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庭审”的再探讨
2020-06-21王齐齐邓朝华夏定乾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必要性
王齐齐 邓朝华 夏定乾
〔摘要〕 线上庭审因其高效、便捷、利民的优势,回应了民众的司法需求,具有现实必要性。但线上庭审只是法庭审理的一种实现方式,其面临的现实困境是实体合法性、程序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质疑,庭审的仪式感缺失等。实践中,为进一步促使线上庭审的制度化、规范化,必须在正确定位线上庭审的目的与功能的基础上,确保当事人的选择权,把握线上庭审限度,严肃线上法庭纪律,使线上庭审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正常运转。
〔关键词〕 线上庭审;抗击疫情;必要性;合法性
〔中图分类号〕D92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20)03-0079-04
2020年的新冠疫情来势凶猛,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反弹,党和政府果断采取了一切管控措施以减少人员流动,同时,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学习也从“线下”搬到了“线上”。在抗击疫情期间,人民法院传统的办案方式也面临极大的挑战,但抗击疫情需要司法提供有力保障,且人民的司法需求丝毫未有减弱,因此,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绝不能停摆。面对重重困难,全国各地人民法院积极履职、顺势而为,依托现有的信息技术,推出一系列线上诉讼服务。但是,所谓的“线上庭审”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相关法律也未规定“线上庭审”这种模式。线上庭审不过是诉讼法规定庭审程序的一种实现方式,其必须受到程序正义和实体公正的双重约束。目前,在现有的诉讼法体制下,线上庭审的必要性、合法性以及作为抗击疫情下的应急措施,其规范性建设都需要加以认真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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