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型用工关系下劳资博弈问题研究
2020-08-16李悦明
中国市场 2020年10期


[摘 要]共享经济平台的出现颠覆了传统的用工模式,在共享型用工关系下,劳资双方博弈中各自策略的选择会影响到利益的分配。对于平台企业和劳动者之间讨价还价博弈分别构建合作与非合作博弈模型,分析其均衡解和最优策略。合作博弈下双方对剩余的分享取决于各自的谈判力,非合作博弈下参与方的谈判得益由其对风险的态度和各自谈判势力度决定,据此得出相应的结论与对策建议。
[关键词]共享经济;共享型用工关系;合作博弈;非合作博弈
[DOI] 10.13939/j.cnki.zgsc.2020.10.094
1 前言
近年来随着新兴市场业态的不断涌现和劳动关系多元化的趋势,传统的“劳动者—企业—消费者”模式逐渐被“劳动者—分享平台—消费者”分享模式所取代。[1]作为互联网平台的拥有方,在用户和闲置资源之间提供连接服务,通过跨界联合实现价值创造,提高闲置资源利用效率;作为闲置资源的所有者,通过互联网平台让渡部分使用权,提供闲置产品和服务,在获得相当于工资的劳动报酬时,还可以获得一部分剩余的分成。平台拥有者作为资方,居于核心或主导地位,而平台使用者作为劳动者一方,往往居于外围或被控制地位。对于劳资双方之间的博弈关系,一些研究者侧重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袁文全和徐新鹏(2018)提出,因为隐蔽雇用关系的存在,共享经济下劳动者的博弈地位变得更为劣势,劳动者工作生活的不稳定风险加大且资本对剩余价值的榨取更加隐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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