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金融资源可得性的脱贫效应分析
2020-08-13杨振宇马金书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20年8期
马 骥,杨振宇,马金书
(1.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经济学院, 昆明 650222; 2. 云南财经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昆明 650221; 3.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 昆明 650111)
一、引言
金融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做好金融扶贫这篇文章;要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步伐,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金融服务水平。农村金融资源的可得性是影响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因素。2015年底,国务院印发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指出,要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为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力度,2017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201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2019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2020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
云南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云南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取得决定性进展,但仍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的省份。截至2019年底,全省还有44.2万贫困人口、429个贫困村和7个贫困县(胡晓蓉, 2020)[1]。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的脱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都要求增强农村金融资源的可得性。
二、文献综述
(一)关于“贫困脆弱性”的界定
世界银行在2000年度和2001年度《世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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