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者妊娠中后期使用替诺福韦在不同停药时间对肝炎发作的影响
2020-08-07吴启文赖小丽赖思敏
中国医学工程 2020年7期
吴启文,赖小丽,赖思敏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医院1.肝病门诊;2.感染科;3.结核门诊,广东 广州511300)
在我国,慢性乙型肝炎(以下简称乙肝)病毒(hepatitis B virus, HBV)感染人群庞大,约占我国人口的1/10[1]。HBV 携带者常常不自知,而母婴传播是乙肝传播的常见途径之一[2-3]。国内外的研究证实,对携带慢性HBV 的孕妇予以抗病毒治疗能够有效地阻断HBV 的母婴传播,从而降低新生儿感染病毒的风险;但相应的治疗在产妇分娩停药后可能会引起肝炎发作[4]。目前,慢性乙肝孕妇服用替诺福韦的停药时间尚未有明确结论。本研究比较妊娠中晚期接受替诺福韦抗病毒治疗后的产妇在不同时机停药后的肝炎发作情况,以期为日常临床工作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2017 年1 月至2018 年12 月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医院产科分娩的80 例慢性乙肝妊娠孕妇作为研究对象。其中,初产妇61 例,经产妇19 例;年龄21~35 岁,平均(26.79±5.64)岁。纳入标准:①乙肝e 抗原(HBeAg)阳性,且HBeAg阳性>24 周;②产妇用药前HBV-DNA>106IU/mL,且在该院接受完整的孕期检查;③产后或停药后完成常规肝功能随访>12 周。排除标准:①孕期检查不完整或产后随访资料不完整;②合并有其他病毒感染,包括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梅毒、弓形虫、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及风疹病毒等;③合并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糖尿病、肾病等其他器官系统严重疾病;④服用替诺福韦前已服用过其他抗病毒药物或激素类药物。根据孕妇停用替诺福韦的时间,将分娩后立即停药和分娩后继续使用替诺福韦12 周的产妇分别作为治疗1 组和治疗2 组,每组30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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