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回家搭伙
2020-05-21向求纬
老友 2020年5期
关键词:重庆
向求纬

每逢国庆节、春节,我们老两口都会把远在重庆主城区的小女儿一家三口接回来,会同长期在我们这个“两老伙食团”搭伙的大女儿一家三口,三家共八口人聚在一起过节。这是我们这个家多年的习惯。随时随地将两个女儿“团”在一起,从小到大,尽量不分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我们两个老人几十年的生活宗旨。后来有了两个女婿,再后来有了两个外孙,同样是长期接纳在家里住宿、吃饭。她们分房后搬出去住了,但还是一日三顿在我家“搭伙”。再后来,小女儿一家迁到重庆主城区去了,逢年过节、寒暑假都要回来住几天,大女儿一家则一直在我们身边。
那么费用呢?我是不要求她们交伙食费的。我和老伴的养老金仅我们老两口根本花不完,还要女儿交什么伙食费?记得有一次,大女儿吃完饭走了,打电话过来跟老伴说:“老娘,没事您翻翻枕头……”老伴一翻,大女儿居然交伙食费了!我知道后,一个电话打过去:“你钱多啊,还要塞在枕头里!”
大女儿说:“老爸,长期白吃,我们心里过意不去呀!”
我说:“有啥过意不去的,只要母雀儿嘴里有一口食,小雀儿嘴里就有一口食!”
大女儿有点哽咽:“老爸,真难为你们了,喂小雀儿也只喂到18岁呀!”
我说:“啥18岁,我家的规定是一直喂,尽管喂!”
也许有人会说,你们也算是“贱骨头”了,人老了就是要图个清闲,谁愿意贴钱贴米将儿孙拢在一起,自己找罪受?
我想说的是,每个家庭成员的人生经历、每个家庭的生活方式都不相同。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