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数据共享的现状及对策建议
2020-08-13殷利梅赵令锐
中国信息化 2020年7期
殷利梅 赵令锐
政企数据共享的实质是政府与企业两大市场主体之间数据的双向流通,目的是通过双方数据的共享融合,释放更大的数据价值,达到1+1>2的效果。当前我国政企数据共享开展了诸多实践探索,在数据流向、技术手段、运行模式和应用效果等方面呈现四大积极转变,整体上发展态势较好,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数据要素活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政企数据共享呈现四大积极转变
近年来,国家层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先后出台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促进政企数据融合对接,取得了积极进展,呈现出了四种显著的变化。
(一)数据流向:从企业向政府单向流动向政企双向流动转变
以往政府为满足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职能需要,依据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上报数据。比如,依照《统计法》,企业等社会主体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按要求上报月度、季度、年度数据。2019年施行的《电子商务法》也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近年来,随着政府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加大,政府数据向企业流动趋势增强,最典型的是通过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为企业获取政府数据提供便利条件。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国已经有82个省级、副省级、地方政府上线了数据开放平台,同比增加了36个地方性的平台。在开放数量方面,2019年政府开放的数据集为62801个,比2017年增长了约7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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