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证据在司法领域的应用与建议
2020-08-09杜翌明
中国市场 2020年12期
关键词:应用
[摘 要]文章对微信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现状进行概述,就微信内容的证据资格问题进行探析,对微信证据的有效取证提出建议。
[关键词]微信证据;电子证据;司法;应用
[DOI]10.13939/j.cnki.zgsc.2020.12.201
1 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现状
电子证据是数据交换、聊天记录、视频文字、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等形式存储在信息中介中的信息。存储在信息中介中的试听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相关的规定。当前的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现状有以下几点。
1.1 数据内容认定难
电子数据之所以认定难,认证过程比较复杂,例如微信中涉及的借条图片不是原件,是把原件拍摄以后上传的,当事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司法机关无法通过笔迹鉴定等方式鉴定借条真伪,借条的真实性难以判定。
1.2 无法认定主体的真实性
大多数违法人的微信不是通过手机号码绑定,还会通过QQ号码或者其他方式登录,微信用户名仅显示为昵称,因而微信使用人与案件当事人是否是同一个人很难辨别,对案件的认定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1.3 信息分辨手段少
微信注册简单、交流内容随意,收到一些微信内容时我们很难辨别,这对于公安机关的破案带来不少的麻烦。
1.4 微信用户易被不法侵害
微信是基于移动网络客户服务器平台的,用户安装微信程序后通过腾讯提供的服务器与其他人进行聊天。从目前的情况来说用户和其他人的交流的中介环节是服务器,因而对双方都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