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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高校幼师生思政课程“法治”教学改革初探

2020-07-09李美芳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19期
关键词:规则意识法治教学改革

李美芳

摘  要: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其中思政课程中法治教育改革显得尤为重要。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规则无处不在,不遵守规则,就会受到规则的制裁。作为未来的幼儿老师,要适应社会就必须了解社会规则、遵守社会规范、树立规则意识。本文侧重于对“法治”教育在高校思政课中教育现状的不足分析,从而对思政课中的法治教育改革的方法提出可行性分析和建议。

关键词:法治;规则意识;教学改革

一、“法治”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一)幼儿师范生职业教育的需要

幼儿老师是幼儿第一位启蒙老师,对幼儿的教育她们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她们不仅要具备作为一个职业老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职业操守,在法治社会幼师生更应该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增强法制观念,具备法律素养。因此,在幼师生的教学培养过程中,我们不仅要重视他们的专业培养,我们还要重视对她们的法治教育,培养她们法治观念,维护法律权威,做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也为了帮助幼师生树立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用规则意识谱写幼教生活绚丽乐章、用法治为自己的职业护航。加强教师的法制教育,提升教师的法治意识,才能为幼儿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课程内容改革的需要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应新时代、新时期的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也应该不断调整教学方法和内容,以适应当今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要求和变化,而从现有的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涉及法治观的教育,具体内容包括法律含义、宪法、法律运行等相关内容,据幼儿的专业特点,她们不仅要具备法律素养,同时她们也应该了解和掌握学前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律部分并没有涉及到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亟需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改革,以适应幼师生的职业需求。

二、思政课“法治”教学现状分析

(一)对幼师生法治教育学情分析

高职高专的幼师生进入大学后,就幼师生的知识结构而言,除了法学专业的学生,绝大部分学生几乎没有任何法律基础知识,因此在讲授思修课法律基础部分的内容时,学生往往由于缺乏相应的理论基础知识,教学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因法律并非幼师生的专业课,她们对思修课程中的法律部分的学习热情也不高,法律基础知识的缺失也导致她们理解学习法律知识的困难增加,学习法律知识兴趣减少,高职院校的教育以职业教育为导向,在一定程度上又增加了教学难度。幼儿师范生生源结构差异较大,学生素质参差不齐,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都不高,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就高校大学生的知识结构而言,除了法学专业的学生,绝大部分学生几乎没有法律基础知识,因此在教授思修课法律基础部分的内容时,学生往往由于缺乏相应的理论基础知识和法律思维,教学效果并不是很好。

(二)思修教材分析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律部分教学内容包括:法律的含义、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宪法、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体法律部分、培养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形成了从法学原理到法律体系到法治思维再到法律行为这样一个具有严密逻辑的内容体系[1],我国宏观的法律法规理论性强、范围广、内容多、概念抽象,不便于学生的理解和运用事实上[2],由于学课性的特点,也难提高学生学习的热情。思修课程是由《思想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部分所组成,从教材的编排体例上看《法律基础》的内容分布在教学的后半部分,容易被学生所忽略,因而常常得不到有效的学习与提高。从教学的内容上看,法律基础部分内容侧重于法理理论、宪法学的一些基础知识和基本法学原理,而对刑法、民法、婚姻法等部门法的具体法律规定涉及较少,而这些内容又关系到大学生的具体权利和义务,法学理论的讲授,也使学生失去了学习的兴趣。

法律部分是培養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关键部分,但思修教材法律基础部分所占教学比例较低,不能全方面的为学生讲解和解读,只能是对法治精神和理念泛泛而谈,而不能深入的讲授法律的具体权利义务的规定。而这些法律部分的重要意义远远超过了其所占的课程内容的比例数,因而,如何有效实现法律部分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关键。

作为一名幼师生,仅仅学习思修教材所涉及的法律内容是不能满足她们的职业需求,幼师生不仅要学习思修教材的法律知识,同时他们也要学习和了解学前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教师队伍现状

教育的关键在教师,教师是立国之本,兴国之源,但就目前高职思修课的教师队伍而言,绝大多数教师都没有法学背景知识,思修教师自身的法律理论基础知识还不够,无法全面正确理解依法治国的精神和理念,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绝大多数也只能照本宣科或者减少法律部分的教学内容,缩短教学课时。实际上教授法律部分的教师不仅要有渊博的理论知识,还要具备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而这些是绝大多数思政教师所不具备的,思政老师的法学背景缺失,实践经验的不足,从而导致了本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很难得以实现。

(四)教学上重理论轻实践

思修课程的法律部分教学,往往采取传统的讲授方式,以理论讲解为主,教师为主体,学生被动学习的教学模式,这种灌输式的教学方式与实际想脱离,让学生感觉枯燥无味,无法调动学生上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无法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填鸭式的教学让学生成为记忆的机器,教学只停留在书本上,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得不到提高,在现实生活中,当遭遇法律侵权时,而不具备法治思维,使得她们不能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正当权益。这种教学方式使得幼教老师在工作中不能正确界定正当性与犯罪行为。

三、创新“法律基础”部分教学方法路径探索

(一)改革教学内容

1.在满足学生对该课程统一的基础法律知识的前提下,根据教学大纲,丰富实体法部份的教学内容,增加对学生具体权利义务适用较大的部门法,例如:民法可以增加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婚姻继承关系、物权法中的所有权、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的效力,违约责任的规定;刑法方面可以增加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诈骗罪、校园贷等法律规定,这些部门法内容的加入,增加了教学的趣味性,从而也可有效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

2.针对幼师生的专业特点,增加幼师生职业法律法规相关的教学内容:1989年8月20日,《幼儿园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发布,自1990年2月1日起施行,《幼儿园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法规;幼兒园工作规程》是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增加反家暴内容,强调禁止虐童。在教学过程加入这些职业法律规范的教学,提高了学生学习的兴趣,也增加了幼师生的职业责任感,从而有利于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

(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课,思修课程法律基础部分传统的教学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是相互脱节,这种灌输式的教学方式,没有达到教学的预期效果,为了使幼师生学以致用,在教学课程中要加强实践教学,使同学们接触真实的案件而更好的掌握法律知识,应从以下方面加强实践教学:

第一、组织学生参加模拟庭审辩论赛。给出具有争议的案件,让同学们充分熟悉案件,对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分析论证,找出争议的焦点,确立辩论提纲,同学们通过辩论的方式,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增强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第二、组织学生参加模拟庭审。由老师给出模拟庭审案件,在老师的指导下同学们做好模拟庭审所需的案卷材料,同学们进行角色扮演,分别扮演律师、法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法警等,模拟庭审的教学实践既让同学们掌握了法律知识在真实案件中的运用,又让学生们熟悉了程序法方面的知识。

第三、带领学生参与法院旁听。带领同学们到法院旁听真实的案件,让她们认识到任何人都不得触犯法律,否则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同时也让他们认识到法律的权威,从而培养他们的法治信仰。

法律实践教学是多方面的,还可以鼓励学生参加一些法律方面的辩论赛,以此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识。

2.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

传统的教师讲授法,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课堂还给学生,这需要教师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首先教师要花较多的时间备课,吃透教材,对教学的每一个环境做精心的教学设计,教师要精心设计教学环节,采用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技巧。教师在做教学设计时,设计的课堂问题一定要有针对性,能够引起学生的共鸣,所讨论的问题能够解决课堂教学知识,并购能够“引导学生思维和话题的走向,使讨论焦点化”使学生充分的参与课堂并深入课堂。其次,一堂精彩的课堂导入,也能起到先生夺目的效果,吸引学生,激发她们学习的强烈求知欲。最后,在教学重难点讲授过程中,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思考,讨论,学生参与课堂讨论,从而提高学生分析概括和运用能力。

3.案例教学增加教学的趣味性

思修课程法律基础部分教学往往是教师照本宣科,课堂缺少生气,学生厌学,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典型的案例,所选取案例要与学生生活紧密相联系,用案例来解读枯燥的法律理论,案例呈现的方式可以是文字,图片,动画也可以是视频,如:在讲授刑法的故意杀人罪时可以播放上海复旦大学林森浩案,解释什么是“校园贷”时,举例发生在同学们身边大量的校园贷案例,这种案例以画面的形式展示给同学,她们更容易理解知识,也能够引起她们学习的兴趣,同时通过这些真实的案例观看,也更能够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和树立法律权威。

4.加强信息化教学

法律知识的学习非常枯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只是使用传统的教学方式教学,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索然无味,很难达到应有的效果,采用现代的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等,课堂上运用多媒体,通过视频、音频、图片、动画等方式展示将要讲解的枯燥的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和学习的兴趣,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达到教学目的。

课后通过QQ、微信与学生交流互动,推荐一些法治节目如《今日说法》《法律讲堂》,《律师来了》等案例让学生课后观看,并推荐一些法制电影和电视剧给学生,通过观看这些视频,拓展学生的法律知识,同时也加大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思政课程教师要从学校走出去,多参与一些社会实践,参与人民法院的陪审员工作等以此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丰富教师的实践经验,只有教师具备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课堂上才能更好的引导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才能更好的吸引学生,达到教学的目的和良好的教学效果,让学生“倾慕”老师,从而从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

思政课中的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改革是一个长期过程,通过教材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热情,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提升教学质量,培养知法、懂法、护法的新时代大学生。

参考文献

[1]  徐竹棉.法治视阈下“思想道德修养与 法律基础”课法治教育研究【J】.教育文化,2019.08.

[2]  李颖,唐菲,邢媛.高职高专法律课教学改革浅议【J】.教育教学研究,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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