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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家电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及家电生产企业应对措施

2020-08-04沈秋晨田江波王小艺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35期

沈秋晨 田江波 王小艺

摘  要:随着环保要求在电器电子产业领域进一步普及,国家工信部等相关部门拟制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中国ROHS2.0),并且将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2018年3月12日,工信部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2019年5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并于2019年11月1日起,管理目录内产品需完成合格评定,并加贴合格评定标识,本文就最新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及家电企业应对措施展开探讨;

关键词:有害物质;合格评定;管理办法;应对措施

1、国际背景-欧盟RoHS动态

颁布日期:2011年7月1日,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2011/65/EU(ROHS 2.0),生效日期:2011年7月21日。申请日期:2013年1月3日起指令2002/95/EC将会被废除,盟国必须于2013年1月2日前将指令2011/65/EU更新到当地法律。

2015年3月31日,欧盟在官方公报发布了指令(EU)2015/863,修订了RoHS2.0指令(2011/65/EU)中关于限制物质要求的附录II,增加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管控物质,即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并规定四种邻苯二甲酸酯在均质材料中的含量不得超过0.1%。从2019年7月22日起实施;具体见下表一;

3、产品范围及适用标准

3.1 电器电子产品定义

是指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额定工

作电压为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的设备及配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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