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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悯的情怀:刘庆邦笔下的乡土书写

2020-08-04周莹莹

美与时代·下 2020年5期

摘  要:河南本土作家刘庆邦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以其独特的地域视角,书写属于自己的豫东文化空间,以敏感、细致的笔触,或柔美、或刚烈的风格,书写乡村底层民众的泪与笑、美与痛。他笔下的乡村是静美的,也是多变的,作家始终以悲悯的情怀关注农民群体的生存境遇和心理状态,并将笔触伸向现代化的城市空间,以现实主义的手法冷静书写农民群体在城市中的挣扎与痛苦。刘庆邦以带有诗性忧郁的笔触书写豫东文化空间,并以温情的姿态守望着现实乡土。

关键词:刘庆邦;乡土书写;诗性的忧郁;坚守与突变

刘庆邦出身河南沈丘农村,虽然他早已离开乡村并在北京生活了很多年,相比较来说,他的城市生活经验比乡村要丰富得多,时间也更长,可在他心里却始终与乡村保持着血脉相连的关系。他曾说过:“我在农村长到19岁,对那儿非常熟悉。家乡的那块平原用粮食用水,也用树皮、野菜和杂草养我到19岁,那里的父老乡亲、河流、田野、秋天飘飞的芦花和冬季压倒一切的大雪等,都像血流一样,在我记忆的血管里流淌……家乡我每年都要回去,回去也不刻意去体验什么,一回去心就激活了,那里的山水、草木、人,看什么都有感觉,乡村有让我心动的东西。”[1]少年刘庆邦曾想尽力逃离乡村,想“甩掉脚上的泥巴,到别的地方去”。时过境迁,他早已不是那个由于父亲的“历史问题”当不成兵,为无法离开灰扑扑的乡村而茶饭不思的少年。后来,刘庆邦到北京工作,也去过很多地方,到过很多的国家,可他却始终没有放下生养他的故乡,始终保持着对乡土的书写欲望。可以说,他长大的那片土地不仅仅是他生命之根,也是他文学之根,他始终以一种温情的姿态守望着乡村这片土地。

刘庆邦始终将关切的目光投向现实乡村,兴衰浮沉在他的笔下被描绘得淋漓尽致,传统乡村的静美和谐,城乡“二元”对立体制下乡村的种种问题和病象在他笔下得到充分的展示。从《鞋》《少男》《梅妞放羊》等和谐自然的乡村图景,到《黄胶泥》《八月十五月儿月儿圆》《金色小调》等鄉村伦理道德的急剧衰败,再到《天凉好个秋》《回家》《到城里去》等农民群体离开家乡进入城市,成为“城市异乡者”,刘庆邦对乡村进行全景式的观照和整体性的扫描。《到城里去》是最能体现刘庆邦城乡“二元”对立体制下对农民工进城的生命体验。

刘庆邦曾坦言:“我对乡土的确有一种矛盾的情感,正如我对家乡怀有感恩之心,却要千方百计从家乡走出来。好不容易从家乡走出来了,又和家乡保持着割不断的联系。我看到了乡村的美,也看到了乡村的丑;我看到了乡人的善,也看到了乡人的恶。我在家乡感到了痛之深,也对家乡爱之切。”[2]正因为深爱着这片土地,所以作家看到了家乡极致的美,也看到了极致的丑,正是这极美与极丑的强烈对立,加深了作家内心的矛盾与痛苦。作家在深爱着这片土地的同时,也渴望着逃离。因为根在这里,刘庆邦始终倾心于表达这片土地上的人及他们的生存状态和心理状态。他的作品在表达底层农民生存的挣扎时,也深入剖析农民心理结构。

近三十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乡土社会也一改过去封闭凝滞的状态,农民群体不再被脚下的这一方土地所桎梏,他们也背起行囊走向更广阔的天地,从农民的身份向农民工的转换。刘庆邦便将目光转向了流离在外的农民工身上,并深入剖析农民群体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所经历的痛苦与挣扎。“他除了把目光投向记忆中那方水土那方人之外,还拉近了与现实生活的距离,加入了对现实生存状态和生存境遇的体察,并且在对个体生命的描述中,大力向人性深处开掘,带上了较为自觉的人文关怀,保存着他的爱心,更添一抹悲悯情怀。在从生命向生存的跨越中,他迈出了关键的一步。”[3]如果说刘庆邦柔美风格的小说给真实的乡土加上了浪漫主义的面纱,那么《到城里去》便是揭开了这层面纱,表现沉重的现实。

刘庆邦的《到城里去》所表现的是人与乡村、人与城市之间紧张对立的关系。这与他之前的乡土题材的创作风格有很大的不同。这一时期,他笔下的乡村是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冲击下不断变化着的,一改之前自然静美的风格,转向沉重压抑,其乡土书写也发生着变化。

首先,传统乡土社会中和谐完满的人性美被冲散。未出嫁前的宋家银便颇有心机,与竭尽全力一丝不苟为未婚夫做鞋的守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守明身上那种乡村姑娘的质朴纯真是尖酸刻薄的宋家银所缺乏的。宋家银出嫁后对丈夫杨成方冷漠刻薄,从未让他体验过家庭的温暖,甚至不想让杨成方回家,一心让他出去工作挣钱。其次是乡村传统的风土民情书写的消失。刘庆邦笔下的豫东乡村多是充满了温情与诗意的浪漫情调。在他的笔下,绣花针似的麦芽是绿色的,秋天的落叶是明黄色的,流垂着的芦穗是麻灰色的;在他的笔下,少女是羞涩而多情的,妻子是勤劳宽厚的,人与人之间是简单而存粹的,乡村是流动着的生命。而《到城里去》,乡村与人成为对立的关系,二者不再是和谐共存的状态。人们关注的是城里的东西:城里的自行车、城里的电视机、城里的衣服等,他们不再关注脚下的土地能给他们带来什么,甚至抛弃这曾经被汗水浸润着的“根”,毅然决然地将目光投向远方的城。而作家却始终无法忘记自己的“根”,在《八月十五月儿圆》中,出身农村的李春和带着在城里的三岁大的私生子源源再次回到农村,主要是想让源源回来看看他的“根”。

《到城里去》讲述的是农村妇女宋家银为巩固自己“工人家属”的地位,逼迫丈夫杨成方从农村走入城市这一艰难辛酸的过程。同时作家对宋家银的心理变化进行细致的描写,大致呈现出由向往城市到被城市伤害,再到放弃对自身身份的挣扎,寄希望于下一代的发展趋势。与“五四”积淀下来的“乡土经验”作家“用自上而下的同情与怜悯,悲愤与控诉,人性与道德的情感标尺来掌控他们笔下的人物和事件,流露出一个作家必须坚守的良知和批判态度”[4]不同,刘庆邦以现实主义的笔法来讲述农民进城的历程,写作立场和文化审视态度也更加复杂,作家在对农民的生存现实和悲剧命运抱以同情和悲悯的同时,对他们努力改变自身命运,为滞泻的乡村带来生机也怀有期待。作家一方面继承了“五四”时期的批判精神;另一方面又于批判之外对乡村文化空间潜在的张力颇为认同。传统乡村在消失的同时,一种新的带有现代性色彩的乡村也在逐渐建立。

20世纪八九十年代,现代化进程促使城市文化空间进入一个新的维度,传统的乡土社会结构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乡下人对现代化的所有想象,就是“到城里去”。于是他们开始追求现代文明的发展成果,在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上向城里人靠拢。

《到城里去》中的宋家银在心理上拒绝农民身份,于是嫁给了其貌不扬的临时工杨成方,她以“工人家属”的身份标榜自己,不把自己当成普通的农村妇女,并且为了维护自己的“身份”,让下岗的杨成方隐瞒失业的事实,逼迫杨成方到郑州去捡垃圾。在这一时期,她对自己的农民身份表现出焦虑的倾向:她买了村里的第一辆大城市出产的自行车;让杨成方带手表;不同于村子里其他家庭的孩子叫爹娘,而是让他们学城里人的叫法称“爸爸妈妈”。宋家银苦心经营着自己的工人家庭,她的做法和志向与城里人是吻合的,可以说在宋家银的心里,她努力维持着自己在农村的“城市生活”。

“到城里去”的第一个阶段,宋家银对农民身份的焦虑是主动的,出于虚荣心,她渴望着改变自己的农民身份。后来,经济发展加快,现代城市文明对传统乡村的冲击力度加大,城里的甚至国外的东西在农村大量出现,牛仔褲、冰淇淋、手机等在农村开始出现,大量农村人摆脱户籍制度的束缚到城里去打工,宋家银原本引以为傲的“工人身份”变得稀松平常。此时农村人关注的是城市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独门独户的孙家,两个女儿外出打工挣了不少钱,孙家也盖起了两层的楼房,在村里扬眉吐气,宋家银的女儿初中毕业也去往天津打工。可打工的热潮也给乡村带来了沉重的伤害,杨老四被搅拌机吞噬了生命,杨成方因为“拿”人家晒在外头的秋衣秋裤被拘留十五天,在全村人面前抬不起头,只剩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到城里去”的第二个阶段,农民以农民工进入城里,实现身份的突围。但在这一阶段,城市带给农民工肉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城市在本质上是拒绝乡村的,“大批涌入城市的农民或其他移民,则是难以保持自己的文化主体性,他们是城市的‘他者,必须想尽办法尽快适应城市并生存下来。流动性和不确定性是这些新移民最大的特征,他们的焦虑、矛盾以及不安全感是最鲜明的心理特征”[3]2-3。小说中,衣锦还乡的杨二郎住在远离北京城的垃圾场旁边由烂砖和油毡搭建的小棚子里,可以说,农民工杨二郎等在城市里苦心经营着自己的“乡村生活”。这一时期农民工进城,并没有真正进入到城市内部,他们对城市的生活经验认知仍旧停留在表面,城市在某种程度上,只是给农民的生活方式带来了轻微的变化,并没有改变农民深层次的文化心理结构。

刘庆邦的乡土书写从朴实、舒缓走向冷静、深刻,乡村也从静美走向衰败,作家对现实乡村的态度和立场始终是不变的。刘庆邦的乡土书写是现实乡村的一个缩影,仿佛一面镜子,多角度、全方位地折射出一个真实的民间世界。

参考文献:

[1]刘庆邦,夏榆.得地独厚的刘庆邦[J].作家,2000(11):74-76.

[2]杨建兵,刘庆邦.“我的创作是诚实的风格”——刘庆邦访谈录[J].小说评论,2009(3):26-30.

[3]杜昆.刘庆邦研究[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15:99.

[4]丁帆.“城市异乡者”的梦想与现实——关于文明冲突中乡土描写的.转型[J].文学评论,2005(4):32-40.

[5]孟繁华.新文明的崛起与文学的变局[J].文艺争鸣,2013(3):1-3.

作者简介:周莹莹,郑州大学文学院现当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乡土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