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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幕不成衙:古代衙门师爷

2020-05-21许圣义许昌浩

书屋 2020年5期

许圣义 许昌浩

幕友,指明清时地方军政官署中协助办理文案、刑名、钱谷等事务的人员,相当于古之幕僚、幕宾。因在官署衙门无官职,且由长官私人延聘,视之如友,故称“幕友”,俗称“师爷”。幕友不属政府编制,由地方官自行聘请,故有“友”、“宾”之称。明清官员大多数出身科场,对素无渊源的属吏亦不易推心置腹,只能延致精通刀笔的专门人员为自己效劳。清名幕颇多,浙江绍兴籍者尤多,故俗有“绍兴师爷”之称。

幕友的由来

官员聘请师爷来帮助处理政事的风气,是在一种无可奈何的政治状态下形成的,可以说是“精兵简政”的结果。

明太祖朱元璋在地方基层政府的编制上厉行“精兵简政”,裁撤了从秦始皇以来每个县都设置的“县尉”(主管治安以及警备)一职。同样也是从秦始皇开始就设置的“县丞”、“主簿”,在大多数县份也都不设置。因此普通的县衙门里,往往只有一位“正印官”知县(正七品),一位主管监狱及治安的典史(未入流)。

官职编制大量裁减的同时,明清时期,地方衙门治理的民众数量却大大膨胀。唐代的县,编户四千户以上就算“望”,两千户算是“上”,最小的县只有不满五百户,仍然设置四个官员。而从元朝开始,江南三万户以上者为上县,一万户以上者为中县,一万户之下者为下县。明清时期,南方一个县的户籍数往往可抵唐代十个县,但官员编制却比唐时还要少。

基层政府编制缩减,基层政府长官的职责日趋加重。秦汉至唐宋,县级政府的属官可以独当一面处理政务,如秦汉的县狱掾,唐宋时的县司法佐、司户佐都能审理民刑案件,长官只做最后的宣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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