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EPC模式下港口工程设计单位的风险防范
2020-08-04魏小华
港工技术 2020年4期
魏小华,赵 田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 300222)
引 言
随着市场环境变化,港口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同质化竞争日益加剧,设计单位转型升级成为趋势。在各种总承包业务中,特别是港口工程这种大型复杂建设项目,以联合体形式开展设计施工总承包业务逐渐为广大建设单位所接受。设计单位为适应市场发展和与国际接轨需求,以其特有的为业主提供项目前端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咨询服务的优势,更容易深度参与业主项目策划,将项目策划为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方的EPC联合体总承包模式。一般情况下,业主招标时,会要求设计单位作为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除了承担项目设计任务外,往往还会承担项目管理工作。传统设计单位由于管理难度相对单一,缺乏对大型复杂项目的管理经验,如果对EPC项目管理的风险认识不足,往往会基于联合体性质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因此,如何做好EPC模式下设计单位的风险防范是值得研究探讨的。
1 EPC模式下项目联合体投标市场现状
目前,在港口工程这样大型复杂结构的项目中,招标人通常期望项目能实现造价更低、质量更高、工期更合理的效果,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方式或设计、施工分别单独招标方式都很难实现这样的目标。而且,分别招标也会加大业主的管理难度和协调难度,同时增加项目管理的经济成本,业主承担的管理责任也会加大。因此,业主更愿意采取EPC联合体总承包方式招标,以选择更加有实力的联合体总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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