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轮岗制“误伤”教师权益
2020-08-04李海滨
教育家 2020年25期
李海滨

目前,我国的教育事业已取得长足发展,但教育的总体质量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教育公平问题备受挑战——由于长期以来优质教育资源的相对缺乏和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热”、天价“学区房”、“教育机会不均”等问题频发。这很可能扰乱我国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拉大社会阶层差距,加剧“社会底层复制”的代际传递现象。师资力量是学校办学的基础和决定教育质量好坏的关键因素,很多人将均衡校际师资队伍水平、实行校长和教师轮岗制视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整体水平的重要途径。
轮岗制:在实践中探索
近年来,日本和韩国政府已逐渐意识到,地区间、城乡间、校际教育不均等,最突出的表现是师资质量的不均衡。为保证教育均衡发展,日本和韩国均采用强制性教师轮岗制,缩小富裕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学校在师资质量方面的差距。这一制度受到国际教育界的广泛赞誉。
日本政府三管齐下,实行“拨款一视同仁、教师定期流动、校长定期流动”的政策。日本法律规定,教师不得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超过5年;校长任期为两年,如果连任,需在校际轮岗。这一措施取得了一定的实效。韩国教育厅规定,公立中小学教师需要在城乡学校间定期双向交流轮岗,一般任职4-7年,期满后,轮岗至所属地区其他学校任教;对于在教育质量薄弱的学校工作的教师,韩国政府会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
国际教育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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