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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差异和文气清浊范畴的提出(下)

2020-05-30孙绍振

语文建设·上 2020年8期
关键词:曹丕曹植范畴

孙绍振

(接上期)

曹丕此文的历史价值乃是:不但在于揭示文人相轻是心珲原因,更在丁指出造成这种心理的原因是文体不同,作家鲜能全盘把握。

所有这一切旨在批评曹植,但是其价值远远超出了兄弟之间的恩怨:在中国文沦史上第一次把文章/文学的体裁,也就是形式范畴作为一个重要问题提出来,完全不提及内容。后来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总结出来的“原道”“征圣”“宗经”“正纬”仝在视野之外。这表现出中国古典文章/文学批评与西方的古典文沦的内容决定形式之沦大异其趣。虽然此时在曹丕笔下,文用性质的文章和诗还没有区别开来,处在“文”这样一个总体的范畴之中,但是对文章形式的重视已经相当深刻,特别是对文章的亚形式(文体)表现出精细的分析,提出了体裁不同、规律不同这只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则是文体之间的区别。

“文本同而末异”,这也是中国古典文沦的突出特点。

文章规律相通是根本的,文体的种种差异则是次要的。同和异是对立而又统一的。曹丕将当时的文体作这样的分析:“奏、议官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就其特点将八类形式归纳为“雅”“理”“实”“丽”四体。

从纯粹理论上来说,这是有相当高度的。关键词有两个,一是“文”,一是“气”。

“文”,这是当时中国文章/文学根本性的范畴。这个范畴不像西方理沦那样有一个尽可能严密的定义,因而很容易望文生义,以为就是散文,其实不然。观其外延,包含的不仅仅有奏议、书沦、铭诛,还有诗赋。“文”的内涵,文际上包括实用散文与诗,“文本同”即散文和诗的一致性是根本的;“末异”,即诗和种种文用文在肜式上有不可忽略的差异,又是很难全部把握的。

这个结合着散文与诗的“文”的范畴很具中国文论的特点,与西方文论的区别是很值得重视的。古希腊早就确立了史诗、戏剧和抒情诗三个分类,亚里上多德的《诗学》中,实际上讨论的是戏剧(悲剧和喜剧),史诗(epic)其实不是诗,而是叙事性的传说和神话,还有就是抒情诗。西方根本没有散文的观念,有的只是演讲(修辞)。至今西方百科全书中,没有“散文”的词条,散文不是一种文体,而是种种文体的表现手法。

在中国,散文在理论上虽然比诗、赋更重要,曹丕和曹植不约而同地把诗、赋放在实用文体之下。此后,陆机《文赋》、刘勰《文心雕龙》其实所涵盖的仍然以文章为主,兼论及诗、赋。虽然如此,诗早在《诗经》时代就有了诗言志的独立名分,而散文作为与诗相对的独立文体,在理论上明确化,要等到唐朝韩愈提出“文以明道”,宋代周敦颐《通书-文辞》中才完成了“文所以载道也”的命题,诗言志、文載道并列才有了大体的共识。至于字面上的“散文”之说,则在宋代罗大经《鹤林玉露》中提出:“山谷诗骚妙天下,而散文颇觉琐碎局促。”在理论上明确以前,只能凭着直觉在黑暗中摸索,就是很有成就的理论家罗大经,也只能作感性的表述:

杨东山尝谓余曰:“文章各有体,欧阳公所以为一代文章冠冕者,固以其温纯雅正,蔼然为仁人之言,粹然为治世之音,然亦以其事事合体故也。如作诗,便几及李、杜。作碑铭记序,便不减韩退之。作《五代史记》,便与司马子长并驾。作四六,便一洗昆体,圆活有理致。作《诗本义》,便能发明毛、郑之所未到。作奏议,便庶几陆宣公。虽游戏作小词,亦无愧唐人《花间集》。盖得文章之全者也。其次莫如东坡,然其诗如武库矛戟,已不无利钝。且未尝作史,藉令作史,其渊然之光,苍然之色,亦未必能及欧公也。曾子固之古雅,苏老泉之雄健,固亦文章之杰,然皆不能作诗。山谷诗骚妙天下,而散文颇觉琐碎局促。渡江以来,汪、孙、洪、周四六皆工,然皆不能作诗,其碑铭等文亦只是词科程文手段,终乏古意。近时真景元亦然,但长于作奏疏。魏华甫奏疏亦佳,至作碑记,虽雄丽典实,大概似一篇好策耳。”

从曹丕提出文体多样的问题到罗大经,摸索了几百年,只是在感性上更加丰富,在理论上居然没有根本性的突破。

所谓诗言志、文载道,对于诗与散文的区别基本上还停留在内容上,诗与散文在艺术上间不容发的差异在直觉上可以意会,可要上升为理论是要有天才的,历史还要等二三百年,终于才有了进展。吴乔(1611-1695)在《答万季野诗问》中对诗歌与散文的矛盾进行了分析。

又问:“诗与文之辨?”答曰:“二者意岂有异?唯是体制辞语不同耳。意喻之米,文喻之炊而为饭,诗喻之酿而为酒;饭不变米形,酒形质尽变;啖饭则饱,可以养生,可以尽年,为人事之正道;饮酒则醉,忧者以乐,喜者以悲,有不知其所以然者。

吴乔天才地对诗与散文在艺术上的区别的发现,在当时世界上是领先的。过了一百多年英国的雪莱(1792-1822)才在《诗辩》中说,“诗使它触及的一切变形”。他说的仅仅是“变形”,而吴乔说的是“形质尽变”。可惜的是,国人对于这样的重大理论遗产并没有足够珍惜,一旦从俄国传来了什克洛夫斯基(1893-1984)的所谓“陌生化”(亦译“奇特化”),就认为文学的魅力完全来自语言的“陌生化”,这完全消解了内容和形式范畴。即使什克洛夫斯基看到绝对强调“陌生化”,导致流派更迭过速,产生了先锋派文学中的各种文字游戏甚至垃圾,他也承认自己犯了错误。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他反复强调说:“放弃艺术中的情结,或是艺术中的思想意识,我们也就放弃了对形式的认识,放弃了认识的目的,放弃了通过感受去触摸世界的途径。”“艺术的静止性,它的独立自主性,是我,维克多·什克洛夫斯基的错误。”“我曾说过,艺术是超于情绪之外的,艺术中没有爱,艺术是纯形式,这是错误的。”非常可悲的是,国人却完全不顾先人的探索成就,没头没脑地追随人家已经放弃了的学说。

曹丕对这个综合性的“文”的范畴,提出了一个影响深远的命题:“文以气为主”,不管是文还是诗,都取决于作家的“气”。

“气”在中国古典哲学和文章学中,是很现成的,曹丕对之作了更深入的分析。

他显然感到现成的“浩然之气”“一鼓作气”之内涵皆是阳刚性质的,用来说明作家的复杂丰富的精神世界是不够的。他进行了分析:“气之清浊有体。”也就是说,气质不单纯是阳刚的,至大至刚的,与之相对的还有清逸的、浑厚的。这种气质在生命历练过程中形成一种“体”,也就是相对固定的精神气质,不是有意构成的,而是自然积淀的,一旦形成,就是独特的,不可重复的,即便父兄亦是如此。如果我们把“父”理解为曹操,“兄”理解为曹丕,则无疑“子弟”为曹植。这也许是曹丕潜意识中的优越感不经意的流露。

“以气为主”把作家的精神气质、独特个性,放在了文章/文学成败的第一位,其性质是表现论,应该是中国文章/文学批评的又一特点。

但是,不能不说“气”作为理论核心范畴(请原谅,我在这里不用“话语”这个流行词语),作为逻辑起点,是有所不足的。“气”的范畴,萌于孟子辩论时所说的“浩然之气”:“公孙丑问曰:‘敢问何谓浩然之气?曰:‘难言也。”孟子老老实实地说,没有办法下内涵定义。只能从外延说,“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这个“气”,一方面高度抽象带着形而上学的意味,至大至刚,与道、义相配,充塞于天地之间,是超验的,千年来国人还没有能够为之下定义;另一方面又是人的精神、体貌形而下的载体,孟子的“浩然之气”和曹刿的“一鼓作气”,乃至项羽的“力拔山兮气盖世”,都是属于精神气质的。这个“气”在理论上很抽象,五官不可感知,可在具体语境中又很具感性的经验性:如作为词首——气质、气节、气派、气势、气魄、气焰、气色、气度,又如作为词尾——元气、志气、和气、脾气、傲气、仙气、阳气、剑气、爽气、丧气、秀气、晦气、节气、义气、才气。存在于成语之中,则有大气磅礴、血气方刚、中气十足。作为动词,有三气周瑜;作为名词,有紫气东来等等。这里有先天的气质,也有后天的修养;有外在的感性,也有内在的情志,皆为长期蕴藏积淀于心的“精气神”。其内涵异常丰厚,统而言之,不可抽象为界定;分而言之,可以准确意会,无误地运用,在具体的上下文中,极具活跃的生命力。正是因为这样,“气”才成为中国古典文学批评的核心话语之一,成为衡量作品和作家的准则。

以“气”的范畴为纲领,对后世产生了令曹丕始料未及的影响。刘勰《文心雕龙·神思》日:“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把志气作为精神统帅的关键,然后才能有适当的词语表现外物的感受。钟嵘在《诗品·序》中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把主体精神范畴的“气”的运动,当作客体物之感人的根源,这样就把表现论更加一元化了。此后还有“盛唐气象”之说。文以气为主,后来就与“文以载道”构成对立而统一的话语,影响了中国文学乃至艺术批评千余年。苏辙认为“文者气之所形”,养气以成文。王夫之则说:“盖言心言性、言天言理,俱必在气上说,若无气处则俱无也。”曾国藩主张为文当先“养气”而后“行氣”,“有气则有势,有情则有韵”。这种主观精神的表现论,与古希腊柏拉图的模仿理念,以及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自然说都是遥遥相对的。

本来,曹丕申述他的文章/文学理念,在邺下文士(曹植也在内)之间,“辩论释郁结”,意见纷纭,在他君临天下,显示他的雍容大度。然而,对于政敌曹植的不同意见,则绝不掉以轻心。本来辞赋小道,壮夫不为,已经与他在《与吴质书》中羡慕徐斡的《中论》(“成一家之言”,“足传于后,此子为不朽”)所论不一。如果曹植仅仅说“辞赋小道,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来世”“壮夫不为”,曹丕可能视而不见,但是他居然说“位为蕃侯,犹庶几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留金石之功”,这就是说,文章辞赋不足以“彰示来世”,只有政治上的建树才能“建永世之业,留金石之功”,这简直是野心勃勃。曹丕的太子之位虽然坐稳了,有了正统的合法性,但是毕竟还没有继承大位,对曹植这个竞争对手,不能不有所忌惮。在曹丕看来,不能麻痹大意,故用语毫不含糊。

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

这种直接反驳是有层次的。第一,文章不是“小道”,而是“大业”;第二,不是只有政治上有所作为,才能永世不朽;第三,文章本身就是“不朽之盛事”;第四,人的寿命荣乐是有限的,只有文章是“无穷”的。

反调唱足了,缓和下来,拿出做兄长的气度,改用劝慰语气:不要去空想政治上有宏大建树,留千载之名了。引古喻今,古人不管是处于逆境如西伯幽而演易,还是处于顺境如周旦显而制礼,都发愤著作,名扬后世。生命苦短,岁月不居,体貌日衰(其实曹植才二十五岁),文章就是“不朽之盛事”,不抓紧宝贵时间,就是白白浪费生命,“斯志士之大痛也”。

文章写在曹丕为太子时,宫廷夺嫡已经过了你死我活的阶段,但太子权力还有限,故文章虽步步相逼,却张弛有度,严厉处迹近驳斥,温和处循循善诱,显得游刃有余,始终没有直接点到曹植的名。这就是引而不发,多多少少带着与人为善的风度。

然而即位以后,情况有所不同,他的妒忌不但在曹植,而且对于所有能耐稍强者均怀戒心甚至杀心。《世说新语·尤悔》载:在武功方面,曹丕妒其弟任城王“骁壮”。在卞太后阁共围棋,在其食枣中下毒,太后索水抢救,他事先令左右毁破瓶罐。他对曹植“又复欲害”,为其母看穿,警告说:“汝已杀我任城,不得复杀我东阿。”故此曹植才保住了一条命。

《典论·论文》虽然字里行间隐含着宫廷之权力争斗的凶险,其理论价值却超越了当时的狭隘意旨,主要是在文学理论上提出了“文”的纲领,代表着文章/文学理论的突破。在这以前,只有汉人之《诗大序》,班固《离骚序》,王逸《楚辞章句序》,皆为一体、一文、一书为论。而曹丕之“文论”,则为文章/文学之总论。这在中国文章/文学史上是空前的。文章从宏观上提出文章/文学对政治具有独立价值,甚至具有超越时代的、不朽的价值。文章还提出了文体形式的不同规范,强调其有问不容发的差异,这种差异纷纭,个人难以全部把握。对形式如此强调,不管是与中国的原道、宗经相比,还是与西方的内容决定形式相比,都是独具一格的。《典论-论文》最重要的是提出文“气”的范畴,人的精神气质清浊的差异决定文章的风格等等,可以说,这奠定了中国文论表现论的基础。《典论-论文》开创了中国文章/文学评论的崭新阶段,将之定位为中国“文学自觉”的发端,从历史发展观之,应该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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