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经贸合作区研究的知识图谱分析:基于CNKI(2006年—2019年)期刊文献
2020-07-18张美云杨徐美
◎张美云杨徐美
(1.西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2.西北政法大学义乌研究院,西安710063)
为推动实施“走出去”战略,商务部2005年提出要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即在中国境内注册、在境外设立的中资控股的独立法人机构主导投资开发的公共服务功能完备、基础设施完善、支柱产业明确、具有辐射带动效应的产业园区①资料来自商务部,此处的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网址http://fec.mofcom.gov.cn/article/jwjmhzq/article02.shtml。,其本质是国家指导下主建企业带动的企业对外集群式投资平台。中国2015年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提到要“探索投资合作新模式,鼓励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将合作区定位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重要承接点和实施载体;中共十九大2017年指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为合作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截至2018年9月,分布于46个国家的各类合作区共计113处,累计投资达到366.3亿美元,入驻企业4663家,总产值1117.1亿美元,上缴当地税费30.8亿美元①数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ov.cn/shuju/2018-10/17/content_5331867.htm。②数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ov.cn/xinwen/2019-04/22/content_5385136.htm#1。③数据来自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ae/ai/202001/20200102927745.shtml。,其中,略超总数70%的合作区坐落于“一带一路”沿线②;截至2019年11月,被商务部纳入统计范围的各类合作区累计投资高于410亿美元,入驻企业近5400家,为当地上缴税费43亿美元和提供就业岗位近37万个③。合作区的出现和发展,为中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等搭建了新的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