支持出版物研究发现的数据应在发表后至少10年内可供查阅;与未来潜在法律责任相关的数据可能需要存储更长时间”[27]。英国自然环境研究理事会(NERC)规定“基础数据和研究材料应在研究完成后至少保存和查阅10年;对于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可能需要20年或更长时间”[31]。

3)数据发布阶段:伦理法规(P1)和发布期限(P2)。①伦理法规(P1):当科学数据包含或派生自个人数据时,需要考虑同意、保密、隐私、匿名等伦理问题,如英国癌症研究院(CRUK)要求“进行涉及人类参与者的研究的科研人员必须确保获得共享数据的同意,在发布任何数据之前应确保有关数据共享的必要法律、伦理和监管许可。必须尽一切努力保护研究参与者的身份,在共享数据之前应进行匿名化处理。为了有效降低识别风险,应删除可能导致演绎披露(Deductive Disclosures)的任何间接标识符”[3]。②发布期限(P2):数据发布与共享的具体时间受所收集的数据性质影响,通常不晚于最终数据集支持的主要研究发现在(同行评审的)学术出版物的发表时间。

4)数据访问阶段:开放获取(A1)和访問限制(A2)。①开放获取(A1):通常要求资助项目产生的科学数据尽可能广泛和自由地提供,同时注重保护研究参与者隐私、保护机密和专有数据。②访问限制(A2):由于法律、道德、商业、隐私或安全原因,可能无法提供对于完整数据集的开放获取,但应发布相关元数据以使他人了解数据集的存在,并应总结授予访问权限可能需要满足的任何条件。

5)数据重用阶段:重用规范(R2)。通常要求重用科学数据的科研人员确认数据来源以适当认可数据创建者的智力贡献,可以通过引用描述数据集的出版物、直接引用数据集或者作为共同作者等方式,如英国研究理事会(RCUK)要求“为了认可创建、保存和共享关键科学数据集的科研人员的智力贡献,科学数据的所有使用者都应确认其数据来源,并遵守访问这些数据的条款和条件”[27]。

6)數据归档阶段:长期保存(D1)。通常要求保留具有潜在长期价值的数据,并保持可访问性和可供未来研究利用,以确保公共资金产生的数据被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制定长期保存、保护和存档数据的计划,明确数据的保存时间、保存地点以及保存标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要求“科研机构和政府机构应承担正式责任,确保有效保存、管理和提供科学数据,以便长期有效和适当地加以利用”[2]。

3 结论及建议

本研究针对选取的16个国外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文本,归纳式构建了资助机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文本分析类目体系,针对16个国外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进行了政策评估分析,论证了质性文本分析法对于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分析与评估研究的适用性,并针对我国资助机构制定与完善科学数据开放政策提出如下3个方面的政策建议:

1)本研究调研发现,国内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目前仍比较有限:①国家层面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暂行办法(草案)》、《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科学数据汇交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数据共享条例(专家建议稿)》等,针对国家财政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产生的科学数据的接收、汇交、保管、管理、共享与服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②行业层面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农业科学数据汇交管理办法》、《水利科学数据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针对各行业的部门或机构在政府财政拨款支持下产出的科学数据的采集、汇交、保管、管理、服务与使用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如表5所示)。参照本研究针对国外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构建的政策文本分析类目体系(如表2所示),利用NVivo 12软件针对表5中国内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进行政策评估分析(如表6所示)。由表6可见,上述政策针对数据创建(C)、数据访问(A)和数据归档(D)3个数据生命阶段的相关政策内容不够全面、具体和细化。

2)从针对国内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进行的政策评估分析结果来看(如表6所示),国内资助机构可侧重于从如下4个方面针对现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进行补充、调整与完善:①数据创建阶段的数据规划(C1)和数据产权(C2)。要求项目申报书中包括“项目数据管理计划”或“科学数据汇交计划”,尤其是产生科学数据较多或以获得科学数据作为主要研究成果的科研项目。明确规定国家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活动产生的科学数据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由合同约定)。②数据存储阶段的保护期限(S7)。规定数据生产者可对汇交的科学数据提出保护期要求,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数据生产者的合法权益。③数据访问阶段的访问条件(A3)和访问权限(A4)。明确规定数据使用者访问与重用科学数据的限制条件(如未经允许不得将申请获得的科学数据向外分发或转让)。要求加强数据下载的认证、授权等防护管理以防止数据被恶意使用。④数据归档阶段的数据评估(D2)。要求及时清除达不到共享质量要求的或者不具有共享价值的科学数据。

3)不同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之间的政策协同问题值得关注。2012年3月,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NSTC)向美国国会提交的《联邦资助科研成果的传播与长期管理的相关政策协同报告》调查了美国科学机构之间学术出版物与科学数据的传播与长期管理的相关政策协同的进展情况[38]。资助机构之间的政策协同问题在政策实践中具体表现为:对于获得多个资助机构共同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同资助机构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差异,可以确定起主导作用的资助机构并遵循其政策指导,而其他资助机构保留要求遵守其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的权利[39]。本研究调研的16个国外资助机构发布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在保存期限(S8)、存储地点(S9)、发布期限(P2)等相关政策内容上存在较多不一致。目前,已有资助机构关注到资助机构之间的政策协同问题,并已在其制定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中做出相应规定,如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要求受资助者在其所资助的所有研究中遵守“NSF公共获取计划”中的公共获取要求,即使作为科学数据发布和产生基础的研究获得多个资助机构(包括其他联邦和州机构、私人资助者和国际赞助者)的资助[33]。

参考文献

[1]MRC.Data Sharing Policy[EB/OL].https://mrc.ukri.org/documents/pdf/mrc- data-sharing-policy/,2020-01-18.

[2]OECD.Principles and Guidelines for Access to Research Data from Public Funding[EB/OL].http://www.oecd.org/science/inno/38500813.pdf,2020-01-20.

[3]CRUK.Data Sharing Guidelines[EB/OL].https://www.cancerresearchuk.org/ funding-for-researchers/applying-for-funding/policies-that-affect-your-grant/submission-of-a-data-sharing-and-preservation-strategy/data-sharing-guidelines,2020-01-13.

[4]NHMRC.Open Access Policy[EB/OL].https://www.nhmrc.gov.au/about-us/ resources/open-access-policy,2020-01-28.

[26]ERC.Guidelines on Implementation of Open Access to Scientific Publications and Research Data[EB/OL].https://ec.europa.eu/research/participants/data/ref/h2020/other/hi/oa -pilot/h2020-hi-erc-oa-guide_en.pdf,2020-01-30.

[27]RCUK.Guidance on Best Practice in the Management of Research Data[EB/OL].https://www.ukri.org/files/legacy/documents/rcukcommonprinciplesondatapolicy-pdf/,2020-01-29.

[28]Swedish Research Council.Proposal for National Guidelines for Open Access to Scientific Information[EB/OL].https://www.vr.se/english/analysis/our-reports/2015-03-02- proposal-for-national-guidelines-for-open-access-to-scientific-information.html,2019-12-02.

[29]ESRC.Research Data Policy[EB/OL].https://esrc.ukri.org/files/about-us/ policies-and-standards/esrc-research-data-policy/,2020-01-13.

[30]BBSRC.Data Sharing Policy[EB/OL].https://bbsrc.ukri.org/documents/data- sharing-policy-pdf/,2020-01-18.

[31]NERC.Data Policy[EB/OL].https://nerc.ukri.org/research/sites/data/policy/ data-policy/,2020-01-18.

[32]STFC.Scientific Data Policy[EB/OL].https://stfc.ukri.org/stfc/cache/file/ D0D76309-252B-4EEF-A7BFAF6271B8EC11.pdf,2020-01-18.

[33]NSF.NSFs Public Access Plan:Todays Data,Tomorrows Discoveries-Increasing Access to the Results of Research Funded By the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EB/OL].https://www.nsf.gov/pubs/2015/nsf15052/nsf15052.pdf,2020-01-28.

[34]Institute of Education Sciences.Implementation Guide for Public Access to Research Data[EB/OL].https://ies.ed.gov/funding/datasharing_implementation.asp,2020-01-29.

[35]NASA.Plan for Increasing Access to the Results of Scientific Research[EB/OL].https://ntrs.nasa.gov/archive/nasa/casi.ntrs.nasa.gov/20150020926.pdf,2020-01-29.

[36]European Commission.Guidelines on FAIR Data Management in Horizon 2020[EB/OL].https://ec.europa.eu/research/participants/data/ref/h2020/grants_manual/hi/oa_pilot /h2020-hi-oa-data-mgt_en.pdf,2020-01-19.

[37]European Commission.Open Access to Publications and Data in Horizon 2020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FAQ)[EB/OL].http://www.iprhelpdesk.eu/sites/default/files/ newsdocuments/Open_ Access_in_H2020.pdf,2020-01-29.

[38]NSTC.Interagency Public Access Coordination:A Report to Congress on the Coordination of Policies Related to the Dissemination and Long-term Stewardship of the Results of Federally Funded Scientific Research[EB/OL].https://obamawhitehouse.archives.gov/sites/ default/files/microsites/ostp/public_access-final.pdf,2020-02-04.

[39]CIHR & NSERC & SSHRC.Tri-Council Policy Statement:Ethical Conduct for Research Involving Humans[EB/OL].http://www.pre.ethics.gc.ca/pdf/eng/tcps2-2014/TCPS _2_FINAL_Web.pdf,2019-05-31.

(責任编辑:陈 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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