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移转从属性及其例外
2020-08-04李运杨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20年2期
李运杨
摘要:担保从属性是指担保权的从属性,而非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作为担保从属性的类型之一,移转从属性既适用于意定债权让与,也适用于法定债权让与。在意定债权让与下,移转从属性与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之间存在紧张关系,但可通过对物上保证人的通知义务予以缓和。法定债权让与及其移转从属性的认可在共同担保和连带债务场合会产生广泛的体系效应。为保障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中国担保物权制度应进一步缓和担保的从属性,允许不动产抵押权在债权不存在的情况下可以被善意取得。
关键词:移转从属性;意定债权让与;法定债权让与;流通抵押权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4)28X(2020)02-0018-11
从属性是担保法教义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本质上是一种在担保权和所担保债权之间建立同步性的法定机制,其可类型化为设立从属性、内容从属性、处分从属性、实行从属性及消灭从属性。但担保权与债权毕竟是两种不同的民事权利,尤其是担保物权和债权分属物权法和债权法两个不同法域,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要在二者之间建立起同步性,不仅会遇到法律技术上的冲突,还会面临价值判断上的协调。这尤其体现在债权处分(移转)过程中,债权让与适用债法上规范,经当事人的合意就可发生移转的效果,而担保物权要适用物权法中的规范,尤其要受到物权变动公示公信原则的制约。所以担保权附随债权移转时需对交易便捷和交易安全的双重需求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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