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共享经济模式下押金问题及发展策略

2020-06-08李岸和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22期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押金共享经济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近些年来,共享经济也成为了大势所趋。除了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以外,还有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等等相继出现。押金是共享经济中现金流一大来源,但同时也是客户对于企业的一份信任。在前一阵子退押金浪潮中频繁出现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维权困难的情形。2020年,共享行业依旧在蓬勃发展,共享经济是未来经济转型的一大风口,各大企业在暗中角力,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正在逐步引起人们的注意,本文接下来就关于共享经济中的押金问题及其影响进行分析,并给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共享经济;押金;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共享经济模式下押金实质

押金,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传统的押金是在租赁活动中承租人为保证自己在使用的过程中保证自己不违反双方的约定,而交给出租人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是一种质押。①而如今在共享经济模式下的押金收取,依靠于互联网,其收取的押金突破了传统的押金担保属性,从而具有了一种资金聚集的功能,并且带上了融资的性质。

一方面,从押金的定义出发,由于共享物品每一次的租赁和使用是断断续续的,每一次之间并不是连续的,若要按照押金的严格定义,则在每一次的租赁使用结束之后,需要立刻返还押金给顾客。但基本上因其步骤繁琐,成本较大,并没有企业能够做到这一点。

另一方面,从融资角度来看,做共享经济的企业实际目的并不是像传统押金一样,作为防止损坏物品的担保,更倾向于为企业进行融资。实际上,企业也较难去区分共享物品的实际损坏人,因为即使不是使用者也能接触到共享物品。

综上所述,共享经济中“押金”已非押金,而变相成为企业融资的工具。

二、共享企业收取“押金”行为背后影响

(一)公众财产易受到损害

一方面,是一种较为隐晦的损害,用户难以意识到。比如上述提及,共享經济当中“押金”并不是在每一次的租赁结束之后就会返还给用户,押金在这段时间内是会产生孳息的,即使用户在一次租赁结束后要求返还押金,但很多时候需要有7天的时限。这部分孳息最终是由共享企业获益,用户正在无形中承担着这项机会成本。

另一方面,是为公众熟知的,即押金的难偿还。迄今为止,共享经济商业模式尚未完全成熟,仍在初步发展阶段,各大企业暗中角力,一旦企业经营管理出现了问题,如:资金链断裂。企业账上现金流为负,押金无法偿还,公众财产受到直接损害。

(二)恶化社会信用环境

良好的信用体系有助于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企业的信用评级高,其融资的资金成本会较低,因为投资者所要求的回报率会相应减少。而但前阵子ofo以及小鸣单车的退押金浪潮已经使得许多用户对共享企业失去信心,这有可能使得日后共享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对于共享经济的发展将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

(三)公众知情权得不到保障

共享企业并不需要向用户披露任何有关押金的使用情况,但用户有权知悉自己所交付押金实际去向。在双方信息不对称下,企业有机会私自挪用押金,用于进行有一定风险的投资,这与用户交付押金所需承担风险程度并不对等,用户知情权难以得到保护。

三、共享经济发展策略及建议

(一)完善社会征信体系

押金的衍生本质上是作为一种信用的担保,当共享企业对用户信用产生信任后,便不再需要押金这种形式。因而社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有公信力的征信体系,目前阿里巴巴下芝麻信用评分是受到较多共享企业的使用,但这套评分体系距离成熟的征信体系仍有较大距离,一些不使用阿里巴巴旗下产品的用户便无法得到信用评级。因而一套成熟的征信体系是当前社会急需的,这除了对共享经济有益之外,对于各行各业都有非常大的好处,对于守信的个体来说更能为其带来许多方便之处。

(二)完善共享经济中“押金”相关法律法规

时代在变化,经济在发展,国家一直以来都在鼓励创新创业。而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经济,其发展不同于传统行业,而是涉及了多行业、多领域。共享商业模式的公司与用户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然突破了传统的租赁合同,兼具金融功能。因此,在未来的共享经济发展中,社会不得不去接受这一项新事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刻不容缓的一个举措。一是,政府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押金使用情况的批露,向公众保持透明性;二是,国家也可以立法限制押金的使用情况,在保证日常退还押金不受影响下,允许企业使用部分押金进行企业的营运周转;三是,针对资金流有问题的共享企业应及时停止其对押金的挪用,保证企业在经营不善时仍有充足现金退还给用户。

(三)政府加大对共享经济的扶持

共享经济的兴起是符合我国国情以及未来经济发展的大趋势,目前我国人口数量庞大,各地经济正迅猛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购买能力大大上升,汽车等物品的需求与日俱增。但目前的道路拥堵问题,空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共享经济若能发展至成熟阶段,可大大缓解这些问题,与限牌限号相比是一个治本的办法。

因此,政府多关注共享企业的难处,提供补贴贷款,减少共享企业融资问题,押金私自挪用问题也会得到根本上的解决。

综上所述,均为本文对于解决共享经济中押金问题的治本层面上的建议。

四、结语

目前,共享经济正处于上升阶段,其发展对于全国乃至全球人民有着深远意义,仍有很多蓝海之地有待挖掘。如今,有部分企业已经被迫退出市场,但也有企业正在挤入这个市场。未来共享经济会如何发展?消费者的权益能否被好好保护?本文期待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付诸行动后,共享经济能迸发出更大的活力,为国家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林俊孜,黄蓉.从押金视角看共享单车发展:从“神秘押金池”到“免押时代”[J].经营与管理,2020(04):59-63.

[2]  张学军,储晟婷.浅议共享企业以收取押金为名的债务融资行为[J].财会通讯,2020(08):146-148.

[3]  管百海.基于融资本质的共享单车押金问题研究[J].征信,2019,37(07):84-86.

注释

①  马强.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现状、瓶颈及对策[J].现代经济探讨,2016(10):20-24. .第23页

作者简介:李岸和(1999.11-),男,汉,湖南常宁人,本科,研究方向:企业营运资本管理与创新探讨。

猜你喜欢

消费者权益保护押金共享经济
花式退押金
论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性质与法律保护
共享经济的冷思考
“共享经济”在中国变味儿了吗
中国网约车的规制范式研究
沙发客的共享经济特征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