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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财务监管应坚持的六项基本原则

2020-07-06王敏

商情 2020年27期
关键词:财务监管国企

王敏

【摘要】管理制度取决于经济体制,财务监管是适应国企发展需要的财务监督和管理制度,也是国企生存发展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本文即阐述了国企财务监管中须坚持的六项基本原则。

【关键词】国企  财务监管  原则解析

国企运营中,想要实现盈利目的,保证企业有序运转,必须对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杜绝资产流失,从财务工作着手,将腐败问题扼杀于萌芽之中。财务监督与财务管理合称财务监管,是国企生产经营管理中至关重要的工作内容。在执行财务监管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

遵纪守法原则,即为国企在进行财务监管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杜绝违法违规操作。此原则适用于国企财务监管的任何工作部分,适用于国企中的任何工作部门,同时也适用于国企的任何经营管理工作。法制为国家稳定之本,企业在法制框架下,方能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受外部违法侵害而损失其经济利益,也不会因内部腐朽而土崩瓦解。

在我国法律法规面前,不存在任何特权阶级,也不存在任何可以藐视法律权威的企业,一旦有敢于挑衅法律权威者,必将受到严惩。因此,国企财务监管在履行其监管责任时,也应时时警醒,处处警惕,不可轻慢相关法律规定,也不可姑息違法行为。国企财务监管负责对国企资产实施监督和管理,若不能高度履行职责,就会营造滋生经济腐败和经济犯罪的土壤,产生内部腐败行为,甚至导致国企内部控制出现重大问题。

国企财务管理工作中坚持此原则,对国企内部管理有重要意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国企因财务问题而影响运营和发展,降低国企运营风险。遵纪守法更是对国企财务管理的客观要求,国企财务管理中,应一切依照法律法规办事,按国家制度要求执行,实现依法管理,保障国企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国企经营健康发展。

二、公平公正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即在国企财务监管中,监管部门应对国企内部所有成员一视同仁,统一要求,杜绝“个人特殊化”,杜绝差异化对待、人情式监管。国企成员对国企监管工作而言,是主体与客体的集合,这两种身份看似相互对立,实则相互统一,矛盾而共生。财务监管工作并非“高高在上”,财务监管在对所有国企成员进行财务监管的同时,也处于国企内部所有成员的监督之下。财务监管工作执行时,其公正性会受到国企其他成员的监督,这是每一个国企成员可以行使的权利,也是每一个国企成员应该去履行的义务。

国企财务监管想要真正发挥其作用,体现其财务监管的工作成效,就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在财务监管部门进行财务监管时,所有国企成员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拒绝接受正常的财务监管,无论该成员在国企中身处何种职位,具有何等资历,抑或有何等背景,在缺乏法律依据或者法律明文规定的前提下,都应接受财务监管部门的正常监管。财务监管依照法律法规执行,其监管工作应是客观的、公平公正的,不受任何个人意志影响,其监管工作也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的干涉。

除此之外,财务监管部门在执行监管时,应客观接受国企内部所有成员的义务监督,监管工作受到质疑时应理性对待,严格自查,避免监管部门内部腐朽,必须坚持财务监管的严肃性和严谨性,杜绝财务监管工作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保证国企财务监管公正、有序进行。

三、经济效益原则

经济效益原则,即在执行财务监管权力时,应以保证国企的经济效益为重要工作职责之一,全力以赴提升国企的经济效益水平,保证国企在生产经营中获得利润,力求国企在未来经营项目中获得更高利润。经济效益是维持国企继续存活的基本保证,也是国企进一步发展的首要前提。经济效益既是国企财务监管的基本原则,也是财务管理的关键目的。为实现这一目的,国企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国企经营成本的控制,做好国企资产使用监管,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帮助国企实现“少花钱,多赚钱”。众所周知,在收益总额固定的情况下,则成本付出越少,盈余越多,这是最基本的经济学原理。财务监管应帮助国企“守好钱袋子”,合理控制成本,以期提高国企的经济效益。欲节约成本,财务监管可从三方面着手。

其一,完善监管制度,简化繁杂手续,削减冗余流程,实现财务监管工作以更少的人员,开展更高效的工作,通过此种方式,降低人员使用成本。财务监管中应对必要花费和不必要花费有明确规定,不该花的钱一律不予批准。节约成本的重要手段之一即是降耗,不仅要降低产品的成本,而且应提升流动资产的流动速度,使国企资金“活起来”。

其二,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各司其职,责权并行,奖惩并施,效率质量并重,杜绝无价值的工作行为,节约工作时间即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其三,加强成本控制,科学压缩国企生产经营支出,杜绝浪费,监管不必要支出,全方位控制成本。

四、全面涵盖原则

全面涵盖原则,即是在国企内部实现财务监管工作的全面涵盖,财务监管工作应涵盖国企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所有方面和所有部门。想要实现财务监管的全面涵盖,不能只依靠财务监管本部门的努力,还应得到多方支持,综合助力,提升财务管理工作力度。

其一,国企核心领导应注重财务监管工作,对财务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有深刻认识。国企的核心领导在国企事务决策方面拥有一定的发言权,其决策对国企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有重要影响。核心领导具有全局意识,既是国企发展的重要决策者,也是国企发展的重要责任人,若核心领导对财务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认可度高,就会在国企经营管理中支持财务监管工作。财务监管并非周期性工作,而是应该日常执行,时时监管,财务监管中察觉任何环节缺陷都应立即予以纠偏。在财务监管工作中,应扬浩然正气,守廉政清风,以正抑邪,以廉治腐,督促人人依法守则,违者必究,鼓励全员依法监督,勇者必嘉。

其二,财务监管部门内部管理工作应经得住全员监督,经得住时间考验,财务监管人员必须先做到自身廉洁,不存在工作污点,才会在执行财务监管工作时有执行力和信服力,使财务监管工作得以顺利推行。财务监管工作中涉及大量经济内容,意志不坚定者,思想觉悟不高者,对宪法和法律无敬畏者,都无法胜任该工作,因此在进行财务监管人员选拔时,应严格把关,做好政治审核及源头廉政控制。

其三,财政监管工作应争取基层群众的支持。一线劳动者是国企的根本,是支撑国企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成员,也是为国企创造经济效益的关键组成部分。因此,在财务监管部门工作中,一定要争取一线劳动者的认可和广泛支持。

核心领导是国企的决策者,一线劳动者是为国企创造效益的群体,财务监管人员是财务监管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只有三方面共同协作,才能实现财务监管工作在国企中的全面涵盖

五、动态监管原则

动态监管原则,即指国企财务监管部门在开展财务监管工作时,应以动态思想开展相关工作,杜绝思想僵化和监管滞后。唯物主义世界观认为,世间一切事物皆处于变化之中,并無一成不变的事物。财务监管工作所负责的工作内容也是在不断变化、会发生阶段性发展的,时代会变革,经济会进步,国企既处于自我发展变化中,同时也会被时代浪潮推动着前进。国企财务监管应与时俱进,根据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国企发展的必然要求,调整其监管形式和监管内容,适时优化财务监管制度。随着国情变化,与国际标准变化,财务监管制度也应做出科学变革和优化,以适应国企发展,促进国企发展,帮助国企做好财务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原则

财务监管人员的素质关系着财务监管工作的执行质量与工作水平,因此,必须提升其整体素质,保证财务监管部门的人员整体素质过硬。优秀的财务监管人员可以降低财务监管工作漏洞出现的概率,提升国企财务监管水平,个体构成整体,部分影响全部,所以财务监管部门须从内部质量抓起,做好财务监管人员“优化”。财务监管人员素质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提升。

其一,提升财务监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廉洁清正是对财务监管人员的基本要求,廉是拒绝贪腐,洁为洁身自好,清可尽职尽责,正则邪气不侵。财务监管人员应首先做到廉洁清正这四个字,坚守自身的职业道德,才能在财务监管工作中做到奉公守法,尽职尽责。己身不正者不足以律人,财务监管人员先要自律,然后才能在财务监管工作中保证执行力度,保证执行效果。

其二,提升财务监管人员业务素养。财务监管工作是国企中资产管理的专业性工作,对业务能力要求很高,不具备相关业务素质的人无法胜任这项工作,否则就无法实现财务监管的目的,无法保证国企资产管理的效果。若业务素养不符合要求,便无法良好执行财务监管工作,因此财务监管人员应不间断业务学习,以行业专家学者为师,必要时脱产学习,学习后在工作中检验学习成效,裨补阙漏,自我提升与企业监督并行,保证财务监管全员资质达标。

七、结论

综上所述,财务监管是国企经营管理中涉及面广泛、意义深远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降低国企内部经济犯罪、提升资产利用效率均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因此,在国企财务监管中,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发挥财务监管的正向影响力,提升国企运营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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