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拉文斯基舞剧《阿贡》之《布朗莱舞》的多媒体音乐分析
2020-08-13岳美辰
岳美辰
舞剧《阿贡》(Agon)是斯特拉文斯基(Igor Fedorovitch Stravinsky,1882—1971)作曲,乔治·巴兰钦(George Balanchine,1904—1983)编舞,于1957年完成的一部芭蕾舞剧,全剧时长22分钟[纽约城市芭蕾舞团(NYCB)1960年版本]。作为一部斯特拉文斯基早期的十二音序列作品,作品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笔者选择其中采用十二音写作的《布朗莱舞》(Bransle)作为本文的中心进行分析,其中包含《单布朗莱舞》《欢快布朗莱舞》和《双布朗莱舞》三支舞蹈,以及男性双人舞、女性单人舞和男女三人舞。笔者在本文中,以“多媒体音乐分析法”①的视角对作品《阿贡》进行研究。
尼古拉斯·库克(Nicholas Cook)在其《音乐多媒体分析》一书第三章《多媒体的范式》(Models of Multimedia)提出了两个分析维度,笔者将本文的研究分为两个部分:
1.传统观念即歌剧和歌曲的分析,在本文中即《布朗莱舞》的音乐分析部分;
2.“多媒体视觉化”的分析,在音乐被视觉化并且以芭蕾舞的形式在后期形成录像后,进入了库克“多媒体分析法”的第二个层面。不仅仅包括音乐本身,同时涉及舞蹈、舞台设计、镜头角度(机位)等不同方面,进而体现出库克的“多媒体分析法”的思路。
此外,笔者根据一篇西文文献②中多媒体分析中的模态原则(modality principle)中“动画”(animations)与“文本”(text)两个部分,将音乐多媒体分析与之对应——分别为作品中的多媒体范式(如舞蹈、服饰等)与音乐本体。文章以实验的方式得出结论——将两个模态分割开来是行不通的,所以在对一个多媒体作品进行分析时,兼顾其中的联系是有必要的。
笔者选择《阿贡》中的《布朗莱舞》作为“多媒体音乐分析法”的范例,是由于在该作品中涉及音乐、舞蹈、舞台设计、服饰设计以及多媒体录像中的机位变化几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