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规则下的中美数字贸易立场与启示
2020-07-30李娜谭寒冰
对外经贸实务 2020年8期
李娜 谭寒冰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数字贸易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并已成为国际贸易监管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贸易问题也成为第十一届WTO部长级会议上讨论的关键问题。在数字贸易这个领域中,中美之间的态度存在许多差异,这在两国国内政策和外交政策的制定上有所体现。美国在这一问题上的解决方法主要是关注数字贸易中“数字”这一性质,但中国的方法更多是从“贸易”角度解决问题。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数字贸易;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监管
现如今,数字贸易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焦点,这是WTO、eWTP以及WEF共同讨论的一个新的主题。许多涉及美国和中国的贸易协定都包括数字贸易的相关监管规定,例如服务贸易协定、多边贸易协定、WTO提案和区域贸易协定。通过对美国和中国在国际贸易的系统全面的比较和分析,可以看出两国的立场具有重大差别,其中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双方在国际贸易协议中关于数字贸易的相关监督和监管办法。
一、WTO规则下的数字贸易
第二届WTO部长级会议于1998年5月在日内瓦举行,会议上通过的《全球电子商务宣言》(“简称《宣言》”),以上这个《宣言》不仅认同了电子商务是一个“新的贸易机会”,还是国际在WTO国家中规范数字贸易的首次大胆尝试。而且该《宣言》还提议WTO的总理事会制定一项全新的计划,这些计划之中包含如何确定其相关成员,这个计划的目的是审核讨论与数字贸易相关的各种各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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