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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值专利培育主体现状研究

2020-06-07徐慧乔君

河南科技 2020年21期

徐慧 乔君

摘要:高价值专利培育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程,涉及专利的创造、代理及申请、审査和保护等环节,各环节活动的实现需要不同主体参与。其中,创新主体进行发明创造是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的基础和源头,服务机构是对发明创造进行加工和升华后申请,这两类主体的活动是整个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的蓝图和基石。因此,准确定位创新主体和服务机构,摸清现状,有利于政策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金融资源等优化配置,从而更好的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

关键词:高价值专利;创新主体;服务机构

中图分类号:G3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68(2020)21-00069-07

1 引言

高价值专利没有明确的定义,它的高价值可以由技术价值、法律价值和市场价值三个维度来衡量[1]。在此基础上,马天旗对高价值专利评价维度进行了丰富,他认为高价值专利的评价包括五的维度:技术价值、法律价值、市场价值、战略价值和经济价值五个维度[2]。

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按照“量质并重、质量优先”的要求,进一步强调专利申请质量重要性;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着力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明确提出要以“高水平创造,高质量申请,高效率审査,高效益运用”为目标,高价值专利培育成为专利质量提升的重要保障;2019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首次公开发布了《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和评价标准》,使得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得开展有章可循;此外,2020年,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科技部发布的《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全面提升高校专利创造质量,进一步对高价值专利创新主体要求进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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