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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启知识产权法典保护新时代

2020-06-07

河南科技 2020年21期
关键词:私权惩罚性商业秘密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进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中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规定共有52条,其中1185条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该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從更高的立法层面、更宽的规制范围为知识产权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全面适用奠定了基石,铺平了道路,正式开启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法典保护新时代。

民法典颁布于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关键时刻,在多处对知识产权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对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撑知识产权运用具有重大意义。一是民法典总则将知识产权作为和物权、债权平等的民事权利加以保护,并对知识产权客体进行示例性、开放性立法,到婚姻家庭编将知识产权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加以规定。二是物权编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担保物权(质权)之一种,对技术和知识产权合同的客体进行全面优化和精细化制度再造,明确商业秘密为知识产权客体,对于商业秘密立法具有重大统领作用。三是在合同编技术合同章对技术合同进行了严格区分,除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外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进行了权益平衡,对知识产权合同的效力认定及其履行具重大统领作用。四是侵权编突破填平原则的一般法理,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在故意侵权和反复侵权方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适应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需要。

立良法,谋善治。民法典将知识产权定位私权,通过主体平等、私权不可侵犯、公平正义和意思自治等原则,将为科技、文化和艺术创新者赋能,为知识产品的开发者提供稳定和恒久的制度性激励动机,为知识产品创新、保护、开发和利用过程中所形成的私法秩序提供了基本的行为模式、价值范式和守法依据。通过民法典的实施,必将不断推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完善,让“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在神州大地不断扎根深化,为新业态、新领域的发展提供活力,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创新保护机制,为我国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水平,开拓更广阔世界市场提供新动能。

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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