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与超越:从心中的山水到山水城市的营造
——论王澍和马岩松的建筑风格的同与异
2020-07-22林平
福建开放大学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建筑
林 平
(莆田学院,福建莆田,351100)
中国人居理想中的山水思想,是让人居环境直接融入自然环境中,并与之和谐相处;退而求其次,作为城市人居理想的园林思想,则是把大自然里的山水元素或意象,搬进园子、庭院中,通过模拟自然形成微缩的山水景观。作为在国际上知名的两位中国建筑师,王澍和马岩松的建筑风格都深深地刻上了中国传统山水园林思想的烙印。他们的作品风格独具,特征鲜明,可辨识度高,具有各自内在的关联性和统一性。
一、回归山水园林的理想:道法自然
(一)道法自然与人法自然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自然一词具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为造化任运之自然,其二为天地万物之自然。正如推崇陶渊明的李白在诗中所说的那样:“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我们既可以解释为由大自然雕琢出来的,也可以理解为自然而然地生长出来,去除了人工雕琢的痕迹。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说到底是人法自然——既是人对自然的仿效,又是人对自然的顺应。中国人对自然的热爱是发自内心的、朴素的情感,人与自然是浑然一体、不可分割的关系。
“人和自然的一种情感上的关联,在西方是没有这种概念的”。[1]在西方传统中,只有人与人之间才可以发生情感联系,哪怕是人与作为人格神的上帝之间也能发生情感联系。而人与物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并不直接发生情感联系。只有在当代环境伦理学、生态伦理学兴起之后,人们才开始清算人类中心主义的危害,并认可人对环境、对自然单向性的责任关系,从而导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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