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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长在每位公民身上的铠甲

2020-07-20赵清源

时代邮刊·上半月 2020年7期
关键词:法律

赵清源

摇篮到坟墓,一部影响一生的法典,一部以人命名的法典,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一部“权利的宣言书”,一份个人权利清单与操作指南……民法典颁布的意义,是怎样大书特书都不为过的。

然而,民法典的立法过程却充满曲折。改革开放前,民法典的两次起草过程均因客观因素被中断。1979年,第三次民法典起草,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1986年,民法通则以该草案为基础而形成。

可以看出,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不断出现新事物新现象新问题,而这又反过来推进法律的不断修订。现在呈现出完整面貌的民法典,7个部分加附则,共1260个条文,前后历经66年,沉淀了几代人的心血,也见证了中国社会几回翻天覆地的变迁。

民法典并不是停留于纸面的法律条文,而是明明白白、实实在在地保护着每个人的权益,因此,民法典生效之后,每个人都有必要了解民法典,掌握民法典,进而善于使用民法典来捍卫个人权利。甚至可以说,了解民法典,用好民法典,比编纂民法典的意义更重大,是民法典的更大价值,也是后民法典时代最该做的事情。

这样的价值首先应当体现在每一位公民的身上。孟德斯鸠有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据此而言,民法典是长在每一位公民身上的铠甲,因为,民法典明确了个人权利,同时为国家权力行使划定了范围,这有利于抑制行政机关权力的膨胀和限制行政干预,实现政府的职能转换,同时,以权利制约权力的法律机制的建立,可以防止权力腐败,实现政治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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