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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逃避到面对他者:列维斯关于光的现象学

2020-08-04骆靖璇

美与时代·下 2020年5期

摘  要:“逃避存在”是列维纳斯的第一个哲学纲领,其中光的存在问题伴随着列维纳斯哲学追问的思想线索。他虽未曾对光进行定义性的阐发,但在其哲学著作普泛的经验概念中对光进行了现象学描述,探索对存在之光的逃避、出离与超越之路。西方传统哲学中“光”的隐喻具有相当的负面性,深刻地表现为存在、自我、同一的暴力。对这种同一的暴力逃避,最终激起列维纳斯批判西方哲学传统的根本动力,“他者”在其哲学论域中出现,借着对光之存在的诘问,列维纳斯确立了“为他”的向度。

关键词:列维纳斯;光;存在;他者

二十世纪的深重社会历史灾难和特殊的犹太背景是列维纳斯思考的“思想酵素”,其中光的问题贯穿在列维纳斯哲学追问的思想线索中,也是“il y a”“他者”“伦理”等普泛的经验概念意义呈现的思想视域。虽然对光的论述在其著作中并不多,但对光之存在的追溯也映射了列维纳斯对存在和存在论差异的反思。

除了对光进行现象学的描述外,列维纳斯指出,西方哲学传统不论如何嬗变,都始终认为光是存在的根本要素甚至是唯一源泉,列维纳斯从没有给光下过定义。而在哲学史上,柏拉图无疑是对光做出最经典描述的思想家,他在《理想国》中提出“洞穴理论”[1]274-275,认为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借着太阳光才能看见。到了中世纪,光更加突出地指向全能的上帝,为上帝的绝对存在做辩护。《圣经》中“要有光,就有了光”,即阐释世界的起源来自上帝的绝对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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