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现代立法学视野中的“告密者”

2020-07-30姚煊

青年生活 2020年27期

摘要:如今在网络社交媒体上,通过曝光他人曾经发表的言论致使他人遭受网友口诛笔伐乃至更严重后果的情形层出不穷。文章通过回顾法哲学界对于告密者难题的论战,希望讨论告密行为本身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以及在立法层面,当下现状应当如何进行调整以至于避免情形更加恶化。

关键词:言论;告密行为;良心自由

一、法学理论中的“告密者困境”

《哈佛法律评论》曾报道一个联邦德国法院裁决的告密者案: 在希特勒的纳粹政府统治时期,一个“红杏出墙”的妇女为了离开她作为士兵的丈夫,向当局告发了其丈夫在回家度假时向其谈到的反对希特勒的言论,并自愿出庭作证。军事法庭根据纳粹政府发布的法令,判决该士兵犯有发表煽动性言论罪和危害帝国国防力量罪,处以死刑。不过,经过短时期的囚禁后,他未被处死。战后,告密的妇女和军事法庭的法官被交付审判,检察官根据1871年《德国刑法典》第239条,起诉二人犯有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罪。其后,班贝格法院最终判决该妇女被判决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罪成立,理由是她的行为违背了“所有正派人士所持的健全良知与正义感”。

该案曾经一度引起了新分析法学派与新自然法学派的大论战,新分析法学派的领袖哈特与新自然法学派的领袖富勒就希特勒统治的德国的法律的属性以及应当如何审判纳粹罪犯进行了激烈争论。双方讨论的焦点在于纳粹的法律究竟是不是所谓恶法。……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