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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

2020-05-26凌经球

桂海论丛 2020年2期
关键词:工具理性

摘要: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是中国打赢消除绝对贫困攻坚战的行动指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科学内涵可从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维度来把握。从工具理性维度来看,主要回答了在新时代中国“如何搞扶贫”的问题,阐述了新时代脱贫攻坚“应该干什么、怎么干”,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基本遵循。文章着重从“脱贫标准论”“发展根本论”“精准扶贫论”“可持续脱贫论”和“内生动力论”五个视角展开分析。

关键词: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消除绝对贫困;工具理性;基本遵循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20)-02-0004-07

收稿日期:2020-03-03

基金项目: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脱贫攻坚问题研究”重点调研委托课题“我国脱贫攻坚的伟大历程”(2020ZDDYWTKT01)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凌经球,男,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教授,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地区经济、扶贫开发和民族理论。

本系列文论之一从价值理性视角分析了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阐述了其主旨,即“新时代下为什么要搞扶贫”的问题。与价值理性相对应,工具理性是指行动者对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手段、后果进行理性的权衡和选择之后所采取的行动。简而言之,就是为了实现预期目标,在策略上应该“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如前所述,“十三五”期间我国推进的脱贫攻坚战是21世纪初规模最大,影响最深刻、最广泛的民生工程,消除绝对贫困问题是这场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围绕解决这一重大实践问题,习近平同志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大量的重要指示和批示,形成了明确的基本策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基本遵循。系统梳理习近平同志的扶贫重要论述,对于新时代下脱贫攻坚“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脱贫标准论”“发展根本论”“精准扶贫论”“可持续脱贫论”和“内生动力论”五个视角来理解和把握。

一、脱贫标准论

准确把握脱贫标准要求,是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前提。党的十八大闭幕不久,習近平同志离京考察调研的第二站是河北省阜平县,主题就是扶贫攻坚。习近平同志在调研中明确提出:“到二○二○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是中央确定的目标。”[1]4这就是近年来人们耳熟能详的“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央提出的脱贫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不愁吃、不愁穿”是人的基本生存的底线需求。一般意义上讲,所谓的贫困首先表现为生活在社会上的个人难以获得维持其最基本生存所需的食物、衣物等基本生活资料,简而言之就是“温(穿衣)饱(吃饭)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这被誉为穷人经济学家的阿玛蒂亚·森称之为贫困问题的“内核”。在新时代脱贫攻坚中,中央把解决“两个不愁”问题作为贫困人口脱贫的标准要求,其重要性在于明确,解决贫困人口最基本生存需要是脱贫攻坚的底线要求、最低标准。当然,这是基于底线思维而提出的脱贫标准,并非意味着当下中国农村中还存在着吃饭和穿衣这一基本生存要求尚得不到解决的贫困人口。其目的在于向世人宣示,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决不允许存在最基本生存条件都得不到保障的绝对贫困人口。其次,“三个保障”是人的发展的基本条件。“三保障”中的第一个是保障贫困人口家庭子女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整个国家而言都是十分必要的。阿玛蒂亚·森认为,贫困不仅仅表现为收入水平低,而且是基本可行能力的被剥夺,而他所归纳概括的基本可行能力中就包含了“能识字和算数”等这一最基本的能力。在现代社会,普及基础教育具有多方面的作用。首先基础教育教会每一个人获取知识的基本技能,挖掘其创造潜能,培养其奋斗精神以及与他人的团结协作等等,在为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能力奠定基础的同时,使作为社会一份子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一个有益的公民和生产者,对所属的社会发展贡献力量”[2]。为此,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要把发展教育作为教育扶贫的治本之计。”[1]24可见,在推进脱贫攻坚中,把保障贫困家庭子女的“义务教育”作为脱贫标准之一,根本在于使这些人能够掌握到在现代社会中个体的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而具备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基本能力。“三保障”中的第二个是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根本目的是满足贫困人口“病有所医”的需要。马克思认为,健康是人的第一权利,是人生存的第一前提,也是人类历史的第一前提[3]。从现实生活中不难观察到,社会上的一些家庭之所以陷入贫困,往往是由于家庭中有成员身患疾病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更有甚者,不但身患疾病的家庭成员自身无法参与劳动,有时还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照料其生活起居,这导致这些家庭陷入“双重”困境,这就是“健康贫困”产生的根源。人力资本投资理论主张,在现代社会中要维持个体的身体健康必须进行健康投资,健康存量的增加,是对健康投资的一种回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只有让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才能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基于此,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健康”[1]73。“三保障”中的第三个是保障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要解决的是贫困人口的“住有所居”问题。住房不仅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衡量国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在现代社会,住房保障与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失业救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构成了社会保障的制度体系,是维系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政策手段。生活在社会上的人,一旦失去赖以栖身之所,将沦落为浪迹于街头巷尾的“流浪汉”,其生命安全也将难以得到最基本的保障。由此看来,住房安全保障应是贫困人口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推进精准扶贫中,把保障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作为底线要求的标准之一,目的在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避免其陷入“居无定所”的困境。为此,习近平同志指出:“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4]这深刻阐述了住房安全保障在改善民生,提高贫困人口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发展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积极意义。

上述分析表明,在推进脱贫攻坚战中,中央提出的关于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是一个多维度的脱贫目标体系,涵盖了人的基本生存需求和基本发展需求,着眼于解决我国绝对贫困问题。这一标准既符合贫困治理的一般规律要求,也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的减贫标准相衔接,还与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相适应。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同志指出:“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就可以解决传统意义上的‘绝对贫困,这在国际上也是一个高标准,能够确保兑现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庄严承诺。”[1]24那么,在实践中如何准确把握精准脱贫的标准?习近平同志在不同的场合反复强调:“在脱贫标准上,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虚假脱贫、降低标准、影响成色。”[5]这阐述了脱贫攻坚战中把握好、落实好脱贫标准的极端重要性,如果随意“拔高标准”,不仅会使脱贫目标超越我国现有发展水平而难以做到,而且也会导致“福利陷阱”的發生;反之,如果“降低标准”,则会影响到脱贫质量,进而影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真实水平。在脱贫攻坚进入冲刺阶段的关键时刻,习近平同志还专程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考察调研“两不愁三保障”的落实情况,并主持召开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强调要把工作往实里做、往深里做,“用制度保障贫困群众真脱贫、稳脱贫”[6]。这些都充分表明,习近平同志对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的高度重视。

二、发展根本论

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中国的绝对贫困问题,从根本上说究竟是要“干什么”?也就是说我们将靠什么来解决绝对贫困问题?这是必须首先搞清楚的问题。为了深入把握解决贫困问题的有效路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调研考察。习近平同志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十八洞村考察调研时指出:“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贫困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帮助乡亲们寻找脱贫致富的好路子。”[7]2017年6月,习近平同志在考察了作为深度贫困典型代表的山西省岢岚县赵家洼村后指出:“深度贫困地区的区域发展是精准扶贫的基础,是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1]80在这里,习近平同志极其鲜明生动地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命题——“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即依靠生产发展来解决贫困问题)的总办法”。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语境下,“发展”具有丰富的内涵。经济发展始终是摆在第一位的。具体到扶贫领域而言,促进贫困地区的扶贫产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是首要的任务。习近平同志一再强调:“如果农民收入降低,就有可能导致已经脱贫的人口重新返贫,甚至可能造成新的贫困人口。”[1]70在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强调把“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放在实施“五个一批”脱贫工程的首位。随着脱贫攻坚战的深入推进,产业扶贫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出来。因此,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治本之策”“产业增收是脱贫攻坚的主要途径和长久之策。”[1]83从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习近平同志强调的这个“总办法”,指的就是促进扶贫产业发展,在脱贫攻坚中抓好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发展,是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根本之策、长久之计,这是“发展根本论”的题中之义。

脱贫攻坚中产业扶贫何以如此重要?这可以从产业扶贫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两个方面来分析。首先,从直接效应来看,和一般产业发展通过“涓滴效应”惠及贫困人口不同,扶贫产业强调的是产业发展过程中贫困人口的参与性,也就是说,通过贫困人口对产业扶贫过程的参与而直接受益,最终实现稳定增收的目标。从间接效应来看,在推进产业精准扶贫中,一方面贫困人口通过参与扶贫产业开发实践,从中可以学到如何获取产业发展信息、如何进行产业选择、如何参与市场竞争、如何提升技能水平等,从而使其素质能力得到提高,进而达到增强其内生发展动力的目的;另一方面,贫困地区通过实施产业扶贫,可以吸引外来投资者或外出成功创业的农民工返乡参与当地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内外部资源的有效对接,为贫困乡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从而实现贫困人口就地就业脱贫致富,促进资金流、技术流、人流和信息流向贫困乡村的有序流动,进而促进贫困乡村的内生发展。对此,习近平同志作出了深刻分析,他强调指出:“一个地方必须有产业,有劳动力,内外结合才能发展。”[1]131

如何才能抓好“扶贫产业发展”这一根本?习近平同志着重强调了这几个方面:一是“要真真实实把情况摸清楚”[1]51,也就是说要把贫困地区的“贫情”摸清楚。为此,要求贫困地区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理清思路,完善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的基本原则,“真正把比较优势发挥好,使贫困地区发展扎实建立在自身有利条件的基础上。”[1]57三是要注重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突出强调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依靠这些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把分散经营的贫困农户带入到现代市场经济中去。这是基于现代市场竞争规律和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实状况而提出的新要求,各地应探索“将产业扶持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1]64的新路子。四是要强化产业发展的条件支撑。“要把脱贫攻坚重点放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上,着重加强农田水利、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技术培训”[1]66。在这里,习近平同志强调了促进扶贫产业发展需要“硬条件(产业基础设施)”和“软要素(农民自身素质)”的相互支撑。

三、精准扶贫论

精准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方略是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反贫困成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新时代中国反贫困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而提出来的。精准扶贫是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精准扶贫的提出和实施具有内在的严密逻辑链条。概而言之,就是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立足于新时代我国农村贫困发展的新趋势、新特征,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脱贫攻坚目标。实现这一目标,要求我们在脱贫攻坚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从实际出发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个关键性问题,确保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切实提高脱贫攻坚的质量和效益。

如何理解精准扶贫的精髓?习近平同志指出:“精准扶贫,就是要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细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扶持。”[1]58从这一论述中可以看出,精准扶贫本质上是精细化理念在扶贫过程中的“活用”,是相对于过去“大水漫灌”“手榴弹炸跳蚤”等粗放式扶贫方式的“革命性创新”。

从中外反贫困的实践来看,政府在实施扶贫过程中要准确地找出“谁应该是扶持的对象”,其本身就是世界性的难题,而要把扶贫政策有效地“滴灌”到扶贫对象上则是难上加难。从中国扶贫开发所走过的历程来看,政府实施的扶贫开发始于改革开放之初。40多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实施开发式扶贫,我国的扶贫开发取得了十分显著的、巨大的减贫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一致公认。截至“十二五”期末,按现行贫困标准计算,我国已累计减少了7亿多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由1978年的97.5%下降到2012年的10.2%。进入新时代,我国扶贫攻坚面临诸多新问题和一系列新挑战。一方面,要在2020年彻底解决绝对贫困问题,我国贫困人口的数量仍比较庞大。到2012年,我國农村贫困人口仍有9899万人,相当于同期世界贫困人口的11.2%[8],扶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可见一斑。另一方面,新时代的扶贫工作具有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首先是农村贫困人口具有明显的“局部集中、总体分散”的分布特征。2012年末,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之外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外的贫困人口几乎占到全部贫困人口的一半。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仍然十分滞后,“三区三州”等处于深度贫困的状态,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片区县的贫困发生率高达23.2%,全国有6个省份的贫困发生率超过20%,个别贫困县的贫困发生率甚至超过40%。其次,以往的开发式扶贫方式减贫效应呈现递减趋势,而且在一些地方甚至还出现了扶贫资源遭遇“精英俘获”等现象。上述问题使扶贫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减贫目标任务艰巨。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推进扶贫方式的创新。2015年6月习近平同志在贵州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时强调:“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这个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要做到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1]58

怎样做到精准扶贫,实现精准脱贫?习近平同志在对新时代我国贫困问题的基本特征做了深入分析之后,提出了要解决好四个关键性问题的要求。一是要开展精准识别,切实解决好“扶持谁(谁是贫困对象)”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通过开展精准识别,把“谁是贫困人口”及其致贫因素、致贫类型摸清楚,在此基础上来建档立卡,“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倒排工期,不落一人”[1]63,实现对贫困对象的精准化管理。二是要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这涉及到宏观管理体制安排和微观层面的具体实施两个方面。从宏观管理体制来讲,就是要建立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1]65,把脱贫攻坚的责任落到实处。从微观具体操作层面来看,鉴于贫困地区村级贫困治理普遍薄弱的问题,习近平同志提出了“因村派人精准”的要求,即根据各个贫困村的实际情况,精准派出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帮助所在村基层党组织实施精准扶贫方略,确保中央和地方各项扶贫措施得以有效贯彻实施。三是要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总的来说,就是推进“五个一批”精准帮扶工程的实施。“五个一批”的精准帮扶扶贫工程,是按照贫困人口致贫因素和致贫类型进行科学分类,从促进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贫困地区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贫困人口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提高以及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给予直接转移支付等五个方面进行精准化扶贫的一种干预机制,是贯穿于从治贫的靶心瞄准到脱贫的精准效果全过程的帮扶举措,是对多维贫困、能力贫困等减贫理论的创新与发展。四是解决好“如何退”的问题。建立和完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家庭的退出机制。各地都要根据脱贫实际情况来设定好退出的时间表,达到脱贫要求的不能拖延时间、不愿或不舍得退出;反之也不能不顾条件,达不到脱贫标准的却一味地“往前赶”,导致脱贫质量不高。还要按照脱贫标准对脱贫人口开展史上最严格的脱贫摘帽评估,达到要求的实行逐人、逐户销号,确保实现脱贫到人。此外,还要留出一定的缓冲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摘帽不摘政策,做到“送上马、扶一程”,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精准扶贫的核心要义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本质上来看“这是贯彻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必然要求”[1]63。因为贫困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所谓贫有百样、困有千种”[1]75,不同地区、不同农户的致贫因素、发展基础和解决问题的需求都是不一样的。因此,必须“因人因户因村施策,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1]75,千方百计提高扶贫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精准”二字贯穿扶贫工作的全过程和每一个环节,“有的需要下一番‘绣花功夫”[1]77。这是脱贫攻坚战取得实效的内在要求和唯一正确的途径。

四、可持续脱贫论

可持续脱贫是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的深化与提升。推进精准扶贫是当下中国贫困治理的基本方略,实现精准脱贫是“十三五”脱贫攻坚的主要目标。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终极目标,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要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何谓“真脱贫”?如果简单地从字面来理解,那就是贫困人口真正摆脱了“贫困状态”,而且是一种稳定的状态。反之,如果脱贫之后又重新返贫,这就不是“真脱贫”。可见,所谓的“真脱贫”可以理解为可持续脱贫,即脱贫效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习近平同志在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中对这一问题给予高度关注。2016年4月,习近平同志在安徽省金寨县考察调研时提出:“打好扶贫攻坚战,要采取稳定脱贫措施,建立长效扶贫机制,把扶贫工作锲而不舍抓下去。”[9]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贫困人口可持续脱贫问题益发凸显、更为迫切。对此,2017年1月,习近平同志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要因地制宜探索精准脱贫的有效路子,多给贫困群众培育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多给贫困群众培育可持续脱贫的机制,多给贫困群众培育可持续致富的动力。”[1]74可见,在脱贫攻坚战中,如何着眼长远,谋划好贫困人口的可持续脱贫,避免贫困人口陷入以往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脱贫—返贫”的恶性循环怪圈,是习近平同志十分关注的重大问题。这是因为,到2020年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之时,绝对贫困问题在我国将得到划时代的、历史性的解决,但从贫困治理的规律来看,这并不意味着贫困问题在我国就会彻底消除。单从绝对贫困问题解决这一视角来看,由于贫困地区脱贫的基础依然较为薄弱,一些贫困人口可能还面临着脆弱性风险的冲击,生计的可持续性也还存在不稳定因素等等。倘若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不健全,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就难以保障,长远来看贫困人口也就难以实现由贫困人口向非贫困人口转变的“质的飞跃”。因此,建立可持续脱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人口的持续稳定脱贫,是脱贫攻坚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客观需要。

促进贫困人口的可持续脱贫,需要从各地的实际出发,采取一系列更具有针对性、更加精准的政策措施。一是要切实提高脱贫质量,有效防止返贫。早在2017年3月9日,习近平同志就提出了“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要求[1]77。2019年4月16日,针对各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习近平同志着重指出:“要多管齐下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10]二是要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要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只有做到“四个不摘”,才能确保帮扶政策在一段时期内保持其连续性、稳定性,才能确保贫困人口脱贫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三是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如果说前面的两点要求是针对脱贫攻坚期内必须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那么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则是对相对贫困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在2018年9月21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们将消除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仍将长期存在。到那时,现在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要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日常性帮扶措施,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框架下统筹安排。这个问题要及早谋划、早做打算。”[11]从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时间上承前启后,内容上相互涵盖,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解决好我国的“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两大战略。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巩固与提升。做好两者的有效衔接,才能促进贫困人口的可持续脱贫,进而使其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向共同富裕之路。

五、内生动力论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1]145,强化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的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其内生动力,是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的重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新时代中国扶贫领域中的创新发展。习近平同志指出:“脱贫攻坚,群众动力是基础。必须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扶贫和扶志、扶贫和扶智相结合……用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支撑脱贫攻坚。”[1]145在这一段论述中,习近平同志系统地回答了“什么是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为什么要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和“如何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等问题。

什么是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习近平同志在主政福建省宁德地区时,就开始了对这个问题的深层思考。初到宁德担任地委书记时,习近平同志用了三个月时间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写下了《弱鸟如何先飞——闽东九县调查随感》一文。该文分析了宁德作为闽东“老、少、边、岛、贫”地区的实际,提出了“弱鸟可望先飞、至贫可能先富”的重要论断,认为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在于贫困地区需要有“飞”的意识和“先飞”的行动,这是贫困地区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第一要义”,“贫困地区完全可以依靠自身的努力、政策、长处、优势在特定领域‘先飞,以弥补贫困带来的劣势。”[12]一个地区如此,一个家庭、一个个体何尝又不是这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脱贫致富贵在立志,只要有志气、有信心,就没有迈不过去的坎。”[1]132要“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1]141。上述分析表明,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指的就是一种自立自强的精神,一种不等不靠的志气,是一种靠自己辛勤劳动改变命运的信心和勇气。

为什么要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换句话来讲,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何以重要?我们党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出发,历来强调创造历史的主人是人民群众。从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的时期开始,我们党就确立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用上述观点来分析扶贫与脱贫领域的问题,显然“贫困群众是扶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人”[1]134。虽然,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执政为民也是各级政府应秉持的执政理念,“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方向,但并不是说党和政府要大包大揽。”[1]132因此,“脱贫攻坚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组织和支持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1]140。如果“没有内在动力,仅靠外部帮扶,帮扶再多,你不愿意‘飞,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1]141而且“没有脱贫志气,再多扶贫资金也只能管一时,不能管长久。”[1]135这应是脱贫攻坚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对为什么要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最好诠释。

如何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围绕这一核心问题,习近平同志从不同的角度展开了精辟的论述。一是要把握总体的原则,坚持“扶贫必先扶志”[1]135,要把“扶贫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1]142,而且还要“把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作为根本举措”[1]143。二是要改变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贫困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要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瞎指挥”[1]136,在想问题、做决策,推进工作实施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注重激发群众的创造精神,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改变工作方式方法。在推进脱贫攻坚中,虽然在扶贫对象上做到了瞄准贫困户,但“一些地方工作还是沿用过去老办法老路子,简单地给钱给物,对群众的思想发动、宣传教育、感情沟通上做得不够”[1]141。这就是脱贫攻坚战中一些地方存在着“干部干、群众看”,部分群众“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等诸多“等靠要”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改变一味地“输血”的帮扶方法,“多采用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动补助等方式”[1]142,以此激勵贫困群众的主动参与性。四是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创新形式,接地气地办好各类扶贫夜校、农民讲习所等,开展常态化的以脱贫致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群众弘扬勤俭持家、勤劳致富、孝亲敬老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克服婚丧娶嫁上讲排场、摆阔气等不良习气,提倡健康文明新风尚,提振贫困群众的精气神,营造好脱贫致富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切实抓好教育和技术培训。从“扶志”与“扶智”的关系看,“扶志”重点在于解决贫困群众的“精气神”,突出强化其主体意识,而“扶智”要解决的是贫困群众的能力问题,如果光有脱贫致富的志向和勇气,没有一技在身,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激发就很难做到位。因此,扶贫过程中必须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抓好教育培训应是“扶智”的根本之策。首先,习近平同志十分强调教育的扶贫功能作用,提出了“治贫先治愚”[1]131“扶贫必扶智”[1]133的重要论断。他还明确指出:“抓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根本大计,要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起码学会一项有用的技能,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1]133其次,强调突出抓好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授人以渔,使广大贫困群众都能掌握一项就业本领。实践证明,在培育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上,哪个地方的工作做得实、做得细、做得到位,其成效就凸现出来,反之,其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结语

围绕如何打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的脱贫攻坚战,在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中,习近平同志从“脱贫标准论”“发展根本论”“精准扶贫论”“可持续脱贫论”和“内生动力论”五个方面作了原创性的、深刻的阐述,为脱贫攻坚的顺利推进指明了方向,推动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历史性的成就,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贫困治理理论。“脱贫标准论”,立足于解决绝对贫困问题,提出了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现阶段中国国情的“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回答了脱贫攻坚“干什么”的问题;“发展根本论”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方向引领;“精准扶贫论”提出了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可持续脱贫论”是高质量脱贫的要求;“内生动力论”强调的是脱贫对象的内在动力。后“四论”分别从不同角度回答了脱贫攻坚“怎么干”的问题。“脱贫标准论”“发展根本论”“精准扶贫论”“可持续脱贫论”和“内生动力论”形成了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完整的思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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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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