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均衡,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
2020-08-04申国昌申慧宁
教育家 2020年25期
申国昌 申慧宁
随着人类社会民主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公平、平等等话题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热议的焦点。由于教育功能的社会性与个体发展的复杂性,教育领域内的公平与正义渐趋成为教育现代化的核心价值。如何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成为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为此,强制轮岗、多校划片、公民同招、集团化办学等一系列措施纷纷出台。笔者以为,要促进教育均衡、为“择校热”降温,首先应厘清教育均衡的内涵与意义、明晰“择校热”的前因与后果、探索教育均衡的方式与路径,这些更具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教育均衡与教育公平
“均衡”一词出自《素问·五常政大论》:“升明之纪,正阳而治,德旋周普,五化均衡。”多用于形容影响事物存在与发展的诸因素旗鼓相当,事物处于一种平衡的状态。19世纪70年代,法国经济学家莱昂·瓦尔拉斯将“均衡”的概念引入经济学,认为在市场结构完善且价格体系灵敏的前提下,商品价格与商品供需相等时,市场就呈现出“均衡状态”。
“教育均衡”实际上是“经济均衡”在教育领域中的移植与发展,强调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能推动教育供给与需求达到相对均衡的状态。此处的教育资源配置既包括教育系统外社会总资源在教育领域的分配,也涵盖了教育系统内各子系统与组织间的资源配给。据此,教育均衡的表现形式可从宏观、中观与微观三个层面具而言之,在宏观层面多表现为规模均衡、结构均衡、制度均衡,在中观层面多表现为区域均衡、群体均衡、校际均衡,在微观层面多表现为投入均衡、生源均衡、师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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