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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中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模式

2020-07-18梁学成

社会科学家 2020年5期
关键词:城市化历史旅游

梁学成

(西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一些历史文化街区的空间结构、街巷肌理和环境等开始面临着城市建设中的拆迁、改造,甚至破坏等困扰。城市化本身是社会经济向前发展的一种自然趋势,也是当今社会发展所面对的客观现实[1]。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文化的记忆载体,也是城市化发展不可回避的特殊区域。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城市发展需要依靠改革、科技、文化三轮驱动,增强城市持续发展能力”[2]。由于历史文化街区往往拥有独特的建筑风貌、街巷布局以及文化氛围,堪称一种活态的城市遗产资源[3],因而它们不仅记录着城市发展的文脉与民俗风情,还传承着城市文化基因,并在文化旅游、文化产业、文化商贸等方面对城市经济有着强有力的带动作用。因而,在城市化发展与建设过程中,历史文化街区对城市的总体规划及未来发展来说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实际上,早在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制定的《雅典宪章》中就明确提到,“对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街区,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4]。2005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还通过了《关于古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区域周边环境的保护宣言》,其中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人文环境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强调对居民生活环境和传统风俗习惯的保护[5]。1986年我国正式提出并认可“历史街区”概念和价值。此后,国内一些学者也相继提出了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开发的相关理论。20世纪90年代初城市更新改造中引入公众参与、有机更新、循序渐进和愈合理论等,吴良镛(1994)受生态学的启发,提出了历史街区的“有机更新”理论[6];梁乔(2005)从人文精神、可持续发展观和交往实践观出发,提出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的“双系统模式”[7];还有学者将社会冲突与社会博弈理论引入到城市历史文化街区的更新改造与规划编制等活动中。

当前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已成为国内外城市化发展所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也是地方性文化保护的一种机遇及有效方式。2002年美国黑石谷地区历史街区的开发案例就很好地证明了发展现代旅游业可以带来历史街区的进一步复兴[8];还有美国的罗维尔镇、英国的约克镇,以及北京的南锣鼓巷和大栅栏、上海的石库门新天地和田子坊、成都的宽窄巷和锦里、济南的芙蓉街等等。伴随历史文化街区的不断开发,人们也逐渐认识到它在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性。我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也是世界遗产大国,拥有众多的历史文化城市。截止到2018年5月,已有135座城市被国务院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同时还有大量的历史街区(巷),其中有50处已获批为全国知名的历史文化名街,包括北京国子监街、平遥县南大街、黄山市屯溪老街、福州市三坊七巷等。因而,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已成为当下国内许多城市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重要内容。

然而,目前不少城市因忽视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开发与保护工作,而丧失了城市特色文化“软实力”,致使城市化发展缺乏持久的增长动力;还有一些城市因在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中出现错位、过度商业化以及盲目跟从等现象,不仅耗费大量资金去建造一些缺少文化内涵和美学价值的仿古建筑,还破坏部分原有古建筑风格与文化氛围,用一些所谓的现代元素与风格来替代原有的传统民居建筑,致使城市的文化元素流失,甚至完全失去城市特色,一些街区变成一座城市的旅游消费符号。其实,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绝不是单纯的保护城市文化遗产或打造一个新的景区(点),而应是一个与城市化发展相协调的开发与建设过程。另外,我国不少地区的城市化发展通常采取一种“摊大饼”模式,要么是在原有的城市街区范围内拆建,要么是沿着城郊边界向外不断地扩建。这种城市化发展很容易造成老旧城区的传统建筑保护与新城扩建发展之间出现矛盾,也会使历史街区面临着保护性衰退和开发性破坏的双重困境。在《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中,明确提出“发展新型城镇化技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培育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城市创新发展新业态,推动历史文脉延续和人文城市建设”。因此,探讨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模式问题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关于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研究

(一)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近些年来,国内外不少学者主要通过实际案例来研究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问题。J F Coeterier(2002)通过对荷兰南部两个相邻历史文化街区居民进行深度访谈式研究,提出在街区规划开发中应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的评价标准和利益这一思想[9];Mücahit Yodorom等(1997)以土耳其桑尼乌法历史文化街区为例,指出对古建筑的合理再利用,可以强化人们对历史文化的认同,也是历史文化街区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10];沈苏彦等(2003)认为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应注重当地居民和游客的融合,并通过提供高质量的旅游产品来刺激和引导游客的高消费,严格控制游客数量[11];杨东、任雪冰(2014)以北京大栅栏历史文化街区为例,通过对居民构成、商业活动和街巷空间三个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历史文化街区“互助更新”改造模式[12];牛玉、汪德根(2015)以苏州平江路为例,从游客视角提出历史文化街区旅游发展的创新型模式[13];杨俊宴、史宜(2015)通过深入解读我国历史文化街区的社会空间特征,结合地方实践经验,从社会空间的视角分析基于“微社区”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模式[14]。梁学成、钱亚希(2017)从当地居民参与的视角,结合西安书院门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实际,对当地居民参与街区旅游开发的态度及意愿进行实证研究[15];徐小波、吴必虎等(2016)从扬州双东历史文化街区从业者的角度,发现普通居民从旅游活动中获益有限,迁入型从业者在双东街区商业空间中占据有利位置[16];锁宇、孙景荣(2014)综合运用多种理论方法分析,认为游客对历史街区内的文化景观感知认同感越高,则其重游意愿也就越强烈[17]。周旭影、张广汉(2019)结合国内外同类型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经验,从物质环境、实施机制等方面探讨历史街区的保护特点和更新方法[18]。

从上述学者的相关研究来看,关于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研究多数来源于实践,并且主要从游客、居民、城市管理者等不同身份的视角来研究,而较少从城市化发展与建设来探讨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模式。为此,本文将通过对国内外一些城市历史街区的开发实践的比较分析,进一步讨论其旅游开发模式。

(二)国内外的相关发展实践

历史文化街区是一种由建筑群体组成的独特空间环境,因其形成年代、空间区域、气候特征、历史沿革以及原住民生活习俗等方面不同,而具有不同的背景和原真性“故事”文化。在城市化发展与建设中,这些不同之处必然造成历史文化街区的开发实践表现不同。本文以国内外一定代表性街区的旅游开发实践为例,通过对其开发特征和开发方式分析,指出这些街区的开发特点,并进一步探讨和发现其开发过程中的共同特征(见表1)。

表1 国内外不同城市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比较

从国外来看,美国纽约市的SOHO石径街属于以保留外观,注重内部功能的改造和利用的一种开发;印度尼西亚棉兰的Kesawan大街属于保存原有建筑遗产,再进行商业化开发和利用的一种类型;而爱尔兰都柏林的圣帕特里克大教堂区则采取维持旧框架,改造新建筑、增加新功能的开发方式。可见,国外这三处历史文化街区的开发特点迥异,也反映出因国度、城市和文化的差异而产生不同开发方式。从国内来看,上海的石库门新天地是以旅游开发为主,十分注重独特的“弄堂景观+现代时尚”与功能转换;而北京的南锣鼓巷则突出“老北京”胡同文化及四合院民居风格与餐饮业的融合开发;古城西安的书院门重点突出展示千年古都的古建筑风貌与书画文化相结合;而杭州的乌镇古街则体现江南水乡风貌与吴文化相结合的开发风格。另外,从城市化发展的角度来看,上海与北京的城市化水平高,不少历史文化街区实际上已高度现代化,可以开发利用的基本是散落于新老城市核心区域,成为一种“嵌入式”开发利用;而西安与杭州的街区保留得相对较好,在旅游开发时与城市建设的整体规划、空间布局等相结合,强调“融合式”开发利用。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不同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开发是因地制宜、各具特色,而不是简单的复制照搬他方。它们以保护、保留或保存部分或全部建筑为基础,通过功能置换、改造更新等方式,使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中融合文化、功能和时间三大要素,并给城市化发展与建设带来了新的多重效益。

(三)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要素

1.文化要素。“文化”是贯穿历史街区旅游开发中的核心要素,也是城市化建设中保持发展活力与特色的关键内容。从本质上来说,街区本身就是一种文化遗产景观,是在特定时代下城市空间内遗留的文化痕迹,也是展示城市记忆和文化生命力的重要标志,其包含有丰富的城市文化基因。因而,在其旅游开发的实践中,应以“文化为本”为理念,重视原真性文化的保护与挖掘。一方面对历史街区的古建筑、古街巷、空间布局等文化遗迹采取灵活多样的保护措施,确保文化传承与城市建设相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对历史街区的景观、格局和风貌等实体的文化内涵与价值进行挖掘,包括完善和提升解说系统,逐渐成为城市旅游的独特景观。这样,历史街区的文化基因就能得到保育和传递,让人们在城市化发展与建设中获得更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功能要素。“功能”是实现历史文化街区旅游开发中的前提要素,也是城市化建设中保持传统街巷建筑的重要依据。由于历史街区本身就是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景观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反映当地居民生活风貌及商贸业发展的一种重要载体。因而,其本身就具有以居住及少量商业为主的社区型功能。为了防止建筑功能老化,延续历史街区的建筑与文化生命力,功能置换就成为其开发与改造更新的主要内容。在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实践中,应以“功能为先”为理念,结合城市化建设与街区发展的实际进行功能延续、转换与更新,其中包括居住、文化展示、旅游和商贸业等功能。重视当地居民的舒适度,融入没有生活压力的街区生活氛围,更好地体现和延续街区的人居功能;在历史文化街区的商业功能开发中,可以将销售传统手工艺品、土特产与特色文化展示功能相结合,避免因商业化而失去城市文化。这样,历史文化街区的原有功能和新功能才能得到有效地发挥和利用。

3.时间要素。“时间”是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成功的保障性因素。由于任何城市的历史街区都是反映一定时间轴线上的文化延续与变迁,与某一时期或时代城市发展的历史脉络相连接。在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实践中,应以“时代为尚”为理念,重视传统文化景观更新与现代元素相融合。历史街区是一座城市的文脉,也是传递文化建筑“基因”,在考虑文化传承的同时,还要注意与时代发展的需求相结合。一方面可以展现历史文化街区的原有独特建筑、道路网骨架和街巷布局等传统空间形态和风貌特征,突出历史的厚重感;另一方面可以融合时代元素,通过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建筑及内部设施等修补和完善,更好地体现现代城市化发展与建设的时代特色,突出时代的进步性,如结合城市化建设与发展,可以展示现代科技与旅游发展而带来智慧城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等。

总之,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不仅是打造一个城市文化展示与消费的重要场所,还是一种城市化发展中街区文化与现代城市文明相互碰撞、融合与更新的过程。

二、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模式

随着国内外城市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实践不断发展,一些学者在开发模式方面相关研究也不断增多,如阮仪三、顾晓伟(2004)结合国内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更新实践,提出并划分多种开发模式,如上海的“新天地”模式、桐乡的“乌镇”模式、北京的“南池子”模式、苏州的“桐芳巷”模式和福州的“三坊七巷”模式[19];谭佳音(2007)通过对国内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更新模式梳理,基本归纳为博物馆式保护和动态调整式保护两大类[20]。然而,城市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不仅是探讨街区开发的分类问题,更重要的是研究其与城市化发展及旅游业相融合、相协调。由于历史文化街区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文脉中断将使原真性丧失而难以恢复,因而保护是延续现有建筑的生命力,是一种文化基因的传递,而不是“制作标本”或“封存入档”。因此,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应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寻求一种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平衡,既要保持街区的原貌,又要使居住者愿意共同来设计家园。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创造并带动城市旅游业的发展。

基于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均衡发展的理念,结合街区开发的文化、功能和时间三大要素,笔者从我国城市化发展的理论与实际出发,梳理并提出文化保护型、功能改造型和仿古新建型三种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模式,重点从保护与开发的状态、条件及措施、利益主体和模式特点等方面进行模式分析与说明(见表2)。

表2 历史文化街区的三大旅游开发模式

(一)文化保护型

这种类型的历史文化街区通常拥有文物类建筑或遗产资源,它首先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规定,即这类街区的旅游开发应以文化保护为前提,然后进行有限度的开发与利用。其中,它的保护状态是强调保持古街区的建筑、布局以及原住民的居住与生活状态,还有保持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氛围。这种保护的利益主体是以原住民为主,还有当地政府和社会公众;从保护措施来看,需要一定的强制性措施,包括遵守保护政策、法律法规,采取保护性技术措施以及设立保护性资金等。这种模式的旅游开发有较大限制,如限制大量游客进入,只能以参观考察等方式,以“少干预”为原则,注重保护历史街区的原真性文化;在开发措施方面,应以改善基础设施为主,同时尊重原住民的意愿,以原住民自主参与为主,包括从事可获得有劳务报酬的向导、临时性导游或讲解员等职业,或者参与售卖一些手工艺品和土特产等商业活动。这种开发模式应更加注重对历史文化街区的街巷、民居建筑等原真性文化基因的保留,通过少量修缮和加固,体现“修旧如旧”的保护原则,以不改变原生态风貌为前提。其中,“旧址+古建筑+新功能”是这种开发模式的突出特点,主要适合于那些拥有文物类建筑以及整体风貌保持完整的历史街区,其中修复和增添部分可以识别,如云南丽江古城、湖南凤凰古镇的老街巷等。从城市化建设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模式更适宜于新老城区独立开发建设与保护,而不能简单混搭。

(二)功能改造型

这种类型的历史文化街区通常保持良好的原有整体外部风貌,且建筑实体多数被保留,具有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双重价值及意义。这类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应遵循“存表去里”原则,在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外部框架的文化风貌前提下,可通过调整街区建筑的内部结构,适度更新使用功能,赋予其丰富而具有现代功能的新元素,并与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以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这种模式的保护与开发属于相对均衡状态。虽然原住民多数已搬迁,基本失去了传统生活氛围,但是当地政府和居民还是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在旅游开发条件方面,以维护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建筑外观、布局为基础,允许街区民居从事部分商业活动,融合现代商业、休闲文化元素,可以实现历史文化街区与现代商业相融合、商住功能一体化发展。从开发的利益主体来看,主要有当地政府、原住民和开发商,当地政府的主要工作就是制定有利于开发及保护的相关政策、规划或建立开发基金等,原住民可采取外迁、房屋出租或售卖,以及自主经营等方式参与,而开发商往往是主力军,是开发活动中资金、人力与物力投入的主体;并通过他们来吸引商户从事旅游、特色商品和文化创意等经营活动,并且是影响历史文化街区发展方向的主导力量。由于这种开发模式注重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的相协调。街区的整体风貌、建筑特色等都需要得到较好的保存,其开发重点是如何结合城市建设与发展需要,对其内部结构和功能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造,包括空间分割、增加设施以及融入现代元素等。因而,“旧址(外观)+新内装+新功能”是这种开发模式的突出特点。这种模式主要适合于那些整体风貌保持完整,且建筑价值不大的历史文化街区,如上海新天地、济南“芙蓉街”和西安书院门等;还可开发成为融商务、休闲、娱乐和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休闲娱乐中心。从城市化建设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模式适宜于新老城区交错互动发展,也是一种过渡性缓冲区域。

(三)仿古新建型

这种类型的历史文化街区通常已基本被损毁或只有少量建筑遗存,且保护价值不大,更加注重概念性开发。它需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街区的文化内涵,以及适当地恢复原有的文化风貌;同时结合城市建设与时代发展的要求,可以有选择地仿建或重建具有历史或美学价值的标志性建筑,以突出历史文化街区的文化旅游、文化展示及商贸服务业等城市旅游与经济发展功能。这种模式的保护状态与措施是强调少量或部分恢复原貌,以及少量修复和定向保护。在旅游开发方面,以仿建古建筑为主体,延续当地传统建筑的风貌,同时结合现代元素,实现历史建筑文脉的传承与现代城市建设发展的相结合,建筑内部多为新的设施和结构。这种模式强调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与现代商贸业融合发展,突出反映当地特色的旅游与商贸业经营功能,打造城市旅游新亮点。以当地政府及开发商为主要的开发利益主体,通过招商和优惠政策措施等方式吸引商户从事街区的经营活动,同时也鼓励有条件的当地居民参与。这种开发模式的街区商铺多数已被承包或转租、出售经营等,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管理,尤其是需要政府出台一些相关政策,采取引导及管控性措施,否则很容易出现过度商业化现象。其中,“旧址+新建筑+新功能”是这种开发模式的突出特点。其主要适用于那些损毁严重或者保有价值不高的历史街区,如北京的菊儿胡同、苏州的十全街等。从城市化建设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类模式适宜于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高度融合的历史文化街区,并能够充分结合当下的现代文化元素。

总之,在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模式选择上,一定要符合历史街区的原有基础和区位特点,并与城市化建设及区域经济的发展相结合,准确定位、科学开发,选择最佳的开发模式。从而进一步促进整个城市的经济、社会与文化的有机发展。

三、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建议

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是一项涉及政府、投资开发商、社区居民、原住民和游客等多方利益相关者,既有城市规划、空间布局,也有社区生活、居民安置和生活改善,还有文化传承、游客体验等多方面内容。为了保障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与文化传承协调发展,需要推动历史文脉延续和人文城市建设。同时,在开发定位、模式和时序等方面也需要各方面相互支持与配合。

(一)全面深入调研,明确开发定位

为了有效地实现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需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历史街区的资源与设施情况。一是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历史资料和地方志等,了解街区的古往今来及背后的“故事”,掌握街区的文化积淀、民风习俗和社会功能等,明确街区的文化价值及开发方向,找准城市文化基因。对于街区内的重点文物类建筑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文物保护法;二是走访当地居民,开展实地调研。只有这样才能真实地了解街区的街巷布局、建筑风格、道路交通,以及相关设施等基本状态,同时还要了解城市旅游和城市化发展方面的现状;三是汇总与分析所有资料信息。必须将所搜集和调研的一手、二手资料信息进行认真筛选与分析,结合城市规划、空间布局以及城市化发展方向,对街区的旅游开发进行合理契合与定位。

(二)科学细致评价,确定开发模式

重视历史文化街区的现有资源与城市开发条件的科学分析和评价。首先成立一支由经济、社会、文化和旅游等多领域专家学者组成的团队,对历史街区的有关开发问题进行科学讨论与评价。一是对街区的历史价值、知名度、文化内涵、遗迹多样性和丰富性等资源进行评价,明确其文化价值与地位;二是对街区所在城市的区位及旅游条件进行评价。虽然街区多数地处城市核心区,区位并非主因,但是还会面临街区周边环境条件、环境保护和相应的服务设施建设等压力,这些都可能成为影响开发模式的重要因素;三是科学评价当前和潜在的旅游市场需求状况。随着国际化、多元化的旅游消费需求变化,城市体验式文化消费已成为热点和常态,如品尝美食、购买土特产品、观赏游艺表演等活动。这些都会影响街区的旅游开发方向。另外,历史文化街区已有的资源条件、环境容量和生态价值等方面的科学评价也是确定其开发模式的重要参考依据。基于此,结合城市化发展与建设情况来确定开发模式。

(三)精准布局规划,制定开发时序

历史文化街区是一种文化遗产,是城市人文、智慧、创新发展的基础,也是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改进和提升规划的重要内容。历史街区要转变成吸引人的旅游景区(点)必须经过细致地科学规划,同样需要有规划编制、部门协调和专家论证等环节。同时,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还应该突出其保护更新规划,从空间规划向社会规划转型,即属于将空间因素与社会、经济、政治等因素综合考虑。当然,制定准确的规划内容还应遵循文化、功能与时间三大元素原则,以及开发与保护均衡性发展理论,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同时,需要结合城市规划工作,包括采用GIS技术手段与空间句法进行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的数据收集、加工分析等[21]。另外,规划前期的策划创意工作也非常重要,否则一些规划很可能难以实施。最后,结合城市化建设与发展的实际来制定合理的开发时序,包括发展目标和战略;以及开发定位,如形象、功能、模式和市场等;还有空间布局,如设计原则、方法、依据和构想等方面的内容。

(四)鼓励居民公众参与,确保利益共享

当地居民本身就是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组成,旅游开发不仅有政府和开发商参与,还需要鼓励当地居民参与,应将其利益诉求与街区的开发价值相结合,以保护其享有开发的权利和分享开发所带来的利益。国际上对于历史文化街区开发中的居民公众参与问题已有较为成熟的结论。20世纪60年代初,欧美等一些国家的“城市更新计划”中强调在城市街区改造中引入公众参与理论,为公众参与城市街区改造的实践奠定了理论基础。我国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才开始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引入该理论。尽管如此,当前的实践开发离居民及公众的参与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虽然明确了当地居民是街区的主人,但是在开发中居民仅限于在规划编制阶段的建议式参与,对规划本身以及日常治理过程的参与度还非常少。因此,建立协调和鼓励居民公众参与机制,将成为确保利益共享目标实现的有效途径。

(五)实施监督管控,开发与保护并举

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是一个系统性、全局性的发展过程,应有长远眼光和统筹规划的战略思维。它绝不是“短、平、快”工程,也不是当地政府采取“自上而下”“快刀斩乱麻”式地粗暴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工程[22];它需要更充分地体察民意,更好地展现透明、开放的姿态,以柔性、感性的方式将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有机地协调起来。城市更新是城市增长的一种重要方式,在街区开发中需要重视保护工作,以避免出现过度商业化现象,确保街区的文化核心、城市功能不变。为此,需要重视开发过程中的适时监督、即时管理和精准修正;同时还要依靠政府、企业和当地居民等多方积极配合,确保开发利用与文化保护相均衡,从而有助于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总之,历史文化街区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也是展现城市文化特色的重要载体。对其进行旅游开发是城市化建设和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它不仅有助于外地游客获得更好的城市文化体验,而且还有助于城市文化价值的传承与延续。同时,城市更新发展中历史文化街区不可避免,它不但是一种改善物理空间环境,提高经济和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活动,还是延续城市历史文化的一个综合、复杂与多元的过程。因此,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开发实际上是对城市化发展与地方性文化重构的一种促进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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