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案件引发的思考
2020-08-07裴党帅杨智勇
中国动物检疫 2020年8期
裴党帅,刘 慧,杨智勇
(1.渭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陕西渭南 714000;2.富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陕西富平 711700)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是农业农村部推行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检疫出证、强化信息溯源具有重要意义[1]。目前全国所有省(区、市)均已实现了A 证的电子出证,出证信息可上传至农业农村部数据库;大部分实现了B 证的电子出证。陕西省渭南市自2017 年3月起废除手写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全面实现电子出证。在电子出证平台中,渭南市对所有负责出证的官方兽医进行了备案,还出台了《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办法》,从市级、县级直至乡镇,都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证章标志实行专人专账专柜管理,最大限度地规范了检疫证明的使用,有效减少了伪造、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案件的发生。
近年来,虽然单纯伪造、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案件较少,但通过虚构出证信息、采用非官方指定平台出证等手段,伪造检疫证明的案件却屡有发生。这类检疫证明真假难辨,给基层官方兽医和监督执法人员造成了很大困惑,严重影响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调运秩序。本文梳理了一起伪造渭南市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案件,以期为基层执法人员鉴别合格证明真伪,从而严格执法提供参考。
1 案件来源
2020 年2月17 日,A 市B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简称农委)致函渭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称在该区高速公路拦截的一车从渭南市C 县运出的生猪,发现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加盖有渭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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