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
2020-05-21
老友 2020年5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產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各省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区域实际,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及区域联防联控部署,将应急措施和常态化防控相结合,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有力有序推动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积极破解难点堵点,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要明确拟恢复对外服务的养老机构防控条件,在保证入住老年人生命安全和健康前提下,优先安排老年人返院、刚需老年人入住和工作人员返岗复工。低风险地区要恢复养老服务秩序,保障养老服务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养老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营。加大对无症状感染者管理工作力度,做好对返院、新入住老年人以及复工人员核酸检测,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要及时采取集中隔离措施,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二、因地制宜调整养老机构人员进出管理措施。要坚守底线,继续严防外部感染源输入。老年人或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进入养老机构:(1)15天内曾接触入境回国人员;(2)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3)有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疑似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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