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慈善捐赠可享税收优惠
2020-08-10赵路云
理财周刊 2020年3期
赵路云

公益慈善捐赠在作出社会贡献的同时还存在合理的税收筹划空间,了解我国公益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针对每次重大疫情发布的捐赠税收政策公告,将有助于个人和企业做好税收筹划。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来袭,个人、企业纷纷参与到捐赠行动中来。在贡献社会的同时,公益慈善捐赠也存在合理税收筹划的空间,捐赠人可以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以个人和企业名义捐赠可享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符合下列捐赠方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个人捐赠,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为了支持扶贫攻坚,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49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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